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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快5月 北市開放同性伴侶登記社會住宅

上報快訊 2017年03月05日 14:23:00
《住宅法》將於5月修法,主管機關北市都發局允諾,修法後未來北市註記同性伴侶者,也能同一般配偶,具備承租社會住宅的申請資格;圖為資料照片。(攝影:陳品佑)

《住宅法》將於5月修法,主管機關北市都發局允諾,修法後未來北市註記同性伴侶者,也能同一般配偶,具備承租社會住宅的申請資格;圖為資料照片。(攝影:陳品佑)

台北市政府於2016年開放同志可在戶所註記為伴侶,北市都發局近日正修訂「台北市社會住宅出租辦法」,主管機關北市都發局允諾2017年5月完成《台北市社會住宅出租辦法》修法,未來北市註記同性伴侶者,也能同一般配偶,具備承租社會住宅的申請資格。

 

因應《住宅法》修法,都發局副局長張剛維表示,北市公宅將有3成比率提供經濟或社會弱勢者居住,另7成將提供一般民眾承租。目前北市規劃的一般公宅的入任對象及資格,包括原住民、青年等,另北市女性權益促進委員會也建議讓同志入住公宅,市府也一併納入研議對象,未來原住民、青年及同志等皆可承租公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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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關於社會住宅開放承租的比率尚在討論,相關細節如承租對象、資格、比率等,將明訂在「台北市社會住宅出租辦法」中,預計最快5月修正完成,送交市政會議通過後即可實施。

 

張剛維說,目前北市規劃的公宅,健康及興隆公宅將於2017年底完成,屆時將開放青年、原住民及同志承租,最快年底即可起租,房型則有一房型及三房型,租金將依市價打85折,目前有待估價,再依坪數訂租金。

 

耗時2年 《住宅法》修法終見具體承諾

 

據《自由》報導,北市女性權益促進委員會自2015年7月起開始推動《住宅法》修法,希望可透過修法放寬登記社會住宅的身分不只限於「一般配偶」。對此委員許秀雯表示,早前都發局皆以「配合中央住宅法案通過,再一併修法」的理由回應,造成《住宅法》修法一事須到今年(2017年)5月才能完成。

 

關於外界對於都發局的質疑,社會局婦幼科長鐘雅惠表示《中央住宅法》不久前通過,因此在大會上已要求都發局修法期程「不能再拖」,委員們在會議上作成決議並書面紀錄,要求都發局2017年5月前完成修法。

 

鐘雅惠強調,大會的主持人為副市長陳景峻,「凡做成書面決議,各局處應遵照辦理,若執行有困難,下次開會時需明確說明,並且要有具體事由。」

 

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理事陳凌表示,北市能夠做這樣的改革,應給予鼓勵,至少在社會住宅方面,「我們可以享有與異性戀配偶一樣的權益。但對同志們來說,目前最迫切的事,還是希望盡快通過婚姻平權法案。」(李先泰/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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