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署舉辦「APEC強化貪污案件揭弊者保護措施交流工作坊」,學者林志潔表示,保護吹哨者和反貪腐在過去十年是全球趨勢,如何保護吹哨者,是台灣重要課題。(攝影:葉信菉)
永豐金控前財務長兼永豐銀行總經理張晉源,向金管會舉報永豐金高層涉弊案,「吹哨人」身分曝光,被解除所有職務,甚至不被工會諒解,法務部針對公部門研擬的「揭弊者保護法」草案,即將二度送行政院審查,格外突顯揭弊者保護的急迫性,以及針對私部門草擬的「公益通報者保護法」的緩不濟急。參與兩項草案研擬的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教授兼副院長林志潔,認為將公私部門合而為一,不失為一舉達標的兩全辦法,但最終仍決定拆開立法。
林志潔在「APEC強化貪污案件揭弊者保護措施交流工作坊」揭幕演講表示,談吹哨者保護,在華人文化社會中總會背負惡名,在日本、中國或華人社會非常強調「忠」,在家庭、公司及政府都是如此,吹哨者等於背叛組織,出賣公司、同事,且洩漏機密給外人。
在台灣要保護「抓耙子」,先克服汙名化
因此,吹哨者長期被汙名化,社會文化不願鼓勵,且在台灣經歷長期戒嚴,政府為了控制人民想法,四處安插打小報告的「抓耙子」,在台灣汙名化更嚴重,很多人把吹哨者聯想成政府控制人民想法的工具,所以在台灣推動吹哨者保護是困難挑戰,如何克服過去汙名化,以符社會須求,保護吹哨者,是台灣重要課題。
她表示,保護吹哨者和反貪腐在過去十年是全球趨勢,過去一直聚焦公部門,對抗公部門貪腐,制止政府官員收賄,在全球化時代,全球化公司比政府權力更大,反貪要轉移焦點,從收賄者轉向行賄者,換句話說,怎麼讓公司正直進行商業行為,是當下時代重要課題。過去吹哨者扮重要角色,可以在初期階段防止貪腐,此外,政府要如何兼管國外公司有沒有對國外政府行賄,更需要吹哨者提供證據,吹哨者越來越重要。
林志潔舉永豐控金發生的弊案醜聞為例,表示永豐金控張晉源決定吹哨揭露永豐金控不法行為給金管會,但一通報資訊,政府官員卻無法保密其身分,永豐金控馬上掌握訊息,將他免除職務。張被免職後,決定揭露更多資訊,分別透過臉書以及接受雜誌專訪。
她說,保護吹哨者有三大要素,一是身分保密,任何吹哨者一定不願身分揭露,身分曝露一定遭受極大壓力。二是人身安全保護,如涉組織犯罪,吹哨者生命身體勢必受威脅。三是不管吹哨者來自公、私部門,必須保護不受報復,包括調職、差別待遇、減薪、言語暴力等。
此外,台灣檢察官、司法官警察在民主化過程中遭遇很多挑戰,人權越來越被重視,過去廿年檢察官權力逐步限縮,在反貪腐等案件中,檢察官能給予被告揭弊的誘因,只能要求法官減輕刑責,但法官並無義務配合,因此在台灣吹哨者的誘因非常低。如果希望吹哨者揭露更多資訊,就要保護其不受法律追訴,這也是建立完整吹哨者保護機制的重要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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