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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衛福部罔顧食安:木瓜鳳梨等8蔬果殺蟲劑殘留量 可超標歐盟千倍

蔡慧貞 2017年04月10日 21:00:00
衛福部食藥署公告修正「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其中有8項民眾經常食用水果,均放寬農藥「普拔克」殘留容許值,且大幅調高上限至1000倍。(圖片取自公共電視新聞台)

衛福部食藥署公告修正「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其中有8項民眾經常食用水果,均放寬農藥「普拔克」殘留容許值,且大幅調高上限至1000倍。(圖片取自公共電視新聞台)

衛福部食藥署在3月15日正式公告修正「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增修訂22種農藥在蔬果等農產品128項殘留容許量;另在3月13日預告351項農產品的殘留農藥容許量,待60天後,將在5月正式公告。

 

其中,在15日正式公告項目中,包括木瓜、番荔枝、鳳梨、紅毛丹、百香果、芒果、荔枝、龍眼等8項國內民眾經常食用水果,均放寬農藥「普拔克」殘留容許值,從國內原本比照歐盟的0.01ppm,竟大幅放寬1000倍,到可容許殘留10ppm;另在蓮霧、番石榴和無花果等3項水果,對普拔克的殘留容許值,則從比照歐盟的0.01PPM,亦放寬900倍為9ppm。但在美國、日本、澳洲,在這些水果中則規定,均為不得檢出農藥普拔克,衛福部顯然認為台灣民眾的身體對蔬果中的農藥殘留的承受值遠勝歐、美、日各國。

 

不甩諮委疑慮與意見:

農藥管理將採「一條鞭」,從受理申請、審查核准及殘留標準,都由農委會防檢局主導。

 

22種農藥在蔬果等農產品128項殘留容許量標準,在去年12月預告後,儘管有諮議委員提出意見,最後食藥署仍照單全收農委會提出的明細,如期在3月15日全數正式公告,食藥署長吳秀梅甚至在3月26日於立法院面對立委們的質疑時表示,針對農藥未來傾向採取「一條鞭」管理,即受理農藥申請、審查核准及殘留標準都由農委會防檢局主導,食藥署嚴重失職。

 

根據「國家環境毒物研究中心食品安全資訊網」的資料顯示,「普拔克」是一種殺蟲劑,食入普拔克可能對腸胃道造成不適,在動物測試中,米格魯犬測試2年,有糜爛性胃炎的情況發生,世界衛生組織建議,普拔克的每日容許攝取量為每天每公斤0.1毫克

 

有問題的不只茶葉與蔬菜:

台灣「獨步全球」,農產品有46項農藥殘留容許量高於他國。

 

衛福部食藥署在3月13日的預告和15日正式公告的兩批農藥,在蔬果殘留容許量中,日前外界多關注政府放寬了日本、澳洲和歐盟均禁用的農藥「氟派瑞」可在茶葉中檢出,及調高「達滅芬」在萵苣類蔬菜的殘留容許量,但實際上,根據立委林淑芬辦公室統計,兩次公告總計新增451項、放寬8項,僅限縮19項、取消1項,且「獨步全球」,遠高於其他國家農藥殘留容許量的農產品多達46項

 

在3月15日正式公告的「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明細中,蔬果類的多種農藥殘留容許量大幅調高,不僅放寬農藥「普拔克」在木瓜等8項水果殘留容許值,比歐盟的標準高出1000倍之多為10ppm;並在蓮霧等3項水果的殘留容許值,比歐盟標準高出900倍為容許9ppm;但在美國、日本、澳洲,這些水果中則都不得檢出農藥普拔克

 

立委林淑芬3月22日在臉書貼文質疑,政府該不會是承受了來自美國的壓力,以至於做出替業者解套之舉,在短時間內大幅新增農藥產品項目,讓原本在某項農產品不得檢出某種農藥,但在新增後卻可以使用了。(取自林淑芬臉書)

 

又在另一農藥「賜滅芬」的殘留容許量,在水果桃、李、枇杷、蓮霧、番石榴、楊桃上,原本國內標準是「不得檢出」賜滅芬,如今則一口氣調高為可殘留2ppm,比歐盟的0.02ppm和日本的從0.2到0.7ppm均高出許多。

 

另在農藥「速殺氟」在芒果的殘留容許量,過去國內和美、日、澳同樣是「不得檢出」,歐盟標準是0.01ppm,這次政府一次增加殘留容許量為0.5ppm。此外,新增農藥「克枯爛」在國人做菜必不可少的青葱上的農藥殘留容許量,從過去與歐盟、美、日、澳同樣「不得檢出」,一次調高可容許1ppm

 

不是致癌就是危害生態:

賜滅芬恐引起子宮癌或睪丸癌;速殺氟會加速蜜蜂銳減。

 

殺蟲劑「賜滅芬」經實驗證實是可能引起子宮癌或睪丸癌;至於殺蟲劑「速殺氟」則為國際環保團體所反對使用,實驗發現該種農藥會加速蜜蜂銳減

 

實際上,15日正式公告的22種農藥在蔬果等農產品128項殘留容許量,早在去年12月13日預告,當時衛福部食藥署曾召開「食品衛生安全與營養諮議會」審查農委會防檢局提出該份農產品的農藥殘留容許量增修訂明細,但當時食藥署僅進行「書面審查」,不過諮議委員提出審查意見中,即有委員主張包括普拔克、賜滅芬、速殺氟、得利、克枯爛等多種農藥的殘留容許量都應大幅下修,以更接近歐盟標準,而非高出許多

 

 

亦有諮議委員質疑,此次明細表中有多項「原本無現行容許量」且擬定容許量高於「國際標準者」,如因得克、普拔克、賜滅芬、速殺氟及三氟敏等,要求衛福部說明訂出相關標準的「必要性」及「合理性」,「以免消費者團體對於相關容許量標準產生疑慮」

 

但衛福部食藥署對委員的建議,則完全以農委會的立場回覆,顯然忘記為食品安全把關的主管機關

 

食藥署對為什麼高於「國際標準」許多問題避而不答,僅表示,這些農產品的農藥殘留容許量,都是「隨時配合」農委會登記及延伸農藥使用規範,及相關農作物之田間試驗殘留量結果或監測資料,所建立之殘留容許量,食藥署認為「有必要」訂定合理容許量,「避免農民依推薦方式使用仍造成違規殘留量」

 

食藥署「隨時配合」農委會:

攝入量「在安全範圍內」,有必要避免農民依推薦用而違規。

 

甚至食藥署還振振有辭地向諮議委員們說明,增修訂的農藥殘留容許量,於國人的估算總攝取量均低於80%ADI(每日容許攝入量),「在安全範圍內」

 

但有諮議委員則直指,這份明細中針對估算攝取量「偏高」,即「接近80%ADI」,如達特南、氟克殺、固殺草、因得克、百克敏及賽速安等,均超過70%ADI,多項逼近每日容許攝入量上限。也因這些攝取量的估算均是依成人為準,所以有委員建議食藥署,針對兒童部分亦進行攝食評估,以確認殘留容許的保護性

 

而在3月13日預告的這批農藥殘留容許值明細表,亦在預告前召開「食品衛生安全與營養諮議會」,同樣有委員要求下修多項農產品的農藥殘留容許量,但食藥署再次站在農委會的角度回覆說,「部分項目雖然國際間標準有差異,然為提供國內合理用藥選擇,防檢局已評估建立其使用方法」,配合訂定適宜殘留容許量標準,為管理之必要作為,以免農民依推薦方式使用仍造成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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