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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義殺人」已成中國社會劇烈變革的主旋律

李寧 2017年04月09日 00:00:00
中國遍地冤案,不僅不可能推動任何司法進步,隨著普通人越發察覺到體制對每個人巨大的全方位窒息傷害,人們面對有黨國無民主無自由這一根本性難題,反抗必然越來越激烈。僅為示意圖。(資料照片)

中國遍地冤案,不僅不可能推動任何司法進步,隨著普通人越發察覺到體制對每個人巨大的全方位窒息傷害,人們面對有黨國無民主無自由這一根本性難題,反抗必然越來越激烈。僅為示意圖。(資料照片)

正義殺人,成為近年來中國社會劇烈變革持續抗爭的主旋律。不管是多年前的楊佳,還是去年以來的賈敬龍范華培明經國於歡等,面對公權力合法性不斷裸露喪失,以及個人尊嚴權益受到極大欺侮,殺人正當時,帝國近黃昏。

 

無數血案冤案編織起來的中國社會,無一不反映出政治體制深層次的關鍵所在,這其實是全體公民1949年至今噩夢的延續。當公民沒有最基本的民主自由權利時,法律必然是惡法,依法治國必然是依法治民,國與個體命運兩極分化,這樣的黨國其實是每個正常人最應該唾棄的,看看活在朝鮮的人與活在中國的人,或者說被今天中國改革派廣泛定義的「改革前」、「改革後」,在公民權益方面,沒有任何本質區別。

 

在山東聊城辱母殺人案中,有人比喻國家母親遭受侵略,這個前提是戰爭狀態,而在和平時期的1949至現在,經歷過此起彼伏的四清、反右、肅反、文革到今天更加精密細緻化的極權控制,比如重慶市最新要求,利用互聯網翻牆者或可追究刑事責任。好意思說老大哥國家是你母親,這可不是傻的問題,明顯是認賊做父。

 

去年轟動一時的雨天案與最近持續刷屏(洗版)的辱母殺人案,都說明標榜著為人民服務、保護公民合法權益的國家執法部門,本質上都是反公民的非法匪患組織,而同樣對該組織中的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尤其是以人民命名的一丘之貉們抱以期望,寄望於手下留情,只說明太異想天開。正常來說,這樣的天真型外賓人格顯然是不適合活在這裡。在此之前不少人對「依法治國」理念,包括前不久的監察委員會改革存有期許,還有人拿此與香港廉政公署做對比,還真以為監察委員會能監察?是屬於全民?本質上不過是黨的左右手。

 

另外,不少人拿美國與民國案例說明辱母刺殺案是正義且合乎法理的,這種比喻雖好,但又回避了關鍵問題,今天的極權中國配得上當年的民國和美國?當然不配!這也不是一般意義上的正當防衛與防衛過當,或融資管道不暢的高利貸所引發,其關鍵在於整個政治制度是畸形的,繼而引發畸形的經濟制度,遂產生非市場經濟下的高利貸現象,辱母案中更為關鍵是公權力「員警」在這一過程中的嚴重瀆職不作為。

 

再接回案例比喻,如果僅僅談類似,而不談案件背後的體制機制問題,則一切無解,最終形成虛無仿效形式,於整個社會所期許的真正法治無關。換言之,即便辱母殺人案最終被輕判或無罪,也一點不能代表中國司法變好或者是正義的。請記住,前提條件一定是自由民主政黨政治才有權利讓公民決定自己的生活以及司法形成的過程乃至於結果。

 

當司法本身就是非法的、不正義的以及壓迫全民的利器,首先要解決的則必然是這一關鍵性難題。多年以來,不少人所談論的個案推動司法進步,實際上從來都沒有成功過,而這種進步更是成為非法組織所宣揚的戰力成果,比如反法治亮劍鬥士、最高法院院長周強在今年兩會工作報告中吹噓平反了多少冤案。

 

不誇張說,中國當下幾乎所有的公共性問題無一不與政治制度密切相關,比如遍布大地的霧霾、被員警兇殺的雷洋、被強拆殺賊的賈敬龍以及所有公共安全問題,都是最好的案例,因此脫離這一本質去談法律技術,不是在直接間接為趙家極權統治分責,就是看不清中國今天的真正問題所在。

 

實際上,遍地冤案不僅不可能推動任何司法進步,隨著普通人越發察覺到體制對每個人巨大的全方位窒息傷害,人們對有黨國無民主無自由這一根本性難題的反抗也必然越來越激烈。近年來看,不管是輿論爭議較大的「改良派」與「變革派」(或被稱為口炮黨、革命黨),還是民眾自發組織的抗議行為,都說明改變的迫切性。更為明確的是,受改良派在黨的合法性問題上左右投機,以及默認或贊許在黨的領導下改革這一偽命題,也越發激起民怨,或裝外賓式的「何不食法糜」。

 

可以預期的是,像近日俄羅斯民眾所發起的對普丁、梅德維琪夫的抗議行動,中國越來越多清醒者,尤其是年輕人,對推翻改變缺乏合法性黨國機制這一劇毒的時間也不會太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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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為中國媒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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