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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陽文風:反同基督徒為甚麼那麼不長進

歐陽文風 2017年09月16日 00:00:00
把天災當神旨,用天災來罵同性戀者,這已經不是新聞,美國的保守基督徒最愛說這種話,台灣的反同基督徒也不逞多讓。(攝影:張哲偉)

把天災當神旨,用天災來罵同性戀者,這已經不是新聞,美國的保守基督徒最愛說這種話,台灣的反同基督徒也不逞多讓。(攝影:張哲偉)

保守基督徒反同己經不是新聞,保守基督徒在反同反同婚這事上節節敗退,也是眾所周知的事,但遺憾與震驚的是,保守迷信的基督徒反同反同婚的罵詞與觀點,十之八九,一直未見改變,始終來來去去都是那幾句,這不禁令人懷疑他們的智力,難怪反同反同婚在越進步越文明,教育水平越高的社會越來越沒有市場,無怪乎年輕一代,稍微受過獨立思考與批判性思考訓練的人,越傾向支持婚姻平權 。

 

面對這些支持自由與平等的大趨勢,許多保守基督徒不但不會從中汲取教訓,有者反而變本加利,委實令許多開明的基督徒尬尷難堪,因為這些反同基督徒喪失理智的言論,簡直令社會大眾把愚蠢當作基督教的代名詞, 一些反同基督徒極度誇張的言論令基督的博愛,耶穌的智慧,完全黯然失色!

 

我舉最新一例,以說明這點。

 

8月尾美國發生哈維風災,據稱這是近十年來破壞力最大的風災,許多美國人流離失所,特別是在美國南部的德州以及路易斯安那州,災情特別嚴重, 災區慘不忍睹。

 

這起襲擊美國的熱帶風暴成為近日美國大新聞, 總統川普也不得不下令路易斯安那州將進入緊急狀態,聯邦緊急事故管理總署(Federal Emergency Management Agency)等聯邦政府機構,亦馬上投入進入救災行動。

 

但這宗不幸的風災同時亦帶來一件非常可悲又可笑的事,事緣去年夏威夷也來了一場颶風之災,也即是華金颶風(Joaquin),當時美國基督教原教旨主義的大本營-基督教保守派團體家庭研究協會(Family Research Council)領導人柏金斯(Tony Perkins)語不驚人死不休地說,這場天災是上帝因為不滿同性婚姻和墮胎合法化,以天災來徵罰美國人,以表明神反同婚的立場;他甚至說這颶風就是「上帝傳遞的訊息」。

 

這是一種完全缺乏同情心,甚至沒有人性的話! 因為他言下之意就是災民都是罪有應得,完全活該! 

  

但上個月的這場哈維颶風直擊美國路易斯安那州,根據報道,「 當時就住在路易斯安那州的柏金斯就特別打電話到電台,表示自家也因此淹水,所以必須得和家人搭著獨木舟來逃命」 ,他大概忘記了一年前他是怎樣形容夏威夷的華金颶風(Joaquin),但許多美國人沒有忘記!

 

結果有人在臉書大事宣傳,提醒他這些他自己講過的話,結果不少網友在臉書吐槽他,「所以你是被上帝逼出櫃了嗎?」、「報應來的真快」、「這巴掌打得真是響」。

 

這位保守的基督教牧師自己去年說 「上帝會利用天災來懲罰同志」,現在他正忙著逃命,這表示甚麼?

 

把天災當神旨,用天災來罵同性戀者,這已經不是新聞,美國的保守基督徒最愛說這種話,台灣的反同基督徒也不逞多讓。這種話在21世紀都說得出口,這到底是一種怎樣的信仰?一個人要愚蠢到甚麼地步,噁心到甚麼境界,才會如此幸災樂禍,說災民罪有應得?這種動不動就殺人害人的神,算什麼神?完全不講理,只會審判,喊打喊殺,和專權霸道的獨裁者有什麼不同,值得人去尊敬嗎?

  

迷信可以令人連基本的同情心都沒有,現在他自己遇到這種事了,他會反省嗎?反同基督徒會反省嗎?

 

我覺得完全不會,至少他還未為自己過去口不擇言公開道歉公開認錯,我也不見有那位反同基督徒站出來反駁批評這種歪論;迷信宗教的可怕,可以令人完全喪失理智,由此可見一斑。

 

最近有人在我臉書貼出這句話,也是特別針對同性戀:審判日那一天沒有任何一個人可以逃得過審批,香港澳門颱風是個跡象。這個已經是個開始的源頭,未有天災停止過!

