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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廠工人返回臥軌現場 抗議交通部罔顧權益開罰六萬元

上報快訊 2017年10月26日 12:12:00
關廠工人26日重回2012年在台北車站的臥軌現場舉行記者會,抗議交通部針對他們的行動開罰的合理性。(攝影:葉信菉)

關廠工人26日重回2012年在台北車站的臥軌現場舉行記者會,抗議交通部針對他們的行動開罰的合理性。(攝影:葉信菉)

關廠工人」數十名成員26日重回2012年在台北車站的臥軌現場舉行記者會,抗議交通部在一個月前,針對他們當時的抗議行動,開出10張罰單,總金額高達新台幣6萬元。交通部則對此回應,是依法行政。

 

為抗議早年多家大廠惡性關廠、積欠勞工資遣費和退休金,政府針對提失業工人提供救急資金,貸款卻又苦苦追討,因此全國關廠工人連線於2013年2月5日到台北火車站臥軌,以示抗議。

 

『無能蔡政府!討債拚經濟!』關廠工人在現場奮力呼喊口號。關廠工人26日又重回台北車站第三月台的臥軌現場,抗議交通部長賀陳旦竟然在他們臥軌4年多之後,於9月27日開出10張罰單,每人裁罰新台幣6千元,理由是「佔據鐵軌,阻礙列車進站,危害公共運輸秩序與安全」。

 

成員代表陳秀蓮說:『誰曾經收過一個你闖紅燈超過4年以上的罰單嗎?這個罰單是怎麼來的?它並不是由警察開出來,它也不是由交通警察開出來的,它是由交通部賀陳旦直接開給我們的。』

 

陳秀蓮還指出,台北地檢署已於2015年認定12名參與臥軌工人的行為未影響公安,不構成犯罪,並已於當年3月14日獲法院不起訴處分,工人與組織者都以為抗爭已經結束,但卻在今年9月26日,收到由交通部長賀陳旦所開出的10張交通違規罰單。

 

對此,交通部路政司簡任技正胡迪奇表示,此案由於同時涉及刑法及行政法,依法是以刑法優先,因此該案在2015年3月14日獲法院判決不起訴之後,才依法回到行政法來處分,而交通部從那時才開始排案進行調查及蒐證。

 

胡迪奇補充,但是由於同時觸犯刑法及行政法的案件不少,包括販售黃牛票及竊取車票等行為都是,因此交通部是依照排案先後,完成約詢及查證,確認事證明確後,才依法於今年9月27日開出罰單。胡迪奇強調,關廠工人確實有佔據軌道的事實,所以交通部是依照鐵路法來作出處分。

 

至於面對關廠工人的抗議,交通部是否會撤回罰單,交通部聲明,不鼓勵民眾採用臥軌的激烈行為抗議,因此才會依法行政。然而關廠工人也堅決表明:「一毛錢也不會繳。」強烈呼籲政府重視勞工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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