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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依涵改判無期逃過一死 高檢署年前再提上訴

上報快訊 2017年01月23日 20:30:00
謝依涵更二審從死刑改判無期徒刑,高檢署趕在年前再提上訴。(攝影:盧禮賓)

謝依涵更二審從死刑改判無期徒刑,高檢署趕在年前再提上訴。(攝影:盧禮賓)

被控犯下新北市八里區「媽媽嘴」咖啡店雙屍命案的謝依涵,被判過3次死刑,台灣高等法院日前更二審宣判,改判謝女無期徒刑;台灣高檢署收受判決後,認為量刑失當,23日再以判決證據採證不當、判決理由前後矛盾、論罪法律關係適用有誤、量刑失當等違背法令之處,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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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犯下八里雙屍命案的謝依涵,日前在高院更二審首度從死刑改判無期徒刑,引發外界譁然,被害人陳進福的家屬更痛批:「兩條人命,那麼簡單就給她判無期徒刑!」對此,高檢署收到判決後,認為更二審證據採證不當、判決理由前後矛盾、論罪之法律關係適用有誤與量刑失當,再次提起上訴補救。

 

由於年關將近,高檢署趕在過年放假前整理多項理由,對謝女的更二審判決提起上訴,上訴理由認為,更二審有證據採證不當、判決理由前後矛盾、論罪之法律關係適用有誤、量刑失當等違背法令之處。被害者家屬委任的律師團先前也早表明會再整理資料提上訴,得知檢方已上訴,表示將提供更多相關事證與家屬意見給檢方參考補充。

 

謝依涵共3度被判處死刑,1月11日更二審判決認為,輔導她的黃明鎮牧師、負責心理鑑定的台灣大學助理教授趙儀珊作證證稱,謝女成長過程欠缺學習情緒調解的榜樣,因自戀及過度自信,執著維持形象與自尊,從不對外求援,以致不懂處理負面情緒和壓力,終釀悲劇,但謝女已認錯反省,且有家人親友不離不棄的鼓勵與期待,經監所教化、宗教輔導後,再犯風險率不高、矯正可能性高,改判無期徒刑,褫權公權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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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謝女涉害2命卻逃過一死,被害家屬到庭聆判後非常不服,痛訴:「被害者、被殺的人,他們的人權要擺在哪裡?」、「真的很不服氣!兩條人命,那麼簡單就給她判無期徒刑!」八理雙屍案首度從死刑改判無期徒刑,也引發外界嘩然。

 

前「媽媽嘴咖啡店」店長謝依涵2013年2月,下藥迷昏79歲的富商熟客陳進福、57歲的某私立大學副授張翠萍夫婦,再帶往淡水河畔紅樹林殺害棄屍,她案發後自稱和陳進福有不倫戀,想擺脫糾纏,又自稱陳策畫殺張女,順勢以「計中計」殺害2人。(張雅貞/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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