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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驛淵觀點:一例一休上路 櫃姐真正的「痛」在哪裡

黃驛淵 2017年01月16日 00:01:00
櫃姐「想休不得休」的過勞狀況才應受到重視。圖中人物與本文無關。(攝影:李隆揆)

櫃姐「想休不得休」的過勞狀況才應受到重視。圖中人物與本文無關。(攝影:李隆揆)

政府修正通過《勞基法》,「一例一休」上路。未料,民間有企業趁勢喊漲,甚至有媒體報導指稱,政策會讓百貨公司櫃姐等專櫃人員的權益受損;因老闆不願意付休息日加班費,寧願找兼職人員來填補人力空缺,此舉恐讓櫃姐領不到加班費,等於變相減薪,成為「櫃姐的痛」。

 

但這類說法明顯是不懂法令,更不懂櫃姐的工作實務現況,最荒謬的是把專櫃人員視為不具專業、隨時可取而代之的「免洗人力」。

 

首先,修法後,明定每周須有1天是例假、1天是休息日,但只要不違反「連續上班超過6天(即7休1)」的規定,並無限制這兩天一定要排在周六或周日;換言之,一般公司本來就可彈性調配,只要事先與員工協商、約定調整休假日,就可讓平常週間時少點人上班,特殊日子多一些人上班。

 

重點是,百貨公司(綜合商品零售業)早就適用《勞基法》第30條之1的「4周變形工時」,也就是說,不必遵守「7休1」規定,只要符合「2周至少2例」、「4周內例假及休息日至少8天」即可,雇主的排假彈性已比其他行業大許多。

 

其次,若經協商、彈性調整排班後,公司仍覺得「人不夠用」,那不正代表櫃姐原本的工作量是被高估嗎?追本溯源,真正該檢討的不是人力本就不足、而逼迫櫃姐過勞的企業嗎?況且,許多櫃姐為了休假,現在常常必須找其他櫃姐來代班,由此可知人力不足早已是現況。

 

《上報》曾報導過櫃姐的勞動狀況(見:櫃姐「歡迎光臨」背後的心酸告白:我們為何組工會?),有高達92%月休不到8天,其中有61%更休不到6天;而有98%的櫃姐不滿必須配合百貨公司延長營業時間,另有89%因國定假日不能休假感到生氣。有櫃姐當時受訪爆料,各大節慶被要求禁休,甚至停休長達2、3個禮拜。那就更別說遇到颱風天時,有高達88%在未經徵詢、同意之下,被強制要求冒著風雨上班,卻僅16%領有交通津貼。

 

顯然,櫃姐「想休不得休」的過勞狀況才應受到重視。

 

其三,所謂「找兼職人員填補空缺」,更輕視了櫃姐的「專業」。難道找一個新手來代班,可不必訓練就上陣?訓練難道不需成本?又,舉凡專櫃產品熟悉度、銷售能力經驗、人脈、與顧客的應對進退等,這些難道都不用算進企業成本?進一步言,百貨專櫃難道寧可少聘幾個專業人力只為了省下加班費,而願意去賠上品牌的信譽與經營績效?

 

更好笑的說法是:櫃姐「被迫」休假等於少了加班賺錢的機會,反而會讓櫃姐薪水減少、權益受損。此邏輯荒謬的是,一個工時過長、過勞的員工,還須靠拚命加班才能勉強糊口、撐起基層勞工生計,那麼該檢討的不應該是過度被低估的勞動條件嗎?如今,不要求資方重視合理的薪資待遇、改善勞動條件,反而把「不能加班」當做反對一例一休的理由,這難道不能說是一種「自我奴化」的心態嗎?

 

因此,一例一休上路,我們真正應該關注的是,原本手中已握有「變形工時」利器的資方,到底還想用什麼荒謬的藉口,變相再把成本轉嫁給第一線基層員工?以百貨專櫃為例,有雇主就已偷偷變更勞動條件,導致櫃姐實質減薪。

 

櫃姐的薪水主要由底薪加上業績獎金組成;業績獎金的抽成與多寡等於決定了櫃姐的實質待遇。但台北市專櫃暨銷售人員工會近日接獲不少第一線櫃姐反映,一例一休上路後,有些廠商已片面更動「業績獎金」的標準;本來業績「做50萬、可抽2萬」,現在卻改成「做80萬、只能抽2萬」,有的甚至把標準提得更高。此影響是,當遇到週年慶或過年過節等「旺季」時,廠商給櫃姐的獎金就會比之前少,這才是真真實實的變相減薪。

 

然而,像櫃姐這樣適用「4周變形工時」的行業並非少數。目前適用《勞基法》第30條之1的指定行業,包括環境衛生及汙染防治服務業、加油站業、銀行業、信託投資業、資訊服務業、綜合商品零售業、醫療保健服務業、保全業、法律服務業等共40種。

 

這些行業因為不必遵守「7休1」、而只要符合「2周內至少2例假」,實務上可能連續上班12天。在此狀況下,一例一休對這些雇主的衝擊只在於,讓已連續上班12天的勞工,在2天休息日加班時多拿點加班費,這樣過分嗎?

 

根據調查,我國與OECD國家相比,工時排名第5,全年2104小時僅次於新加坡、墨西哥、哥斯大黎加與南韓,每年比日本多出385小時;稱台灣「過勞之島」一點也不為過。當一例一休上路,早已習慣壓低人事成本、苛扣員工勞動條件的企業當然會跳腳;身為員工,我們可以哭喊「公司不給加班了」,讓資方得以有藉口要求政府放寬加班工時上限,但也可以從而思考怎樣才是合理的工時、休假制度,催促資方重新檢討人力調配及加班政策。

 

講白了,當台灣高喊要產業轉型、升級,卻仍到處可見粗糙品質、過勞環境的現況下,一些因增聘人力而合理調整價格的企業,若能因此增加服務品質、改善員工待遇,顧客自然會依舊買單、員工更會甘心效力;反之,另一些只想搭便車趁勢喊漲,卻連改善員工勞動條件都斤斤計較、服務品質也不見提升的企業,藉機讓他們一次關門退場,又有何不可?

 

※作者為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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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一例一休 櫃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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