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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最高法院院長周強是「國王新衣」裡的小孩

李寧 2017年01月22日 07:00:00
依法治國是中國共產黨領導全國各族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但依法治國必須由黨的領導。習近平日前則再次強調,2017年要把維護國家政治安全特別是政權安全、制度安全放在第一位。(湯森路透)

依法治國是中國共產黨領導全國各族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但依法治國必須由黨的領導。習近平日前則再次強調,2017年要把維護國家政治安全特別是政權安全、制度安全放在第一位。(湯森路透)

中國司法領域的官方權威、最高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周強2017年一開始就成為了「當紅炸子雞」。他極為高調地又紅又專反司法獨立的講真話姿態,其實可以比作經典童話故事裡「皇帝的新裝」小孩,周先生無疑說出了實話,反司法獨立不僅是中共執政以來的現狀,更是未來意識形態領域的長期鬥爭。


1月14日,周強在北京談及全國各級法院做好意識形態工作必須掌握的幾項內容:要堅決抵制西方「憲政民主」、「三權分立」、「司法獨立」等錯誤思潮影響,旗幟鮮明,敢於亮劍,堅決同否定中國共產黨領導、詆毀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和司法制度的錯誤言行作鬥爭,決不能落入西方錯誤思想和司法獨立的「陷阱」,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

 

「堅決抵制、敢於亮劍」等強硬動詞出爐,陣陣殺氣也撩動了中國言論界,有人驚呼徹底脫褲子了,有人詫異開歷史倒車,有人甚至拿中共歷屆領導人對司法獨立的表態來說明周強違背前任,也沒有常識。如果說以前周強先生甚至整個中共官方還多少有些猶抱琵琶半遮面,這次周強先生無疑誠實地告訴中國全民:丟棄你那虛妄的法治夢。


對周先生話語憤怒者大可不必,假如你生活在這裡,應該很清楚,不管周先生說與不說,中國都是從來沒有真正意義上的法治與自由。或者說中國現狀下對法治的理解有兩種,一種是中共所理解並清清楚楚說明由黨來領導法治,黨是第一;另一種是民間多數人所希望的在不改變黨的統治權這一敏感問題上(或故意不談或佯裝),希望有獨立的法治有憲政有自由。

 

依法治國必須由的領導


恰恰相反的是,人們應該為周先生的實話實說點讚,因為周先生戳穿了後一種的自欺欺人與脫離現實。一黨專政的極權體制下,是否存在過司法獨立?答案是從來沒有,周強不過是說出了中國人生存現狀,即法律是受黨領導受黨指揮,沒有黨的司法是萬萬不能,那也是脫離社會主義制度。

正如中共經常宣誓的那句話:依法治國是中國共產黨領導全國各族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所以,依法治國必須由的領導,這是前提,除此無他。


周強先生(右圖)去年11月22日在官媒上還寫過一篇《黨的各級組織和領導幹部必須在憲法法律範圍內活動》,該文開宗明義就強調:在我國,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是有機統一的,只有在黨的領導下依法治國、厲行法治,人民當家作主才能充分實現,國家和社會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進。因此,必須堅持黨領導立法、保證執法、支持司法、帶頭守法,把黨領導人民制定和實施憲法法律同黨堅持在憲法法律範圍內活動統一起來。

1月17日人民法院報在《中國國情為何不允許照搬西方司法獨立》一文中更明確談到:中國與西方的政權組織形式是不相融的兩種國家治理體系,三權分立、司法獨立意味著取消黨的領導,因此不可能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建立三權分立的國家治理結構。從問題本身來講,這根本就不是一個法學課題,而是一個政治學的課題,不可能在法學領域找到結論;從現實來講,由於我國憲法規定了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因此反對三權分立、憲政民主和司法獨立,就成為中國每一個司法人員應盡的政治義務和憲法義務。

 

中了黨的圈套


黨領導下的依法治國或司法獨立,不過是騙人的幌子與可笑的悖論。中國現實中,所謂的司法制度從來都是黨的玩偶、黨的保護傘、黨的維穩工具,這樣的司法制度美其名曰有對應的法律法規,甚至也有憲法,不少人也習慣性從中對應來找答案,以為拿著這樣的「名義」就能約束住黨,就能形成良好開始,實踐證明,這更多是太幼稚的想當然,這種教條主義可謂嚴重脫離實際,更中了黨的圈套。

可以清晰看到,不管是虛偽地大談依法治國,還是像周強先生這樣的現實直言,都是黨的實用主義體現方式,如同該虛的時候可以以虛的手段來騙取社會期望,比如十八屆三中全會時社會對改革的預期之高;該實的時候可以採取恐怖話語來起到威脅作用,比如就在周強先生說話的同時,習近平也強調,2017年要把維護國家政治安全特別是政權安全、制度安全放在第一位。


按說,如此逼仄陰森的環境應該能讓全民對這樣的體制有明確認知,時至今日並沒有。尤其值得警惕的是,中國許多學者歷年來所強調的「司法獨立」與「依法治國」,本質上都是在脫離「一黨制」與民主自由的情況下去談,這當然等同於癡人說夢,也是自欺欺人,更造成一種虛幻現實,如同存在過司法獨立,如同存在過法律一般。比如知名法學家江平老先生就經常引用的那句話:「我國憲法中有一個重要原則:司法獨立。沒有司法獨立,就沒有司法公平。」


必須指出的是,套用中共話語下的憲法來維護法律尊嚴,首先代表了對體制本身遊戲規則的認可,也代表了服從一黨專政下並未經過人民討論與決議的欺騙性法律法規,這自然是認不清一黨專政或者說故意繞來這一關鍵問題尋求技術討論。

而全世界都知道的常識是,只有在民主自由法治化的國家,通過權力制約平衡,才有真正意義上的司法獨立,人們可能會討論具體的司法技術問題,但對於法治精神的這一底線並不質否。因此,第一要務必須要解決的不是司法獨不獨立技術細節,而是黨本身。

 

※作者為中國媒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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