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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法官退養金被打趴 司改法官代表:會是一場災難

盧禮賓 2017年02月08日 20:20:00
要討論比較公務員和法官的退休金,台灣高等法院法官陳憲裕認為,要全方位才會公平。首要應考量法官的進場機制。(畫面合成 / 攝影:李隆揆、盧禮賓)

要討論比較公務員和法官的退休金,台灣高等法院法官陳憲裕認為,要全方位才會公平。首要應考量法官的進場機制。(畫面合成 / 攝影:李隆揆、盧禮賓)

法官和檢察官退養金制度在年金改革中成眾矢之的,飽受批評,欲去之而後快,引發司法官的不平和憂慮,認為退休金計算基準,應從法官的高門檻進場機制、冗長嚴格訓練養成、高壓工作負荷的角度比較,如果拿掉退養金,僅以本俸計算所得替代率,退休金將只剩在職全薪的40%不到,領這樣的退休金,將發生進場找不到人,退場大家提早走,留下的混吃等死,或利用職務建立自己人脈,這會是大家期待的司法體系?


《憲法》保障法官為終身職。但為鼓勵法官自願退休,在《法官法》明訂自願退休時,除依公務人員退休法規定給與一次退休金總額或月退休金外,其為實任法官者,另按標準給與一次退養金或月退養金。司法院指出,退養金制度是吸引優秀法官,多元進用具社會歷練和實務經驗的律師、學者擔任法官的配套措施。

 

司改該守住憲法這條界線,若忘了憲法界線,司改只會讓台灣法治倒退。(翻攝自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在年金改革中,有關法官退休金加退養金的所得替代率,與公務員的退休金所得替代率比較,明顯高出甚多,成為眾所批評的目標,要不要取消退養金,也列入司法改革的議題焦點。


之前也有媒體報導,法官退休金與退養金最高總和所得替代率可達235%,司法院不得不跳出來更正,以正視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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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表示,依《法官法》第78條規定,實任法官自願退休時,除依公務人員退休法規定給與退休金外,加給退養金,其月退養金、月退休金及每月公保養老給付優存利息之退休給與合計數,不得超過同俸級現職法官每月俸給的98%為上限。


但是98%的所得替代率,相較於公務員年金改革的所得替代率,依然可望不可及,人人喊打。

 

公務員和法官退休金 陳憲裕:要全方位討論才會公平

 

當選總統府司法改革國是會議法官代表的台灣高等法院法官陳憲裕對此甚感憂心,呼籲社會回到理性、持平的對話,才能建構一個健全的司法體系。


台灣高等法院法官陳憲裕表示,討論比較公務員和法官的退休金,要全方位才會公平。首先要考量法官的進場機制,一位政大教授曾表示,能考上政大法律系的學生,是全國高中前5%,政大圖書館平常非段考時間在讀書以法律系學生最多,他們還不見得考得上司法官。


考上法官之後受訓兩年,取得候補法官資格,5年之內書類送審沒過,就失去資格。侯補期間第一次書類送審通過成為試署法官,第二次書類送審通過才是實任法官。也就是這五年之內,沒有憲法保障。「有哪個公務人員是經過如此嚴格篩選制度」?

 

蔡英文總統去年召開司法改革籌備委員會第一次會議曾說,人民期待司法能夠更公正、更有效率,人民的期待不能等。(翻攝自蔡英文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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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者,法官的工作負荷和壓力,並非外界所了解。有資深法官表示,公務員和法官的工作性質差別很大,公務員每天工作結束,就可以休息,休假正常;法官辦案永遠沒有辦完的一天,每天加班、假日上班很常見。


陳憲裕表示,法官與公務員本俸差不多,法官薪水有專業加給,最高薪水可領18萬1000元。退休金部分,法官與公務人員一樣,法官多了退養金,最高總和98%所得替代率。


以司法院精算某法官今年7月2日退休為例,法官年資27年6個月、公務員年資3年,加總服務30年,現全薪18萬1000元,月退休金7萬1476元,月退養金8萬8630元,18趴部分1萬5923元,合計17萬6029元。若照社會氛圍把退養金、18趴拿掉,退休金剩7萬1476元,將不到全薪的40%。 


陳憲裕指出,如果不考慮退養金,等於這波年改所有公務人員所得比下降,法官降最多,只剩在職薪水百分之卅幾。他認為,退休金應以在職全薪換算才合理,無論所得替代率75%、60%,都可以接受,也不用對法官特別禮遇。


此外,若從軍公教和法官的平均退休年齡比較,依據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統計年報,2011年2015年退休平均年齡,公務人員55歲,教育人員54歲,軍職人員30歲,法官是64歲。以平均餘命80歲計算,法官領取月退的時間短了很多。現有退休法官只有324人,所占公務員比例極少。

 

司改國是會議是蔡英文重要關心議題之一,除推動司改改革制度外,怎樣修改司法界退休金問題更是矚目焦點。圖為去年11月「司法改革的契機與挑戰」研討會。(攝影:李隆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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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憲裕憂心表示,討論法官退休制度,如果完全不考慮專業加給、退養金,只計本俸所得替代率,與一般公務人員一樣,現行多元進用法官,有市場競爭力的律師絕對不會進來,在職自認有市場競爭力的法官會離開,留下的就是做到體力不行才離開,混吃等死、毫無競爭力的法官。


他表示,如果法官在職期間,國家透過退休制度保障,法官不看任何人臉色,案件辦好,在法庭上貫徹每個當事人憲法上的平等權,沒有權貴庶民之分,這是社會之福。 


如果法官退下來只領六萬多,會不會有退路考量?任何制度設計,不要考驗人性,當法官有自我退場的考量時,面對大財團被告,會不會對他態度好一點、證據寬鬆一點、量刑輕一點?彼此留一個好印象,這還不是出賣案子、涉及操守,完全在裁量範圍內,每個案子對權貴都留下好印象,退下後海闊天空,「你要這樣的法官嗎」?法官退休制度,不好好構思,對司改會是一場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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