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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18歲投票權 修憲難關如何攻防?

今周刊賴若函 2017年04月21日 20:45:00

18歲,是一個可以買酒、可以玩刮刮樂、威力彩的年紀,
但根據台灣《憲法》規定:你沒滿20歲,不能投票!

 

根據英國經濟學人智庫(EIU)報告,台灣是「完全自由的民主國家」中,唯一規定20歲才有投票權的國家。

 

「我18歲,但,我不能投票。」
這可能是許多18歲青年的遺憾。


《上報》與《今周刊》合作刊登「誰掐住青年的聲帶?」系列報導,一起和讀者探討關於18歲能夠有的權力。

 

台灣曾經在二○一五年啟動過「十八歲投票」修憲案,雖是當時朝野共識最高的修憲議題,卻在國民黨堅持納入「不在籍投票」併案處理下,協商破局。台灣想要跟上世界潮流,將投票年齡下修到十八歲,就現有時機和法律規定,如何攻防?

想要降低投票年齡,是否一定要修憲?政大法律系副教授廖元豪曾公開指出,《憲法》第一三○條「國民年滿二十歲者,有依法選舉之權」,此規定涉及人民權利而非國家權力,宜從寬解釋,只要不是立法提高投票年齡即可。至於二十歲以下是否給予投票權,就成為立法者自由判斷的空間。

 

然而輔仁大學學士後法律系助理教授劉晏齊指出,這樣的解釋有風險,為避免引發違憲疑慮,目前學者專家普遍仍認為,必須透過修憲來放寬規定。

 

攻防一:結合大選易過關

最好時間點,在縣市長和總統大選

 

台灣修憲門檻極高,除了要四分之一立委提議、四分之三立委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決議,才可以透過國會提出《憲法》修正案,且公告半年後,還須超過一半選舉人公投複決才能通過,也就是須得到超過九百萬票的支持,才可能修改《憲法》。放眼台灣過去曾舉辦七次公投,從未通過,就可見其困難性。

 

「現在修憲要公投一定是結合大選,因為投票率高、才有可能過門檻。」中研院法律所助理研究員蘇彥圖認為,台灣除了立法院,還要過公投這一關,不像美國,只需要參眾議院三分之二提案、四分之三州議會同意、不需公投。因此接下來較可行的時間點,就是二○一八年縣市長選舉、二○二○年總統選舉。

 

蘇彥圖分析,時間確定後,接下來的問題就是單獨修憲,還是結合其他議題。他評估,單獨針對「十八歲投票」成案最有可能,因為就他看來,「在整體氛圍對修憲比較消極的情況下,如果一八年、二○年要公投,十八歲投票是比較有共識的議題,國會應該可以通過,但是公民投票那一關要過,需要花很大的力氣。」

 

攻防二:搶搭民意浪潮

與「廢考監」共同提案,可能性更大

 

不過台少盟祕書長葉大華則認為,「調查顯示,社會大眾仍沒有普遍支持,十八歲投票沒有單獨修憲的條件。」她說,民進黨立委李俊俋提出的「十八歲投票權」和「廢考試院及監察院」的五項修憲案,都已達到四分之一以上立委連署門檻,而外界針對「廢考監兩院」的同意聲音越來越大,所以兩案一起提修憲,她認為後續送出國會、交付公投的可能性較高。

 

攻防三:直接廢憲法130

讓投票年齡,交由一般法律制定即可

 

至於修憲內容,目前最大的共識,是將《憲法》第一三○條明訂的「二十歲」下修成「十八歲」。除了在字面上更改年齡,葉大華也提出另一種可能性,也就是,為避免往後時代變遷、需要重啟艱難的修憲程序,不如思考直接刪除《憲法》第一三○條,讓投票年齡直接在一般法律層級訂定即可,「主要原因是投票年齡的規定放在法律比較有彈性,只要多數決、不用公民複決。」

 

「確實是一個好的思考,與其修改年齡,直接廢掉《憲法》這一條,用法律定,我覺得這是合理的方案,只是比較少人在討論,可能要再觀察。」蘇彥圖說。

劉晏齊則認為,許多國家針對公民事務牽涉的層級不同,在地方性的議題中,甚至也讓十六歲的人有投票權,因此不妨讓《憲法》保留彈性,在全國性如總統、立委選舉,訂定十八歲門檻,但是地方性選舉,則可以給予地方政府下修的空間,例如台中市在一六年試辦「參與式預算」,規定只要年滿十六歲市民就可提案、投票。

 

「公投,不可能第一次就過,接下來需要對全民做更多的社會溝通。」葉大華強調,修憲案在國會通過後,接下來的公投才是最大的阻力,台灣可以效法日本二○一五年降低投票年齡的作法,由下而上,全面性的多元宣傳,同時也需要不同社會階層的人站出來呼籲,才有可能讓十八歲參與政治的目標,更進一步。(原文連結:https://goo.gl/4bTJ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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