壢新醫院否認逼醫師簽60萬本票當保證金,但經桃園市政府勞動局15日上午約談了解後,初步認定違法將開罰,金額將於近日做出裁量。契約因檢舉醫師害怕字跡曝光遭清算,因此將手寫字部分塗白。(合成畫面/取自維基百科、台北市醫師職業工會籌備會提供)
《上報》獨家報導,桃園壢新醫院涉嫌扣取醫師證書,還要住院醫師簽下60萬本票作為違約賠償金。桃園市政府勞動局今(15)日上午約談壢新醫院後,已有初步結果。
桃市府幕僚向《上報》記者透露,儘管壢新醫院矢口否認60萬本票是保證金,但由壢新醫院提供的契約可知,院方的確曾要求住院醫師簽下60萬本票作為履約依據,「這點違法無庸置疑、一定會處理」;至於開罰金額,須細部檢視更多證據及評估醫院後續態度,近日做出裁量。
而壢新醫院遭質疑扣取醫師證書的部分,桃市府幕僚則說,因壢新醫院今天在會中出示文件證明稱,收取醫師證書只是「代為保管」,只要醫師來申請就可領回,也曾對內公布申請領證的流程,因此市府「恐難認定違法」。
不過,據轉述,桃市府勞動局官員也在現場告訴壢新醫院說,儘管院方有相關領回證書的流程,但也必須調整「會讓當事人覺得誤解」的契約內容,另像是「懲罰性違約金」等字眼,也不該出現在契約中。
桃園市政府勞動局是在今天上午10點30分約談壢新醫院。桃市府勞動局官員接受《上報》採訪說,今天壢新醫院在會中提供了聘用住院醫師的契約書,也說明了當初制定這份契約的緣由,而這份契約書,「就跟媒體及台北市醫師職業工會籌備會所披露的內容一致」。
據透露,根據院方今天提供的文件,桃市府勞動局認為,壢新已明確在契約定有60萬懲罰性違約金的規定,且也要求醫師簽下60萬本票作為履約的擔保依據,已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條「雇主不得扣留求職人或員工財物或收取保證金」的規定;不過,壢新醫院在現場卻持不同態度,堅決不承認本票具有保證金性質,並強調契約都是雙方合意。
桃市府官員表示,不管雙方是否合意,但根據《就業服務法》,就是不能扣留財物或收取保證金,而「壢新的確曾要醫師簽下60萬本票當履約保證」,這是確定的事。
事實上,這次事件經《上報》獨家披露後,壢新醫院昨天(14日)已在公開聲明中表示,「簽訂本票為醫師與本院雙方共同合意之契約」,儘管聲明內容堅決否認違法、且強調合意,但也等於直接承認「要求醫師簽立本票」是事實並明定在契約書中。
不過,因壢新醫院今天在約談會議中主張,這份契約書曾在2014年交由桃市府衛生局核備過,因此,桃市府勞動局後續也將去函衛生局等相關單位,釐清當年核備的過程。
【編輯推薦】
●白色巨塔連環爆 壢新醫院違法扣證逼簽60萬本票
●強制醫師專科訓練後留院1年 壢新招生名額恐遭刪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