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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評:「借牌」歪風橫行的台灣

主筆室 2017年02月23日 00:00:00
遊覽車、計程車司機「借牌」惡習已在台灣行之有年。(攝影:李隆揆)

遊覽車、計程車司機「借牌」惡習已在台灣行之有年。(攝影:李隆揆)

2016年2月6日,位在台南永康區,住商混合的維冠大樓因地震倒塌,最終確認造成115人死亡,震驚全台。事後在檢警調查中,發現這棟大樓果然施工不良,甚至偷工減料。最後還爆出維冠大樓竟是建商透過借牌所興建。「借牌文化」在台灣行之有年,簡直見怪不怪到入化成諸多行業的潛規則,甚至可謂視法律為無物。

 

今年 2月13日晚間發生的賞櫻遊覽車翻覆事件,有33人喪命,後續關注焦點,除了遊覽車司機是否過度勞累駕駛,以及遊覽車車體構造是否有問題之外,同樣也暴露出許久以來的「借牌」弊端。雖然出事的「蝶戀花旅行社」司機所駕駛的是屬於正規的公司車,但「蝶戀花」過往即多有利用違法「靠行車」壓低團費的情事,在業者競相模仿下,無疑助長了「借牌靠行車」的誕生。

 

延伸閱讀:靠行惹爭議 公路總局:遊覽車公司應負責

 

信手拈來,台灣「借牌」牟利之作不勝枚舉。包括無論都會、城鄉,皆有黑牌建築師的作品,一度氾濫成災。尤有甚者,就是借牌投標。曾有水電工程公司為取得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發出的採購案,擔心競標商不足而流標,遂向同業借牌投標,得標後,又因公司內無證照資格符合的員工,於是再向他人借牌。有點法律道德的公務員或許會據此依照《政府採購法》揪出弊端,但過往人謀不臧,不正是夾雜在這些細節裡。

 

另一發生在數年前的案例是,綜合環境、機電維護和人力派遣的榮福公司,為了投標新竹市環保局9億元資源回收工程,在公司投標資格不符下,逕向台灣汽電共生公司違法借牌投標而取得納標案。幸好事件遭披露,榮福公司負責人王廣德和當時的汽電共生董事長林文淵事後雙雙遭新竹地檢署起訴。但可以想見,實際的情況,會是有多少類似情事藏匿在我們周遭。

 

「借牌」除了是商界亂象,就連必須領有身障證明的樂透彩券經銷商,也多有投注站業者其實是私下和身障人士租牌,行有餘力還能開連鎖分店,壟斷彩券行。生活周遭掛羊頭賣狗肉之流已造成弊端叢生,「借牌」橫行,利用人頭賺錢的問題更大,那是完全棄法律和專業於不顧。

 

「借牌文化」滲透於台灣市場法則,除了遊走法規,逃避責任歸屬,其實也傷及了市場經濟的公平競爭,同時鼓勵鑽營。畢竟這是長年以來養成的手段遊戲,多的是有心人寧可永遠在這種灰色地帶(甚至明顯觸法)上營生,如此一來,他們永遠知道找誰可以疏通關係、可以順利交易、可以知道如何面對司法,也知道怎麼樣和同他們一夥的人打交道。儘管換得來的是無數起公安悲劇、官司訴訟和人格破產。

 

但真正的輸家永遠是一個尚待孕育栽培的社會。「借牌文化」把照章行事的人都當成傻子。於此遑論還有誰會去論及工作品質和應得薪水之間的任何關係。它把資源集中到了少數懂得「謀生之道」的人身上,無以將其獲利分享於社會,卻是把風險危機平均分給了大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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