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是否過勞死的法條極為嚴苛,家屬若想申請加給撫卹,恐怕很難。圖為示意圖,非本文所指人物。(攝影:盧禮賓)
公務員過勞死時有所聞,但社會大眾仍有對公務員是「米蟲」、「肥缺」的刻板印象,但現今公務量不比以前少,許多單位與機關往往必須超時加班工作,才能消化完超負荷的業務。以新北市來看,10月突然倒下2名科長,府內喧鬧一時,年初樹林區公所主任秘書也突然猝死、三年前也有一名工務局科長過勞猝死。
新北市教育局首任技職科長劉金山,疑似因過勞死引發腦溢血,送醫後不治;而經濟發展局招商科長柯天祥,也在同一周因心肌梗塞送醫。一周之內有2名科長等級的幹部倒下,公務員是否真的「過爽爽」?
一名新北市府基層員工表示,近年公務員早就不比以往,不少單位都是超負荷工作,新北市府這幾年包括教育、城鄉、觀光等局處,都出現開缺卻招不到人的窘境,人力不足、業務量又大、加班費補貼不足等,「年輕人對公務員開始興趣缺缺。」
該名員工認為,當年新北市府要從台北縣升格時,不少單位長官、同仁都有一股力拼的氛圍與責任,對於績效與考核的要求越來越高,最後成功升格時,人力卻無法與爆量成長的業務成正比。目前新北市府員工總額約2萬人出頭,人力比鄰近的台北市少了足足5千人,員工說,「但業務量不比台北市少。」
公務員過勞的新聞這幾年頻傳,台灣公務革新力量聯盟蔡明翰表示,考績的制度造成公部門出現「涼的很涼、過勞的過勞」現象。蔡明翰說,不少機關都有輪流拿乙、新人拿乙的陋習,在輪流的定律之下,主管不用擔負平時考核的義務和責任,甚至也不用評定下屬的工作、操行、學識、才能及實際工作績效,但他們仍享有主管的權力,卻不用負擔義務;對於基層公務人員而言,不論是今年穩拿甲或乙,都已經失去認真工作的動力,這一年只求穩穩過。這種看似公平的輪流模式,卻產生最壞的結果。
蔡明翰說,若一個機關的政策執行表現不佳,那同仁的年度考績,也是75%的同仁拿甲等、25%的同仁拿乙等嗎?公務員考績為何非得有甲乙互輪,難道沒有更好的選擇?
蔡明翰指出,除了考績,公務員加班幾乎已經成為常態,不分機關都有「報加班好麻煩,報多了還會被關心」的情形。例如規定加班時數上限為每月20小時,該單位同仁加班時數帳面上就會控制於20小時以內,部分長官0小時,平均每人僅14小時的加班時數。但其實加班工作時沒報加班、休假時人在辦公室辦公,過勞的公務員實際工作時間比有紀錄的工作時間多太多,這樣的數字只有在計算發給多少加班費方面的意義,沒有在實際工作現場工作時數方面的意義。
若有公務員不幸過勞死,且不在上班時間,要拿到因公死亡的過勞認定,可說是非常困難。三年前新北市工務局剛成立的新建工程處,用地科的科長賴佑陽,某天晚上還與處長討論淡北快速道路用地徵收案,但隔天在家卻突然因心肌梗塞死亡。
當時該辦公室同仁都認為新任科長過去也是認真、打拼,常常下班研究案子、假日也積極參與活動,應該有機會申請到過勞死認定,處長以因公殉職報銓敘部,盼爭取更多撫恤金。不過銓敘部與考試院最後駁回,理由是該科長送醫昏迷2天後才死亡,致死原因是發燒引發的敗血症,與過勞認定中的心肌梗塞無關,敗血症與生前職務並無因果關係。
新北市基層員工表示,就算通過了考績、單位舉證等認定,最後常常因為因果關係認定被打回票,若有併發症幾乎是不可能成功認定,他認為,新北市近年有很多新興的單位與職務,上月的技職科也是新成立,不少剛上任的科長都會力拼考績與業務,導致過勞而不自知。
該名員工說,一般加班上限是20小時,但像是在工務局、新工處等一定會超過,有的單位甚至會加班至50小時,也有單位是上限69小時,而加班超過上限的時間,幾乎無法核報加班費,在這樣的環境下,自然能摸魚的就摸魚,有責任感的科長就得一肩扛起所有工作,一個月工作200小時都不少見。
蔡明翰認為,公部門的究責文化下,一向沒有容錯的空間,一切都會符合規定,一切的方案都會成效良好,這是另一大陋習。但這樣的文化下只會掩蓋問題,同仁與長官仍然一個一個過勞倒下,盼能有愈來愈多在公部門服務的人,認同要一點一滴來改變公部門的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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