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入獄】從醫院押送出庭聆訊 曾蔭權判刑20個月

簡嘉宏 2017年02月22日 11:40:00

20日遭法院裁定收押,後又因身體不適送往香港公立伊利沙伯醫院(Queen Elizabeth Hospital,伊院)羈留病房住院的香港前行政長官曾蔭權,22日上午從醫院雙手上銬後坐上囚車前往高等法院聆訊。

 

經高等法院審判結果,因曾蔭權觸犯「藉公職作不當行為罪」罪名確立,獲判20個月,另外涉及「行政長官收受利益罪」則未做出判決,定於9月重審。

 

 

西裝領結手上銬

 

據悉,22日上午7時50分當香港高等法院囚車抵達伊院側門,多名港府懲教人員(約同於台灣矯正署人員)進入羈留病房內,將身穿西裝打著紅色領結的曾蔭權雙手上銬後,押上囚車前往高院聽候判決。

 

香港警方出動大批警力部署於伊院與高院維持秩序,載著曾蔭權的囚車於上午8時20分抵達高院,10時開庭宣判。

 

 

 

經審議結果,曾蔭權因觸犯「藉公職作不當行為罪」,判刑20個月徒刑,另外,曾蔭權涉嫌觸犯「行政長官收受利益罪」則未當庭宣判,代表港府律政司的辯護律師David Perry日前已向法官表明,已決定繼續蒐證並申請重審,法院裁定9月重審。

 

現年72歲的曾蔭權爵士(Sir Donald Tsang Yam-Kuen)於2005年6月21日至2012年6月30日出任中國香港特區第二位(第三任)行政長官,因出席公眾場合時喜愛打領結,香港媒體慣以「煲呔(Bow tie的粵語發音)」稱之。

 

中國香港特區歷任行政長官。(照片:湯森路透,製圖:潘世惟、簡嘉宏)

 

涉嫌不法利益輸送

 

曾蔭權被控於2010年1月至2012年6月間,審議雄濤廣播有限公司申請數碼廣播牌照、交還調幅廣播牌照以及申請由李國章出任其董事兼主席時,沒有依法申報他與雄濤廣播主要股東黃楚標於深圳東海花園住宅的租賃案。

 

 

 

 

香港法院陪審團17日以8比1的結果裁定罪名成立,不准保釋。

 

曾蔭權於當日傍晚5時許押送到荔枝角收押中心,當晚間由於身體不適,由救護車送至伊院進行檢查至今。

 

香港前特首曾蔭權17日(中)與妻子曾鲍笑薇(右三)出庭。(湯森路透)

 

根據《香港商業電台》報導,包括港府前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唐英年,前財政司司長曾俊華,前律政司司長黃仁龍,以及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等人,均向法官遞出求情信,信中內容指稱曾蔭權於擔任港府行政長官期間,致力於服務社會,維護香港的經濟穩定,請求法官從輕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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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曾蔭權 香港特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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