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警查簽賭案竟見自家人在場 刑事小隊長遭記1大過調職

上報快訊/鍾知諭 2024年05月12日 16:05:00
霧峰分局偵辦職棒簽賭案,卻赫然發現同局林姓小隊長在場。(取自國家文化記憶庫)

霧峰分局偵辦職棒簽賭案,卻赫然發現同局林姓小隊長在場。(取自國家文化記憶庫)

台中市霧峰警分局日前和刑事局一起偵辦職棒簽賭案,搜索前探勘現場時,赫然發現該分局的林姓小隊長在場,沒想到警方竟等林員離去後,才進去逮人,遭到外界質疑包庇、員警洩密。對此,霧峰分局回應,搜索時林員已返回分局,經查林員勤務時間擅自離崗,記1大過懲處。

 

據了解,霧峰警分局、刑事局中打在9日共同偵辦職棒簽賭案,掌握到林姓嫌犯等人涉嫌從事網路博弈代理商,並查到帳戶破2億元賭資,還當場查獲300多萬元現金、上百條K香菸,犯嫌地點為一處鐵皮屋,常有保時捷、賓士等名車出入。

 

未料,警方搜索時,卻發現鐵皮屋前廣場1名男子,疑似是同單位的林姓小隊長,不過,他們卻沒有當場抓出小隊長,反而讓他騎車回到分局後,搜查人員才又返回民宅逮人,引起外界質疑疏縱人犯、包庇。

 

對此,霧峰分局表示,林姓小隊長和林嫌認識10多年,已多次前往該地點,當天林員有去過現場建築物外,逗弄嫌犯飼養的犬隻,且林員並非該案勤務人員,搜索行動也無受到影響,全案順利破獲並查扣相關贓證物及逮捕嫌犯,未發現有員警洩密情形。

 

至於林員勤務時間擅自離崗,霧峰分局說明,林員和嫌犯相識多年,明知嫌犯是特定交往對象,卻未向本分局報告,除違反勤務紀律外,同時非因公涉足不妥當場所,與經營職業賭博業者接觸交往,違反警察人員與特定對象接觸交往等相關規定,予以記1大過懲處,並調整服務地區及改調行政警察職務。

 

 

霧峰分局也強調,林員搜索當天,前往犯嫌地點,是否涉及相關刑事責任,目前還在調查中,如查證屬實,分局絕不護短,嚴懲以待,將依法移送台中地方檢察署偵辦。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指出,霧峰警分局長陳祥麟表示,之前曾耳聞小隊長收受1輛BMW,問其收受原因,林員僅回,車是朋友的,分局便不再追問。(責任編輯:蔡玉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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