聽命北京愛奇藝在台非法營運 范立達二審從無罪改判5個月

上報快訊/賴婕羽 2024年05月08日 16:45:00
范立達遭檢方指控協助愛奇藝在台處理業務,一審無罪但二審改判5月徒刑。(取自范立達臉書)

范立達遭檢方指控協助愛奇藝在台處理業務,一審無罪但二審改判5月徒刑。(取自范立達臉書)

影音串流平台愛奇藝因被認定為中資,無法在台運作,但歐銻銻娛樂、斯翠明科技涉嫌協助愛奇藝在台處理業務,時任公司負責人范立達、趙善真、楊鳴依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遭起訴。一審士林地院判3人無罪,今天(8日)二審認定2公司均聽命北京愛奇藝,並非只是單純代理關係,改判范立達、楊鳴各5月徒刑,趙善真判3月,均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2015年10月北京愛奇藝在台設立歐銻銻娛樂作為據點,運作愛奇藝影音平台,後來歐銻銻因增資金額有異被調查局盯上,2020年4月北京愛奇藝下令范立達等人再成立斯翠明科技,並由趙善真擔任斯翠明科技登記負責人,楊鳴、范立達也以顧問身分成為實際負責人。

 

檢方發現,愛奇藝公司曾由「香港奇藝公司」,匯款至楊鳴、范立達抖人的帳戶內,2017年5月范立達將950萬存入歐銻銻娛樂,同年6月2日公司資金從50萬元暴增至1000萬元,認為斯翠明科技公司是變裝後的歐銻銻娛樂,涉嫌非法、繼續幫中國愛奇藝公司持續在台營運OTT-TV業務,依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起訴范立達等3人,並要求沒收3人薪資所得4253萬多元。

 

一審時,士林地院認為,檢方舉證無法證明北京愛奇藝對2公司具有實質控制力,無從將獨立登記設立的歐銻銻、斯翠明公司,與北京愛奇藝公司畫上等號,即便北京愛奇藝或香港奇藝,對於歐銻銻、斯翠明的人事、財務或業務經營者有實際控制力,但仍無從認定北京愛奇藝擁有2公司的股權或具實質控制力,因此判3人無罪。

 

 

案經上訴,二審高等法院根據愛奇藝在台子公司的工作計畫書、楊鳴和范立達的供述,以及審酌愛奇藝在歐銻銻娛樂成立後陸續匯入營運資金的事實,認定歐銻銻娛樂是北京愛奇藝專為在台從事業務活動而設,並且歐銻銻娛樂、斯翠明科技的人事、預算、業務、財務、組織,皆直接聽命於北京愛奇藝,並非授權經銷或代理關係。

 

高院認定3人犯《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非法為業務活動罪,在今天逆轉改判,范立達、楊鳴各5月徒刑,趙善真判3月,均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另外,因為沒有證據證明3人領取的薪資屬未經主管機關許可的不作為因而取得的犯罪所得,因此,未宣告沒收。(責任編輯:殷偵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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