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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中投、欣裕台遭認附隨組織 國民黨抗告遭最高行駁回

上報快訊 2017年01月19日 20:52:00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日前駁回國民黨與中投、欣裕台所聲請的停止執行案,國民黨提出抗告,最高行政法院19日駁回抗告確定。(攝影:李隆揆)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日前駁回國民黨與中投、欣裕台所聲請的停止執行案,國民黨提出抗告,最高行政法院19日駁回抗告確定。(攝影:李隆揆)

行政院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2016年認定中投、欣裕台為國民黨附隨組織,依法禁止兩公司處分名下近156億元資產,國民黨和兩公司不服,聲請停止執行,經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北高行)審理,駁回聲請,國民黨提出抗告,最高行政法院19日駁回抗告確定。

 

延伸閱讀:【黨產司法戰】認中投、欣裕台為附隨組織 國民黨聲請停止執行首敗

 

行政院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於2016年11月2日認定中投及欣裕台為國民黨附隨組織,依《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條例》規定,禁止中投與欣裕台處分財產。對此,國民黨認為中投成立資金來源為黨費、特別捐等正當財源,並非政府補助,因此不服這項處分,向北高行提出行政訴訟及聲請停止執行。

 

北高行在2016年12月23日駁回聲請,理由包括國民黨雖主張這項處分會造成諸多損害,但法官調查發現,這並無造成難以回復損害的急迫必要性。國民黨、中投與欣裕台針對被裁定是「附隨組織」部分提起抗告,19日遭最高行政法院駁回,國民黨敗訴確定。

 

最高行政法院認為,中投、欣裕台被黨產會認定為附隨組織,是單獨的行政處分,並不會直接影響到兩公司後續處分財產的權利,且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已裁定暫停執行收歸國有,對兩公司及國民黨並無急迫性及不可回復的損害風險,與停止執行的法律構成要件不符,因此今(19日)予以駁回。(莊博涵/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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