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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保防法為彌補法律不足 非「人二室」復活 

上報快訊 2017年02月26日 17:45:00
日前有媒體針對保防工作法制化的《保防工作法》草案,批評其為昔日權威時代的「人二室」復活,法務部26日大動作回應,《保防工作法》是為了因應目前保防工作執行上的法源不足。(攝影:李隆揆)

日前有媒體針對保防工作法制化的《保防工作法》草案,批評其為昔日權威時代的「人二室」復活,法務部26日大動作回應,《保防工作法》是為了因應目前保防工作執行上的法源不足。(攝影:李隆揆)

日前有媒體針對保防工作法制化的《保防工作法》草案,批評其為昔日權威時代的「人二室」復活,法務部26日大動作回應,《保防工作法》是為了因應目前保防工作執行上的法源不足而定訂,其重點在於如何有效防止「內應」在軍中進行滲透破壞,在加上也曾召開23場次座談會,邀請各方參與討論內容,與威權時代政治思想考核的「人二」是不可相提並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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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有媒體社論指出,2017年1月出爐的《保防工作法》草案中規定,保防人員只需獲得單位主官書面同意,即可對「嫌疑人」行使調查、調閱、臨檢及查扣。當事人若拒絕調查,最高可處以一百萬元罰鍰;若洩密給中國大陸,至少判刑7年。這些舉動可能將台灣推回「保密防諜」的時代,使台灣民主倒退,儼然是當年調查機關中考核公務人員個人思想的「人事室第二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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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此項評論,法務部大動作發布聲明,因為我國《國家機密保護法》、《國家情報工作法》、《國家安全法》等相關法規都沒有明確規範有關保防工作的行使權,所以才會訂定此法。法務部說,當今保防工作的法源只依靠《保防工作作業要點》,為行政規則層級,法律位階過低。

 

法務部也強調,《保防工作法》重點在於如何有效防止「內應」在軍中丶機關為敵人發展組織,進行滲透破壞,在加上也曾召開23場次座談會,邀請學者專家赴各機關、民營事業單位及軍高檢討論,與威權時代政治思想考核的「人二」是不可相提並論的,並且回擊,被稱為鬥爭工具實為荒謬。

 

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也表示,法務部仍在擬定草案,至今尚未報行政院院會核定,行政院不可能有恢復人二室想法。媒體內容不符事實,籲勿捕風捉影,以訛傳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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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行法律授權不足狀況下,調查局致力國安案件發掘、偵辦,自2008年迄今偵破共諜案雖有55案,但恐怕只是冰山一角。在馬英九總統任內8年,發生太多洩密案,也有美學者認為台灣門戶大開,因此總統蔡英文多次宣示重建國家反情報體系,要求法務部儘速完成保防工作法制化。法務部和調查局研擬6個月,我國首部「保防工作法草案」終於出爐。

 

《保防工作法》草案共31條,保防工作區分為三大類別和主管機關,分別是軍中保防(國防部)、機關保防(法務部)、社會保防(內政部),行政院設全國保防工作會報,由院長擔任召集人,各縣市政府設地區保防工作會報,由縣市長擔任召集人。(畢翔/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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