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籍屏東市長林亞蒓與配偶藍俊良涉嫌詐領公款近960萬,雙雙被屏東地方法院判處16年徒刑,褫奪公權5年。圖為屏東市長林亞蒓。(翻攝自屏東新聞Youtube)
國民黨籍屏東市長林亞蒓與配偶藍俊良涉嫌詐領公款近960萬,雙雙被屏東地方法院判處16年徒刑,褫奪公權5年。在得知判決結果後,林亞蒓為老公報不平,批評法院另創法律,「將古代株連九族,罪及妻孥的律令重新復辟」。
林亞蒓的配偶藍俊良在2006年至2013年間,利用妻子身為屏東市議員之便,設立多個空殼協會,並向黃姓廠商取得不實之收據,後與屏東縣政府申請協會的補助款項,詐領政府社團補助959.8萬元。
屏地院19日下午宣判,依《貪污治罪條例》將兩人各判16年徒刑,遞奪公權5年,同時所貪得款項都將全數沒收。屏東縣政府將在收到法院判決書後,依《地方制度法》第78條,停止林亞蒓市長職務,同時派員代理。另外,涉案黃姓廠商代表則獲判緩刑。
林亞蒓19日派機要秘書戴全厚聆聽宣判,隨後發新聞稿痛批,法院在沒有任何證據下,僅憑藍俊良是他的夫婿,以「先生違法、太太怎會不知情」的推論入人於罪,令人無法想像。
「深表遺憾與不公!」林亞蒓強調,法律之前人人平等,法律明定犯罪事實,應依具體證據認定,不能以推測之詞入人於罪,因此,針對這種只憑推論的違法判決,將上訴爭取清白。
對此,民進黨屏東縣黨部主委林清聖受媒體訪問時表示,此次判決是提醒民意代表,必須依法行政、潔身自愛。國民黨屏東縣黨部書記長林育先則說「非常遺憾!」並將全力支持林亞蒓上訴。(畢翔/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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