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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基會抽驗市售窗簾12件 全沒防焰功能

上報快訊 2017年02月10日 16:14:00
消基會公布抽驗市售窗簾,僅4件標示不合格,品質檢驗全部過關,但都不具有防焰功能,提醒11樓以上住戶要買有防焰功能窗簾。(消基會提供)

消基會公布抽驗市售窗簾,僅4件標示不合格,品質檢驗全部過關,但都不具有防焰功能,提醒11樓以上住戶要買有防焰功能窗簾。(消基會提供)

消基會公布抽驗市售窗簾12件、床單床包組10件中,只有4件窗簾標示不合格,品質檢驗則全部過關,但12件商品都不具有防焰功能,提醒11樓以上住戶要買有防焰功能窗簾。

 

消基會2016年10、11月在大台北地區及網路採樣檢驗12件窗簾、10件床單床包組,10日召開記者會說明結果,只有4件窗簾標示不合格,但12件全都沒有防焰功能。

 

消基會表示,不合格的範圍包含:沒有任何品名標示、只有標示尺寸,未完整標示廠商資訊、生產國別、鮮維成份及洗燙處理方法等資訊, 12件中有4件不合格。

 

12件窗簾採樣中有4件不合格,包含:未標示品名、只標示尺寸,未完整標示相關商品資訊等。(消基會提供)

 

不合格的部份,疑違反《商品標示法》第11條規定,消基會建議依同法第15條規定要求廠商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可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得按次連續處罰至改正為止。

 

品質檢驗則全部過關,包含讓色彩更鮮豔的壬基酚(NP)及壬基酚聚氧乙烯醚(NPEO)、甲醛所產生游離甲醛檢測,以及印花油墨的重金屬檢測、合成染料偶氮染料檢驗。

 

但值得注意的是,這次隨機採樣的12件窗簾都沒有防燄標示,《消防法》有規定,地面樓層達11層以上的建築物,應使用有防焰標示的地毯、窗簾、布幕、廣告板及其他防焰物品。

 

消基會董事長游開雄提醒消費者,若住11樓以上,應購用有標示防焰功能的窗簾,以確保居住安全。(吳美欣/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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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窗簾 防焰 消基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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