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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黑熊與黑槍

倪國榮 2017年02月18日 07:00:00
王光祿案實情有可原,觸動了國人孝順情懷,應可以有罪但免刑處理,但只個案,不要成為判例,進而大開獵槍限制,大開濫殺之門,橫生巨大風險。(攝影:李隆揆)

王光祿案實情有可原,觸動了國人孝順情懷,應可以有罪但免刑處理,但只個案,不要成為判例,進而大開獵槍限制,大開濫殺之門,橫生巨大風險。(攝影:李隆揆)

原住民王光祿為母要吃肉,獵殺保育動物,一隻山羊一隻山羌,以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被判3年6月定讞。此引起輿論重視,檢察總長顏大和特為

非常上訴。

 

而近最高法院破例開庭,請來三位法律學者當證人,一片同情之聲令人訝異,甚至有主張限制原住民只用自製獵槍打獵為不當。此傾向於開放現代獵槍之態度令人驚訝。

 

試問這對於保育團體於情理皆何以堪呢?尤其黑熊媽媽黃美秀女士,月前才放映紀錄片《黑熊森林》記載她與同事的長期奮鬥,與台灣黑熊的保育危機:其遇陷阱斷掌足而凋死,令人痛心。

 

 

獵人做陷阱,即已令人頭痛,況開放現代型火力猛準獵槍,必然濫殺容易橫行,不要說殺中小型動物,重要森林生態象徵的黑熊,立刻一槍斃命是又準又快的,有好槍助陣,等於大大鼓勵打獵。

 

台灣地小,比起美加,那等於小巫見大巫,一個中央山脈就只一個,沒了就沒了。黑熊是食物鏈頂層的掠食者,種子傳播者,失去黑熊的森林將漸枯萎、生態破壞,而失去森林的人類,也就走入生存困境。

 

台灣僅餘數百隻黑熊,開放現代槍枝狩獵將使森林有限警力更增管理麻煩,對陷阱設置已不容易追究下,還要追究各種現代獵槍,對保育的龐大經年努力更是雪上加霜的重擊。

 

王光祿案實情有可原,觸動了國人孝順情懷,應可以有罪但免刑處理,但只個案,不要成為判例,進而大開獵槍限制,大開濫殺之門,對保育人士的森林活動及大型動物如黑熊都是容易被射殺或誤擊的對象,橫生巨大風險。

 

原住民狩獵與祭典風俗,誠然值得尊重,但看電影《賽德克.巴萊》,那醉舞醉歌與大自然渾然歡快之美,也只能在電影看到。如今各族混溶,科技帶來統一性生活傾向,與帶來重汙染,都是要面對的問題。

 

王案值得同情,但是台灣森林與動物的命運是否光明,更值得重視。此案也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為什麼偏偏就不請保育專家來出庭發表見解呢?匪夷所思。

 

※作者為自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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