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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司改就是要讓「黃世銘們」不再出現

黃帝穎 2017年07月16日 00:01:00
司改國是會議決議改革法官檢察官評鑑機制,其中「給予評鑑委員會主動調查權,並可直接移送職務法庭(不需透過監察院)」,即可避免如黃世銘者,儘管遭法院判刑,仍得以檢察官身分退休月領全民17.6萬元的荒謬事件再度發生,(攝影:葉信菉)

司改國是會議決議改革法官檢察官評鑑機制,其中「給予評鑑委員會主動調查權,並可直接移送職務法庭(不需透過監察院)」,即可避免如黃世銘者,儘管遭法院判刑,仍得以檢察官身分退休月領全民17.6萬元的荒謬事件再度發生,(攝影:葉信菉)

社會長期關注恐龍法官的淘汰機制問題,司改必須回應民意。事實上,淘汰機制應要確實汰除不適任的司法人員,這才能維護多數奉公守法的司法人員尊嚴,重建人民對司法的信任。總統蔡英文日前出席司改國是會議籌備委員會,會中宣示「監督淘汰不適任司法人員」,這是重建人民對司法信任的關鍵,也是司改成功的重要一步。

 

司改國是會議分組會議曾決議,對於法官、檢察官的多元晉用及評鑑制度進行改革,其中法官檢察官評鑑制度改革尤其重要。因此,蔡總統對不適任司法人員的淘汰及監督等司改主張,值得期待。

 

司改分組會議有關法官檢察官評鑑制度改革之決議包括:「人民可直接請求評鑑」(即不需透過律師公會或特定民間團體)、「給予評鑑委員會主動調查權並可直接移送職務法庭」(不需透過監察院)、「提升評鑑委員會的獨立性」、「評鑑結果適度對外公開」、「評鑑雙方得陳述意見及請求調查證據」與「延長評鑑時效」。此六項改革方向正確,也獲得蔡總統回應,社會應持續關注立法院在修法上對改革的落實。

 

現行法官檢察官評鑑機制程序繁複,形成不適任法官檢察官的另類保護傘。以前檢察總長黃世銘為例,黃世銘與馬前總統共犯洩密,黃世銘雖遭法院判刑、檢評會撤職,但因程序上檢察官究責仍要經過監察院,因此馬總統提名的監委兩度護航黃世銘,讓遭法院判刑的黃世銘得以檢察官身分退休,如今每個月領納稅人血汗錢17.6萬元。

 

黃世銘貴為檢察總長,配合馬總統發動政爭,得以全身而退,月領17.6萬元,成為全國檢察官「效忠黨國」的極負面示範效果。然而,9月政爭與特偵組濫權監聽,引發國際媒體關注,不只法新社報導「司法濫權」,《華盛頓郵報》更直指「台灣版水門案」。然國內外法界的關注,卻因現行制度的官官相護,掩護黃世銘順利退休月領全民17.6萬元,這讓奉公守法的多數司法人員情何以堪!

 

所幸,司改國是會議決議改革法官檢察官評鑑機制,方向正確,其中「給予評鑑委員會主動調查權並可直接移送職務法庭」(不需透過監察院),即可避免犯罪者黃世銘,得以檢察官身分退休月領全民17.6萬元的荒謬事件再度發生,更可形成監察院與評鑑委員會雙軌監督司法機制,有助於重建人民對司法的信任。

 

唯有淘汰不適任的司法害蟲,才能維護多數奉公守法的司法人員尊嚴,重建人民對司法的信任。蔡總統承擔司改重任,宣示改革司法人員監督淘汰機制,值得支持,公民應持續關注立法院及司法權責機關對司改進步決議的後續實踐。

 

※作者為永社副理事長/台北律師公會人權委員會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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