 

天災從來都有,不是有了同性婚姻才有,但這種常識偏偏就是迷信的反同基督徒沒有,說不出同性戀到底有甚麼問題,就無所不用其極的利用一切可以反的說詞來反!這不可悲嗎?現在反同基督徒不要說沒有對性取向的知識,恐怕常識也付之闕如! 

 

為甚麼這些保守基督徒可以如此不長進?

 

今年7月,<基督教今日報> 刊登了一篇文,題目是:八位美國基督徒非說不可的同婚觀點! 這位編譯者敘述了八位牧師的反同婚觀點,但完全沒有新意,整篇文章完全沒有說理的能力,只能宣告立場,典型的頭腦簡單。這些牧師的觀點沒有說服力,難怪沒有市場,連基督教原教旨主義大本營的美國最後也全面承認同性婚姻,我奇怪編譯者到底憑甚麼相信這些觀點來到台灣會受用? 還是編譯者真的無事可做,無能為力,結果只是為了交差? 

 

現在讓我們來看看這些人的觀點,第一個是美南浸信會羅素.摩爾(Russell Moore)牧師,他說:

「跟隨耶穌必代表我們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走上一條艱辛的窄路。」 「同婚正在你們的社區推動、進行,我們現在沒有時間去恐懼、憤怒、或將它政治化......現在正是饒恕這些像我們一樣是罪人的人們的時候,去做基督門徒一直在做的事!..... 對我們而言,現在正是『超越我們家庭價值和文化戰爭,直指基督』的時刻,如同約翰福音1章29節所說:『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

這段話是甚麼意思? 如何論證同婚不對?同性戀或同婚錯在那里,隻字不提,這叫做非說不可的同婚觀點? 

 

第二位柯克.卡麥隆(Kirk Cameron)牧師,他說:

任何人都不該重新定義「受造時即已設立的」婚姻 。

任何人?與你不同信仰的也包括在內?天下不只有基督徒,也不是所有宗都相信婚姻是受造時設立,有的宗教甚至連人是神創造的概念都沒有,你憑甚麼叫人相信你宗教對婚姻的定義?伊斯蘭宗教相信男人可以娶四個老婆,我們是否也要如此相信? 

 

柯克.卡麥隆表示他不支持同婚。他的理由是「婚姻,幾乎與地球上的塵土同樣古老,它是早在伊甸園時,在亞當與夏娃之間即被定義的,一個男人、一個女人終生「成為彼此的一部份,直到生命終了。」

 

所以呢,離婚也不對?他是不是反對離婚,反對將離婚合法化? 

 

第三位則是著名基督教佈道家葛培禮的兒子葛福臨(Franklin Graham)牧師,他說:

聖經裡告訴我們只有在一男一女之間的婚姻關係中的性活動才是正確的,任何形式的性活動或性關係都是罪! 

第一,聖經中充滿了一夫多妻多妾的例子,聖經不「只是」講一夫一妻!第二,聖經中也講奴隸要順服主人(彼得前書2:18),女人要閉嘴,不能講道 (提摩太前書2:11-12) ; 所以,以為提一兩節經文以為就可以合理化反同立場,根本不只過於天真,甚至是近乎愚蠢的做法! 

 

該文章第四位牧師則是伯特利神學院院長暨「渴望神」事工創辦人約翰.派柏(John Piper)牧師,他表示,「我們並未理解到『在我們四圍正在發生的事』是多大的災難。」

 

但,同性戀到底錯在那里,到底是甚麼災難?依然隻字未提!他與一般反同基督徒完全一樣,只會說神反同,同性戀不對,但到底錯在那裡,完全不能合理地說出來,如此一來,越強調神反同,越說明這個神是一個不講理的神,簡直和暴君無異。這就是這些基督徒相信的神?

 

當然,迷信的基督徒不敢說神不講理,他們只會說神的理超越人的理,因此人難以理解,必須順服,但若確是如此,這些基督徒又憑甚麼去批評宗教恐怖主義?宗教恐怖份子同樣也可以說神要我殺人,理由我說不出來,因為神的理超越人的理性與理解,我們只能順服!這種迷信的言論除了合理化恐怖主義,完全沒有意義! 

