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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內閣投效工商團體的超級伴手禮

洪敬舒 2017年11月02日 07:00:00
林全任內實行的一例一休案至今尚不足一年,論理論情,眼前再次修法不知情況急迫所謂何來?(攝影:葉信菉)

林全任內實行的一例一休案至今尚不足一年,論理論情,眼前再次修法不知情況急迫所謂何來?(攝影:葉信菉)

一例一休上路未及一年,但從行政院長賴清德及副院長施俊吉均尚未踏入行政院門前就急於喊話翻修,就已明示賴清德領軍的內閣團隊將全面向資本家靠攏。雖然賴清德將一例一休再修法自評為「既保障勞工的權益安全,同時也提供企業經營的彈性,取得一個平衡發展」,但不論是就理、就情、或就政黨良心,一例一休的再翻案,無非是賴內闆拿勞工權益作為投效工商團體及血汗過勞產業的超級伴手禮。

 

論理

 

不論是7休1走入歷史、首創「工時帳戶制」便利資方密集加班安排、允許遞延未休完特休假於次年等五大修法內容,此次勞動部的修法方案已屬全面性倒退。

 

以休息日廢除做1給4做5給8,加班費改以核實計算為例,早在87年勞動部台87勞動二字第039675號函示即已表明勞工於假日工作,即使未滿8小時也已經無法充分運用假日。故而例假、國定假日與特休假期長年認定,均是加班1小時雇主即須給付8小時加班費,做為勞工假日通勤成本與無法運用完整假日的補償。

 

至於輪班勞工換班間隔更只是讓過勞產業放棄增加人力,維持賺取「過勞紅利」的偷渡之舉。不論由11小時降至8小時,或由8小時增至11小時的甲乙兩案,表面上均需經勞資會議或工會同意,實質上就是管理者個別意志所決。

 

然而勞動部在草案中卻以醫療業與運輸業難以適用當成縮減輪班休息的立法理由,實際上醫療業與運輸業自身就是採行密集輪班制度,導致勞工過勞頻傳的血汗產業。

 

如今勞動部卻在業者的施壓下選擇倒退修回8小時,已是以降低企業成本為考量,無視過勞對於各產業勞工及涉及公眾安全產業的危害,決意以全民為陪葬。

 

論情

 

行政院刻意將一例一休抹為失敗政策而於近期大打三輸牌,故而對一例一休的政策成效避而不談。然而,近期中央研究院副研究員林宗弘詳盡比對失業率、薪資及工時等官方統計數據的變動,並將研究結果以《合理評估一例一休》撰文發表。林宗弘發現,雖然自一例一休修正通過實施後,媒體報導多傾向負面消息,但數據分析卻顯示最低薪的行業別勞工並未因一例一休而受害,勞動市場的整體失業狀況亦無明顯惡化趨勢,甚至一例一休上路後,「絕大多數低薪行業勞工的薪資幾乎都有提升,而各縣市的失業狀況也與一例一休似乎無關,而與特定行業例如陸客觀光的衰退關係更大」。

 

事實上,一例一休的勞動紅利甚至擴及各行業,因為根據林宗弘的分析顯示,在2017年前6個月工業與服務業平均薪資呈現3%的明顯漲幅,且2017年各月分的薪資與成長率均高於2016與2015年度的相同月份,反應勞動市場薪資總體呈現改善趨勢。

 

至於平均工時的變化方面,經由主計總處的「薪資及生產力統計資料」(下圖)對比105年與106年間總工時變動,105年間月正常工時低於160小時的月分僅有2、4、9、10月等4個月,而106年截至8月已出現1、2、4、5月低於160小時;再以加班工時觀察,106年明顯低於105年且至今最高加班工時僅8.1小時,與105年動輒8.5小時以上相比,一例一休已發揮工時減所得增的效果。

 

 

但行政院無視一例一休上路的政策實況,甘為心存僥倖性業者而喉舌,形同是對遵法善待員工的業者施以懲罰,成為第二種輸家。況且多數遵法產業早在一例一休上路後已逐步將成本對外轉嫁,如今再度退步修法,利潤剩餘不能可能落入勞工口袋,業者更不可能大發善心自動減價回饋消費者,最終就只剩資本家從法令的反覆無常中獲得更多套利盈餘。

 

論良心

 

雖然賴清德擺明是為工商團體碾壓一例一休而來,但勞動部處理此案也卻可謂粗暴至極。以草案公告期為例,勞動部在官網的標題斗大列出「於今(31)日預告《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各界如有意見,請於11月7日前提供。」

 

用白話文的角度就是只給各界7天的時間表達意見。但根據行政院105年9月5日院臺規字第1050175399號函已清楚表明,各單位的法律、法規命令草案公告期至少需60日,使各界能事先瞭解,並有充分時間表達意見,除非是下列兩種情況:

 

(一)情況急迫顯然無法事先公告周知,或法律草案經主管機關檢視確認與貿易、投資或智慧財產權無關者,得免為公告周知。

 

(二)情況特殊,有定較短期間之必要者,各機關得另定較短之期間,並應於草案內容公告時,一併公告其理由。

 

然而本案實施至今尚不足一年,就前述論理論情,不知情況急迫所謂何來?

 

唯一自覺急迫的,就只剩對一例一休先捧後貶的工商團體,以及長年視勞基法於無物,且無意支付任何一天合理費用的血汗企業。勞動部公告舉措,既非情況急迫,倘若是情況特殊,又何以公告內容對於7天公告理由隻字未提?

 

對照上至總統府下至行政院及勞動部,先前耗費數月南北奔波搜羅資方反應,如今端出這部勞動權益大幅變動的修法草案,卻只願給予社會7天的意見反應期,連編織一個情況急迫或特殊的解釋理由也已疲懶,充分顯示在民進黨、在行政院內、在總統府內,對勞工及資本家禮遇的千百倍差距,誰為坐上賓,誰屬砧板上的魚肉,再明確不過。

 

民進黨摒棄勞工的心意已決,但以國家發展為墊背卻也導致產業轉型契機的喪失,況且其掌控行政立法絕對權力卻尚有兩年之久,向資方投誠的法案,未來也必定接續出籠,而國家早就註定淪為最後的第三輸。

 

※作者為台灣勞工陣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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