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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娟芬專欄】警察的威權:一個冤的故事

張娟芬 2017年11月21日 11:15:00
「警察的威權」導致鄭性澤受冤十五年,差點被國家誤殺。(取自廢死聯盟網站)

「警察的威權」導致鄭性澤受冤十五年,差點被國家誤殺。(取自廢死聯盟網站)

從2002年含冤入獄,到2017年的今天,鄭性澤終於無罪定讞。台中高分院的無罪判決沒有含糊其詞,它堅定清楚地,代表國家、代表司法,宣告:鄭性澤是真實無辜,以前將他判處死刑是錯誤的。昨天台中高分檢發佈新聞稿,認為這次再審已經極盡調查之能事,台中高分院的無罪判決也沒有違背法令之處,因此決定不依被害人家屬的要求上訴,全案至此定讞。

 

在此之前,鄭性澤在一審、二審、更一、更二四次的事實審都被判處死刑,最高法院於2006年將他死刑定讞,最高檢隨即進行一連串的死刑執行準備,包括再將卷證交給法務部參事檢閱,而他們都認為可以殺。延宕十年之後,台中高分檢陳幸敏檢察官認為案件有疑聲請再審,台中高分院審理後判處無罪,因此可以說,法院與檢察機關誠懇地面對了過去的錯誤,並且積極地改正。

 

警察,卻是鄭性澤平反成功之餘,一個最不知反省的機關。自從開啟再審以來,警政署就無視於各種事證,一口咬定鄭性澤有罪;再審判無罪以後,更有「中華民國退休警察人員協會總會」率眾聚集在法院門口,認為判鄭性澤無罪是司法不公,且由理事長耿繼文在宣傳車上高呼:「警察的威權被糟蹋,對不對?」群眾應曰:「對!」

 

這個單位號稱是社會團體,但是網頁在警政署的主機,網頁資料顯示,警政署每年補助四百萬。蘋果日報報導,他們質疑怎麼會出現新事證:「我們不平的是,經過這麼多人的調查,這麼長時間的審查,都沒有發現新事證,在沒有現場的情形下,卻會在十四年後突然冒出新事證?」

 

民主時代,乍聞退警協會想要重振警察的「威權」,不免錯愕。鄭性澤含冤十五年,正是警察的威權搞出來的!退警協會問,再審的新證據為何?答案很簡單,新證據就是刑求!

 

鄭性澤自從法院第一次開庭就不斷喊冤,他進看守所時的體檢表也清楚記載「左眼內瘀血、左眼浮腫」,並且註明是「新傷」(圖一)。可是法院裝聾作啞,不願意調查。這次再審,法院調出鄭性澤移送看守所時拍攝的照片,只見他站在身高量尺前,果然左眼眼白部分都是血,上下眼瞼腫脹,硬是把左眼擠成瞇瞇眼(圖二)。

 

鄭性澤進看守所時的體檢表清楚記載「左眼內瘀血、左眼浮腫」,並且註明是「新傷」。(圖一,作者提供)

 

鄭性澤移送看守所時拍攝的照片,左眼眼白部分都是血,上下眼瞼腫脹,硬是把左眼擠成瞇瞇眼(圖二,作者提供)。

 

 

誰造成的?鄭性澤在槍戰中被流彈波及,由警察戒護在豐原醫院就醫,入院的病歷上沒有記載眼睛瘀傷,等到警察做完筆錄、鄭性澤「自白」以後,眼睛就腫成這樣了!

 

當這張照片投影在法庭螢幕上,現場鴉雀無聲。如果審判是通往正義的方法,那麼警察的暴行才應該是本庭的被告。

 

退警協會又說,過去這麼多人的調查,為什麼都沒有發現新事證。答案也很簡單,就是警察破壞現場,蒐證草率!警察在第一時間就封鎖現場,竟不知拍攝兇槍的原始位置,而把現場槍枝全部放在座位上才拍照(圖三);打死羅武雄的彈頭不翼而飛,沒有送驗;現場照片顯示有員警手持錄影機錄影(圖四),但無論各方如何追查,警察就是兩手一攤,說沒有錄影。

 

警察在第一時間封鎖現場,卻不知拍攝兇槍的原始位置,而把現場槍枝全部放在座位上才拍照(圖三,作者提供)。

 

現場照片顯示有員警手持錄影機錄影(圖四),但無論各方如何追查,警察就是兩手一攤,說沒有錄影。(作者提供)

 

「警察的威權」導致鄭性澤受冤十五年,差點被國家誤殺;「警察的威權」也導致被害人家屬相信一個錯誤的故事十五年,然後被拋入審判程序的不確定裡,再經歷一次情緒的翻騰。人民被「警察的威權」糟蹋十五年,結果退警協會竟然抗議「警察的威權被糟蹋」!他們的陳情書不知所云,他們對再審一無所知,他們對本案承辦警察的草率與濫權毫無反省,但是他們大罵「恐龍法官」。退警協會令我想起劉曉波的《豬的哲學》:「在中國,以無恥的方式向道義挑戰的勇氣,幾乎人人具有。但是,以道義的勇氣向無恥的現實挑戰的人,卻幾近滅絶。」

 

警察刑求,是鄭性澤悲劇的起點;無罪定讞,應該是國家還給鄭性澤公道的起點。法律平反之後,社會應該向受冤的人送出溫暖,「以道義的勇氣向無恥的現實挑戰」。

 

 

關鍵字: 鄭性澤 死刑 冤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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