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論壇》北美視角:打著憲法捍衛擁槍權 美國儼然是槍枝王國

布魯瑪(Ian Buruma) 2018年03月11日 12:00:00

 

布魯瑪

●《紐約書評》編輯

●著有《零紀年:1945年史》

 

捍衛美國民眾購買半自動步槍、攜帶隱藏式武器的權利,如同一口咬定氣候變遷不是人類的問題一樣。據理據爭非重點,因為不管有多少學童被槍殺,或拿出多少二氧化碳排放效應的科學證據,都無法改變人們定義自己身分認同的信念。

 

 甚至,紐約、舊金山或休士頓的自由派份子越是想尋求管控槍枝買賣,越引來支持擁槍人士強力反彈。這些子支持擁槍人士如同狂熱宗教份子,他們認為,管控槍枝如同侵犯他們的上帝。

 

法律是美國立國基礎

 

集體的身分認同當然有它的歷史。1791年通過的美國憲法第二條修正案是擁槍權的法源依據,當時,美國人民認為在對抗英國殖民政權的過程需要武器來自保,他們認為,他們是正起義對抗強權。當時各界持續就如何解讀修正案爭論不休,但原本構想是公民民兵(citizen militias)應該要武裝。

 

對許多美國人而言,尤其是生活在鄉村、南部各州的居民,這項集體權利已近乎於神所賜予的個人權利。過去蠱惑民心的政客總能成功動員這些人與沿岸或都市的菁英份子抗衡,畢竟,多數菁英階層都主張要剝奪擁有槍支權利。

 

蠱惑人心的恐懼根源不僅在於打獵、自保概念。這是關於人的自我身份認知。剝奪他們的擁槍權,他們不論在文化面、社會面都會倍感失落。 假設這是許多美國人的身份認同,這是美國形象的奇怪矛盾處。憲法第二修正案當然是法源。這是美國自己的真實面。以移民國家來說,美國並非建立在共同的宗族或文化上。法律是立國基礎——這是唯一的方法讓不同背景的人可以融合生活的條件。

 

保守派看待憲法如聖經

 

難怪,在美國有許多律師,美國人特別愛打官司,不像日本人,他們更依賴習俗與傳統規範。假設美國可以創立公民宗教,憲法就是聖經。這是保守派人士對待包含憲法第二修正案等基本法律的態度。

 

然而,許多美國人珍惜他們不那麼保守派的美國神話,恰恰是國家法律的相反面。在典型西方牛仔眼中,真正的美國英雄是忠貞的擁槍派,這些人發自內心知道什麼是對、什麼是錯,他們是愛好自由、肩上背著槍,騎著最信任的馬匹、朝向夕陽前行的漫遊者。約翰‧韋恩(John Wayne)抵達,從穿黑西裝的壞人手上拯救老百姓,這些壞人的邪惡行為破壞美國邊境自由。

 

不過,誰是穿黑西裝的壞人?他們是銀行家、律師、商人、鐵路工人,通常是美國東岸大城市最具代表性的人。他們僱用自己戰鬥人員,但那些穿黑西裝的人代表合約、條約和大政府的世界。

 

描述多數西方牛仔的故事是大荒野景致,人們在那裡可以過和樂的日子,但卻被人為法治威脅。西方英雄唯一尊重的法律就是上帝,以及他自己良知內定的法律。他非常需要他的槍為其辯護。

 

川普以更粗糙方式仿效雷根

 

美國神話的問題是荒野牧歌彰顯出完美的個人自由,這個特徵無法存在於特別有組織的銀行、法院、企業、立法單位。憲法第二修正案是對美國神話的諷刺,因為它事實上就是法律。

 

美國前總統雷根(Ronald Reagan)比其他任總統更明白,許多美國人對神話的崇拜,也許因為他曾經扮演過西部牛仔。他頗為知名的談話(proclaimed)是:「政府並非解決問題的答案,政府才是問題所在。」雷根說話的姿態就像一個槍手,而這是他就任美國總統時的公開談話。

 

美國現任總統川普(Donald Trump)以更粗糙、更好鬥的方式仿效雷根。事實上,他是法外之徒,對政府文明規範根本毫無用處。在許多方面,川普融合了亡命之徒的習慣與黑色西裝壞人、企業領導人、銀行家與華盛頓政治人物的利益。

 

川普是紐約客,是「聖經地帶」(Bible Belt,美國南部和中部持傳統基督教信仰的地區)擁槍者最不喜歡的。假設美國逐漸興起的文化戰爭對國家認同挑戰程度升級,川普具備把兩方最糟的特點「無法無天的槍手、貪婪的城市人」結合的能力。

 

要克服撕裂社會的最微小細縫,美國必須找到一位總統願意融合不同文化。唉,不可能選擇一個不適合這項任務的人。

 

© Project Syndicate

 

(原標題為Gun Nation,文章未經授權,請勿任意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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