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立專欄:要香港窮人「搬到生活指數較低的中國」是不切實際

鄭立 2017年10月23日 00:00:00
不擁有資產的香港人,在香港活不下去的話,更不可能在別的地方活下去。(美聯社)

不擁有資產的香港人,在香港活不下去的話,更不可能在別的地方活下去。(美聯社)

有些人問,香港甚麼都貴,甚麼都要花錢, 窮人在香港支撐不了生活,不能去生活指數較低的中國嗎?

 

事實上,即使他們去到中國,也沒有分別,因為他們在中國一樣是沒有土地,沒有故鄉,他們在中國能住的地方也一樣必須交租。因為壓迫他們並不是生活指數,而是「他們沒有資產,必須使用別人的資產」,這點並不會因為移民去中國或任何第三世界國家就可以改變。

 

在香港,他們真的情況很差的時候,香港尚且有社福系統墊底,但在中國就連這也沒有了。 反而要在中國生活,需要在香港有收入來源,否則他會比起在地中國人更難生存。中國移民來香港,在中國還是有居所,可進可退。但香港人去中國,卻不等於在香港有資產,會進退兩難。

 

香港人要取得收入,就要在香港上班,因此他需要一個能合理地在香港上班的居所。你說不在香港居住可以嗎?如果你是作家,高級技術員,或者接外包工作的專才,這或許可以;但對貧窮的勞動階層來說,則是不切實際的,他們能做的工作,主要是服務業,例如餐廳侍應,護衛員,廚師,地盤工人等,要從事這些工作的人,他們必須住在香港才能維持他們這些收入。一旦離開,收入就會立即消失。

 

在香港,窮困的人尚且有社福系統墊底,如果他們去了中國,就連這也沒有了。(湯森路透)

 

假設中國生活指數較低,對他們而言也只是多個旅遊度假的地方,卻不可能長居,因為沒有辦法維持收入,生活指數再低也只是賤物鬥窮人,根本就沒有意義。

 

會形成這樣的處境,在於香港是一個從沒發生過土地改革的社會。

 

土地改革,說得白一點,就是從有資產的人剝去資產送給沒有資產人。這個過程在很多國家都發生過,不論是中國還是台灣,土地改革基本上只是把遊戲重設回起點,再跑一次,圈地和兼併還是會再發生。雖然未必正義,也並不永久解決問題,不過他還是有中短期的效果的。

 

資產,普遍是房地產,為何重要?那是因為人類必須資產才能生存,最主要是兩個用途, 第一是居住,第二是提供收入。農民比較好理解,他們的土地既提供居所也提供了耕作這個收入來源,但是在現代城市如香港,本質也是一樣的。 擁有香港的房地產,使你在香港能夠居住,並在香港上班勞動或創業去賺取收入。所以資產對於人類來說是必需品,不擁有的人,就必須付租去使用別人擁有的資產。

 

這並不是說香港應該推動一次土地改革,但明顯地,不能無視了這點分別。那些人之所以叫人住不起就離開香港,是因為他們把香港看成一個高消費的城市,以為就像東京之於日本, 北京之於中國一樣,你有錢就住下來,沒錢就滾回鄉下,卻不意識到很多人的鄉下就是香港,他們沒錢也只能滾回香港。

 

不擁有資產的香港人,在香港活不下去的話,更不可能在別的地方活下去,因為他們連生存的最低條件:居所和收入都會消失。其他的地方也沒有任何理由收容他們。至於有能力去別的地方的人,則他們在香港生活下去本來就沒有問題。

 

所以香港政府或者某些人主張,在香港活不下去的人,就該離開香港,先不論這是風涼話, 實際上是單純沒有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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