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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還要繼續圖利即將退休之人嗎

陳華恩 2017年04月20日 10:34:00
放任基金的破產,無論是改革前的民國116年,或是現有改革草案預計的民國125年(勞保)、132年(教育人員退休)或133年(公務人員退休)都是屬於將爛攤子往後丟,並且掠奪這代國民財產去圖利即將退休人士。圖為八百壯士不滿立法院審議年金改革法案,在場外與員警上演拳武行,並嘗試用鐵鉤破壞大門。 (資料照片/葉信菉攝)

放任基金的破產,無論是改革前的民國116年,或是現有改革草案預計的民國125年(勞保)、132年(教育人員退休)或133年(公務人員退休)都是屬於將爛攤子往後丟,並且掠奪這代國民財產去圖利即將退休人士。圖為八百壯士不滿立法院審議年金改革法案,在場外與員警上演拳武行,並嘗試用鐵鉤破壞大門。 (資料照片/葉信菉攝)

台灣社會除了在「同婚議題」上有著完全分裂的對立外,另一個近月來讓社會動盪不安地當非「年金改革」莫屬。 

 

然而,有別於社會大多數人之「刻板印象」,即本次年金改革專為廢除「18%」而設,實質上,政府「年金改革」最大並且最立即所要面對的挑戰,乃是和全國勞工息息相關的「勞工保險(勞保)」。

 

年金入不敷出的主因

 

首先,筆者從金融實務者角度,必須提醒,不論歐洲或美國,各國社會保險基金與國民職業退休基金等年金不足的主因,並非在於各大基金的投資績效不彰或是有許多的舞弊。

 

無論是台灣或是德國,社會保險年金或退休制度原本設立及政策規劃的當下,國民的平均壽命莫約是60歲左右,也就是保險年金原本設計時候,給付部分大約只需要給付在10年以內。 

 

然而,在台灣健保的妥善照顧下,結合軍公教可於工作25年後退休的德政,台灣軍公教人員的退休或是台灣勞工的保險年金給付期間,甚至有超過30年的案例,即從金融保險的觀點,這是屬於受益人的長壽風險(longevity risk)。      

 

全球各大社會保險基金及退休基金均面臨同樣的挑戰,我國陳水扁政府於2005年推動勞退新制,將勞工退休基金改為「確定提撥」及「可攜帶」制度,已經將勞工年金第二層次(職業退休金)部分處理完畢,實乃世界之楷模,更是本次年金改革,小英政府有必要借鏡之處。 

 

社會保險 vs. 職業退休金


第二,筆者必須要在此優先釐清軍公教的「退休基金」及「勞工保險基金」之間的層次差異。 

 

無論從學術理論或是金融實務的角度,「社會保險年金」是屬於第一層次的給付,也就是說,這是政府為了協助人民規劃退休生活所設立強制人民儲蓄的最基本制度。

 

第二層次,則是人民透過職業所得的儲蓄,如勞退基金,而第三層次就是人民自己的儲蓄或投資或其他私人保險。這樣的制度可以有效讓政府將公共資源專注用於幫助社會弱勢民眾,其他國民基本上透過上述三個機制進行處理。 

 

從台灣年金改革的角度,對於軍公教人員而論,「被處理」的是第二層次的退休年金。但對其他國民而言,被處理的卻是「第一層次」的「勞工保險」。

 

表一:社會保險年金(第一層次) 更多 我國年金制度概況彙整,行政院年金改革辦公室 (105.10.26)

 

 

表二:職業退休金(第二層次) 更多 我國年金制度概況彙整,行政院年金改革辦公室 (105.10.26)

 

 

相較於受影響人數莫約50萬人,並分別預計在民國120年及民國119年破產  的「公務人員退休基金」及「教育人員退休基金」,「勞工保險基金」影響超過千萬國民並預計破產時間是「民國116年」。 更多2017 年國家年金改革方案(草案)(106.1.19)

 

年金改革對人民的經濟衝擊

 

依照政府目前的草案,軍公教預計的年金改革幅度是提撥比例由現行12%、以每年上調1%的方式,調整至18%。 而勞工保險則是由今年的9.5%,先採0.5%,再用1%往上調,期望在民國117年時,亦期望可提撥比例調漲至18% 。

 