 

第五位牧師是傑克斯主教(Bishop T. D. Jakes),他的觀點非常有趣,他說:

「我認為我們不要忘記,讓這世界仍然是世界,教會仍然是教會。這並非新聞焦點,就讓世界成為世界,讓教會成為教會,你們必須要理解其中的差異。」針對同婚,他說「我真的不那麼關切這件事。」

 

「我們真正要守望的是,我們的宗教自由必須受到尊重和保護,使我們可以不致隨著世界異教之風搖動,不致隨波逐流。......需儆醒的是,如何應變不斷變遷的社會,畢竟社會來越多元化了。」

換言之,他要的大概只是反對同婚的權利和自由,如果他真的強調世界仍然是世界,教會仍然是教會,那他就不應反對社會承認同性婚姻,他至多只能說教會不能有同性婚姻! 

 

第六位是華理克(Rick Warren)牧師,他說:

同婚議題是一個非常個人性的問題。「但關於婚姻,我持守的是聖經觀點。我不喜歡重新定義婚姻,我不會這麼做。」

他也說同性關係不是非法行為,對他而言,也不是重大議題。這,就十分有趣了,恐怕許多基督教原教旨主義會受不了,對他來說,台灣的反同基督徒無疑是反應過敏了,不是重大議題,何必反對?不是非法行為,何必反對,為甚麼必須反得好像誓不兩立,反得好像同婚會導致世界末日一樣?


華理克牧師也說:

耶穌按我們每個人的本相接納我們,但他並不批准我或你、或任何一個人所做的任何一件事。

這句我原則上是認同的,但這不代表同性戀有問題,因為如果要說同性戀或同婚有問題,還必須進一步論證同婚或同性戀到底有甚麼問題,才會令耶穌不批准,否則說耶穌不批準同性戀是完全沒有意義的。但針對同性戀或同婚的具體問題,文章中的華理克一樣沒說。

 

第七位是提姆.凱勒 (Tim Keller), 他說:

神聖要求是要呼召我們進入更深的平安、喜樂和滿足。

但,這怎樣證明同性戀或同婚錯? 這種言論其實是非常典型的反同話語,說了等於沒說,只是令已經反同的人聽來心理感覺良好,但完全沒有促進理性討論的功能,根本不能令支持同婚的人,包括基督徒,提供另一面向的思考,只是強調一己的反同立場,而這立場又早已是眾所周知的事;所以,簡而言之,在公共討論中,這種話語根本就是浪費時間的廢話! 

 

第八位是拉維.撒迦利亞(RAVI ZACHARIAS),他說同婚這事令他想到的是80年前過世的神學家暨推理小說家吉爾伯特·基思·切斯特頓(Gilbert Keith Chesterton)的先知性評論:

「在平順合法之下,我們的社會卻已經朝向非法之事移動了。當我們只關心什麼合法、或什麼不合法時,我們總是接近了突破點,除非我們在婚姻和謀殺等微妙議題上,擁有道德原則,否則整個世界將會變成沒有規則的例外。未來將出現很多困難的情境,所有的事都會崩解變調。」

這句話的關鍵是「道德原則」,但同婚如何違反道德原則,他完全說不上來,我也想不通,但這正是一般反同與反同婚者最擅長的反對手段,將問題泛道德化,以為一與道德扯上關係,就不得了來不得了,但如何與道德有關,如何不道德,始終語焉不詳! 

 

同婚在台灣最遲兩年就會合法,按照目前局勢看來, 台灣的基督徒無能說理,反同婚也越來越無能為力,但面對這一切,保守基督徒不是因此深刻反省自己的信仰和神學,而是依然故我為反而反,縱使反得如此欲振乏力,也拒絕自我批判,仍然固執己見,令人遺憾!  

 

如果不能知錯能改,好歹也要努力深化自己反的觀點,加強論述,但看來他們根本就是黔驢技窮,一味無視現實,蠻橫反對到底,繼續生產一些完全沒有思想營養的文章!反同基督徒,為甚麼可以如此不長進?可悲!  

 

※作者為波士頓大學神學博士,紐約市立大學社會學博士候選人,紐約大都會社區教會牧師,同時亦任教於紐約市立大學亨特學院性別研究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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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反同 基督徒 同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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