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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流吧!我的瑞典之旅》愛毋需契約證明:論瑞典同居現象

郭慧 2017年04月15日 21:13:00
瑞典法律對同居權利義務的規範完備,讓許多愛侶寧可不結婚。(照片:湯森路透,後製:李明維)

瑞典法律對同居權利義務的規範完備,讓許多愛侶寧可不結婚。(照片:湯森路透,後製:李明維)

(編按:《上報》隔周推出《漂流吧!我的瑞典之旅》專欄,由目前就讀瑞典烏普薩拉大學(Uppsala universitet)的台大歷史系交換學生郭慧執筆,她在當地記錄瑞典及其他北歐國家的第一手觀察,供台灣讀者參考與反思。)

 

 

3月以來,天氣漸漸回暖,偶爾明媚的早晨往往吸引爸爸、媽媽推著嬰兒車,一邊享受冷風中的暖陽,一邊散步聊天。這個場景如果搬到台灣,我會直覺地認為,這對父母也是一對夫婦。

 

然而,在瑞典答案卻不盡然如此。

 

非婚生子女

 

事實上,瑞典孩童中,非婚生子女的比例非常高,甚至超過半數。而在這些非婚生子女中,多數孩子的父母是處於「同居」關係。

 

「同居」在瑞典,可以說是普遍而流行。而這些同居關係,又可以粗略地分為兩類:第一類是父母在小孩誕生後才結婚。

 

 

斯德哥爾摩大學(Stockholm University)社會學教授杜凡朵(Ann-Zofie Duvander)便指出,這類關係始於同居,接著生兒育女,一直等到小孩誕生之後,才會舉辦婚禮;而另一種類型,則是不論是否共同孕育下一代,兩人從頭到尾都同居未婚。

 

然而,為何這麼多的瑞典人選擇同居而非婚姻呢?對瑞典人而言,「結婚」和「同居」又有什麼不同?想要了解箇中差異,或許我們可以從幾個面向略窺一二。

 

法律保障

 

首先,法律的保障,可能是讓許多瑞典人選擇同居的一大原因。

 

瑞典有同居法保障共同居住房屋及屋內財產,這些財產在伴侶分手時必須均分。 此外,瑞典的法律採取「中立原則」,也就是說,「個人可以按照個人意志選擇想要的生活及家庭型態」,而法律只提供較弱勢的人最低限度的保護,卻不會鼓勵公民選擇進入某種特定的生活型態。

 

在這個大原則之下,結婚與否不僅不會影響稅賦,也不會影響與子女在法律上的關係。

 

 

社會福利

 

此外,社會福利也是讓許多人「無後顧之憂」地選擇同居的原因。這一來是因為,伴侶結婚與否並不會影響及育嬰、陪產等社會福利;二來則是因為,在社會福利的幫助下,未婚人士有了社會支持,比較不用為了「穩定的經濟」而投入婚姻。

 

社會風氣

 

除了法律和社會福利的保障之外,開放的社會風氣也是瑞典同居盛行的原因。對許多瑞典人來說,同居雖然是較不正式的伴侶關係,但也絕非一種「污名」,而婚姻更不是決定伴侶關係的要件。

 

事實上,這股風氣不僅可以追溯到過去瑞典北方地區較為開放的伴侶關係,到了近代,教會、家長的影響力下降、個人主義抬頭等趨勢,也讓同居現象蔚然成風。

 

 

 

從這些面向來看,在瑞典,「同居」或許也是建立伴侶關係的一項好選擇。那麼,在此情形下,為什麼有些人們仍然選擇進入婚姻呢?「婚姻」對瑞典人而言,又代表了什麼意義?

 

婚姻選擇

 

事實上,除了每個人受原生家庭、宗教等因素影響之外,有部分伴侶仍因為希望財產共有的情形可以更為全面,而不僅限於房屋和屋內財產,而傾向結婚;有些人則是在同居、生下小孩後,為了想要給孩子更為穩定的環境,而選擇了較為正式的伴侶關係,才從同居轉為婚姻。

 

在經濟和子女的考量之外,「婚姻」本身還有象徵意義:它被視為對愛情的浪漫告白、被看作某種人生的里程碑,或者是作為一種「認真投入兩人關係」的宣示。

 

 

自由選擇

 

當然,選擇同居的人們中,也有人對這種「告白」、「宣示」不以為然,我的瑞典朋友盧卡斯便是一個例子。

 

盧卡斯與女友已經同居5年、育有2子,對他來說,「婚姻並不是向伴侶表達愛情的方法。我們之間的愛本來就在那裡了,不需要一紙契約來證明。進入婚姻也不會讓我們之間的感情更為真實。」

 

也就是說,在瑞典,同居或婚姻(以及其他種關係)一直以來便各有擁護者。儘管每個人期待的伴侶模式不盡相同;然而,重要的是在這片土地上,人們可以自由地選擇,相愛的各種設計。

 

 

 

 

 

 

 

關鍵字: 瑞典 同居 郭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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