換言之,我國政府規劃軍公教在6年內,總提撥必須增加6%;而勞工人員卻是在10年內總提撥增加8.5%。以目前軍公教及政府(雇主)提撥之比例計算(雇員35%:雇主65%),軍公教員工實質薪資於6年後有莫約2.1%的負面影響,換算一般勞工(雇員20%:聘雇者70%:政府10%),實質薪資影響的幅度是高達7.65%(民間機構會將聘僱單位所需費用視為人事成本,並轉嫁於勞工)。

   

從經濟學角度,確實我國平均薪資將近20年不動如山,然而,無論主計處或是經濟學者的研究中均忽略了2005年勞退新制當中,強迫雇主增提6%給勞工,這導致有將近6%的「隱藏薪資」是人民看到但用不到,但對於企業(聘雇單位)來說,這是實質6%增加的人事成本。

 

對於一個影響超過千萬國民的政策改革,筆者呼籲政府應依紹陳水扁政府所修正的「中央行政機關法制作業應注意事項」針對於年金改革涉及勞工保險部分進行「法規影響評估(Regulatory Impact Analysis)」以符合科學與經濟學的方法來評估「年金改革」可能帶來的經濟衝擊,以避免另外一個20年的薪資凍結。

 

基督宗教道德觀的反思

 

基督宗教和政治的碰撞,從歷史角度而言,恐怕是一場笑話。基督宗教的中心,是一位被羅馬政權送上十字架的救主,而教會初期亦被羅馬政府逼害多年,後雖在羅馬後期成為合法宗教,但是直到羅馬城被異族包圍,而羅馬將軍和皇帝都事先跑路的情況下,羅馬人民在不得已的條件下,委託當時羅馬主教代表人民向外族進行和平談判後,基督教會方基於人民的信任而被賦予許多特權,惟教派內傳統大多是不願意和政治打交道。   

 

教會內,通常都會有相關於「文化寬容(culture toleration)」及「政教分離(separation of Church and State)」的教導。基督宗教的各宗派,大致上面都會同意類似《1776 維吉尼亞權利法案(The Virginia Bill of Rights 1776)》第16條的文字:「宗教、亦即我們對創世主所負有的責任以及盡這種責任的方式,只能由理智和信念加以指引,不能借助於武力或暴行;因此,任何人都有按照良知的指示,自由信仰宗教的平等權利;所有人都相互有責任以基督的克制、博愛和仁慈對待他人。」

 

換言之,教會的「政教分離」,並非在教會對於社會各項議題不聞不問,反之,基督宗教信仰是要求信徒對於社會提出道德的「指引」;並且,本著宗教的價值觀去對社會做出道德上的呼籲。

 

作為一個金融專業人士與信徒,筆者可以非常確認,如果世界的制度是依照舊約聖經的方式運作,包括:借貸不能有利息、土地只能賣49年使用權、農作物生產不可全部收割(剩下讓窮困人收割),恐怕所有金融業者都會失業。

 

聖經中所提出的經濟制度,是一個針對「反世代貧困」的超高道德標準制度。 不收取利息,會讓一半的經濟工具失效,而有效對抗通貨膨脹。而一個不朝產能最佳化運作的商業模式,是完全背離今日的資本主義,但卻讓新興者可以進入市場來競爭,並讓窮困者可以有口飯吃。土地只賣49年,強迫將土地歸還給原地主的後人,讓後代可以有再起的基本保障。

 

「年金改革」是一個錯綜複雜的議題。道德上面,無論政府或是社會都必須要正視,無論是勞工的「勞退保險」,又或是軍公教人員的「職業退休金」,都包括了勞工及軍公教依法個人提撥(及雇主提撥)的部分,這部分的資金很難不被視為其個人之財產部分。

 

而放任基金的破產,無論是改革前的民國116年,或是現有改革草案預計的民國125年(勞保)、132年(教育人員退休)或133年(公務人員退休)都是屬於將爛攤子往後丟,並且掠奪這代國民財產去圖利即將退休人士。 

 

從一個公平與正義的角度,政府恐怕要思考,立即將各基金進行「精算」,並設立,如勞退新制般的個人帳戶,均分各基金價值,並立法透過稅收(如提高營業稅及收取資本利得稅的方式),將不達原法定提撥額度之部分逐年補足,且允讓這部分資產免稅歸予後人。  

 

如此作法方能降低社會衝擊,並真實照顧世代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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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為外資投資總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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