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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成民意反廢死 短短4年18人命喪國家槍下

盧禮賓 2017年01月18日 10:46:00
2013年兩公約第一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國際審查委員呼籲我國停止執行死刑,但4年來,由於反對廢死的民意始終居高不下,竟有高達18人命喪國家槍下。圖為2016年唯一執行死刑的鄭捷。(合成畫面/圖片翻攝自網路)

2013年兩公約第一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國際審查委員呼籲我國停止執行死刑,但4年來,由於反對廢死的民意始終居高不下,竟有高達18人命喪國家槍下。圖為2016年唯一執行死刑的鄭捷。(合成畫面/圖片翻攝自網路)

4年前,兩公約第一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國際審查委員強烈建議我國審慎考量暫停執行死刑,但法務部統計回覆,2013年有6人被處決,2014年有5人被處決,2015年有6人被處決,2016年有1人,國際專家質疑政府並沒有執行。公政公約審查會議主席Manfred Nowak雖肯認台灣願意遵循聯合國公約,並且接受檢驗,但同時間又忽略委員會在死刑上給予的建議,「等於傷害了審查會議的過程」。

 

在回應結論性意見與建議中,就政府聲稱聯合國大會諭請各國暫停執行死刑的周期性決議「暫時不能作為我國暫停執行死刑的法律依據」,台灣的新政府是否願意採取決定性的行動,以便廢除死型而符合「公政公約」第6條第2、6項及第7條的規定,或至少採取暫時不執行死刑而符合聯合國大會的相關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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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在書面報告指出,依歷年民調,反對廢除死刑者始終約有7至8成,惟不論贊成或反對死刑者,均認同應審慎使用死刑。因此,我國歷年來的死刑政策,均致力於審慎使用死刑,同時廣納各界意見,研擬相關配套措施,以逐步減少死刑的使用,現階段我國死刑政策是,「維持死刑,但審慎(減少)使用」

 

殺人不被判死刑,那些被殺的是活該被殺嗎?一直替殺人犯求請說話抗議,良心是去那了?──引述自大家快來反對廢死刑,推翻"廢死刑團體"

 

報告指出,死刑存廢政策與應否執行死刑是不同層面議題,應分開討論。就死刑應否廢除,可以透過公開理性辯論,使不同立場者透過持續對話,尋求最大共識。

 

公政公約審查會議主席Manfred Nowak雖肯認台灣願意遵循聯合國公約,但對於死刑存廢問題,又忽略委員會的建議,「等於傷害了審查會議的過程」。(攝影:盧禮賓)

 

不過,就已經定讞的死刑判決,除有法律規定停止執行事由外,在取得台灣大多數民眾共識及立法院修法廢除死刑之前,法務部自有依法執行的責任,但會採取審慎執行的作法。

 

法務部強調,對死刑的執行至為慎重,對於死刑審核程序嚴謹,必窮盡一切法律途徑,求其生而不可得情況下,始令准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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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為妥慎審核死刑案件的執行,以保障人權,訂有「審核死刑案件執行實施要點」。就最高法院三審判決死刑定讞之案件,須經過最高法院檢察署及法務部反覆審核確認案件已無再審、非常上訴、聲請司法院大法官解釋、受刑人在心神喪失中等停止執行事由,及未經總統赦免,法務部長始能令准執行

 

法務部指出,我國就三審定讞尚未執行的死刑犯,因相關人犯之判決定讞時間已有一段時日,為求程序更為周延完整,盡僅可能消除一切爭議,法務部正請最高檢參考國際間如美國人權聯盟「無辜計畫」對於死刑存廢意見,及美國司法部對死刑救濟的做法,進一步檢視目前待執行死刑犯的案件是否有:指認錯誤、鑑定不可靠或不完善、鑑識科學欠缺一致標準、檢警偵訊不當行為、辯護不力或不適任、祕密證人不可靠等情形,以求慎重。

 

國際審查委員與台灣政府代表聚焦公約第6條保障生命權的問題,花費相當長時間討論,委員們也「強烈建議」台灣廢除死刑。前排左一為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攝影:盧禮賓)

 

另最高檢也報請法務部核定「最高檢辦理爭議性死刑確定案件審查作業要點」,以具體行動廣徵社會對爭議性死刑確定案件的多元專業意見,消除公眾對死刑確定案件的重大爭議。

 

至於法務部於2010年召開逐步廢除死刑研究推動小組,因2012年12月21日法務部執行槍決6名死刑犯後,部分委員對外公開表示退出,致推動小組均因出席委員法定人數不足而未能持續執行。目前政府是否願意重新設立工作小組,以便達成逐步廢除死刑的目標?

 

法務部回應,未來我國將持續朝向「逐步減少死刑使用」的方向努力,且將以更多元的方式強化死刑議題的教育與宣導,並研擬相關配套方案,以兼顧被害人權益維護及人權保障,不會限定特定形式或名稱的工作小組,務求在凝聚民意共識、消弭民眾疑慮,且有合理、合宜的替代方案下,檢討死刑存廢政策。

 

我走進有百年歷史的美國聖崑汀(San Quentin)監獄,看見執行死刑的牆上掛有三支電話,獄警說一支可以打給州長,如果州長肯,死囚還有機會特赦、減刑;另一支通州檢察長,如果他提非常上訴,也可暫緩執行;最後一支則能打回家裡告別。聽完之後,我感觸良多,一個法治的國家,必然重視人權。──引述自長期前往全台監所輔導教育受刑人、譽有台灣「監獄先生」之稱的黃明鎮

 

針對2016年是否曾執行死刑,特別是新政府就任以後?法務部表示, 2016年截至12月26日執行死刑一人(北捷殺人案鄭捷,隨機殺人犯罪,造成4人死亡),且係去年520蔡總統就職前所執行。

 

法務部檢察司副司長余麗貞表示,她同意死刑是不人道的作法,但是在說服人民時,人民會延引美、日還保留死刑,為什麼台灣要走在前面,她也了解公約對台灣的期待,在公約期待與說服人民之間,法部責無旁貸。

 

她說,雖未大聲喊廢死,但已慢慢減少死刑發生,例如修正刑法,沒有只判死刑的重罪,未剝奪人生命不會被處死刑,少年或80歲以上不能判死刑或無期徒刑,是台灣數十年來的進步。如果被害人家屬願意原諒被告,不被判死刑的可能性很高,也就是法務部推動的修復式司法,盡量讓家屬和被告對話,彼此取得諒解,這些都是努力方向。

 

政務次長陳明堂表示,目前43名死刑犯尚未執行,其中兩人再審在外,41人在監。最久的是2000年4月27日判處死刑到現在。

 

統計2008至2011年,被告從犯案到判刑確定,平均經過61.56個月,判刑確定到執行,平均經過35.67個月,大約3年。2012年到2015年,被告從犯案到判決確定,平均經過84.43個月,判決確定到執行,平均56.09個月,約4.7年,時間拉長,顯示非常慎重執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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