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內幕】綠委開第一槍 助理薪資法制化拒血汗國會

李昭安 2017年11月24日 12:00:00
立法院不少助理長期低薪、過勞,立委遭諷「在外幫勞工把關,回頭卻剝削助理」。有鑑於此,民進黨立委黃國書拋出草案,盼將國會助理薪資法制化。(攝影:李隆揆)

立法院不少助理長期低薪、過勞,立委遭諷「在外幫勞工把關,回頭卻剝削助理」。有鑑於此,民進黨立委黃國書拋出草案,盼將國會助理薪資法制化。(攝影:李隆揆)

立委助理是制定法律、把關國家預算的重要推手,但不少助理長期低薪、過勞,立委因此遭諷「在外幫勞工把關,回頭卻剝削助理」;另也常見只掛名領薪的「人頭助理」,助理專業未受重視。過去10多年各界呼籲推動「國會助理法制化」改革,始終只聞樓梯響,如今終於有立委拋出第一個立法草案。

 

薪資將設「地板」保障

 

民進黨立委黃國書本周領銜提出「立法院公費助理任用條例」草案,其中規定各立委及黨團的公費助理,只要經過檢定合格,即可取得「公費法案助理」資格;其薪資比照大法官助理的起薪標準,碩士最少3萬9841元,博士最少5萬1346元,大學及大學以下助理,則建議另增設級距。

 

 

依照立法院年度預算規劃,現行每位立委可動支的公費助理酬金總額為每月41萬2000元,加班費以每月8萬2400元為限。而《立法院組織法》「建議」,每位立委可聘公費助理8到14人,但這正是「眉角」所在,如果立委聘請國會、服務處公費助理滿額到14人,平均下來每人薪水就有可能被壓低到3萬元以下

 

賣命5年還在領3萬

 

事實上,不少工作5年以上的公費助理,仍只領不到3萬或3萬多元薪水,且很多立委是「挪動加班費」加上本俸充當議定的薪水,正常加班費反而未發,頻踩《勞基法》紅線。在此不重視專業的勞動環境下,國會助理流動率長期偏高。

 

為重新建立「資深立委助理制」,草案中明定,取得公費法案助理身分者,超過2年後經審查及檢定及格者,可取得「資深法案助理」資格,立法院可依其年資另提撥專業加給,不受公費助理薪資總額限制。

 

民進黨立委黃國書提出「立法院公費助理任用條例」草案,盼改善國會助理長期低薪、過勞現象。(攝影:葉信菉)

 

草案中並規範,立法院應於每年度編列預算前3個月,與「現職」公費助理組成的工會協商,隔年度公費助理薪資總額是否調整。

 

此外,過去未規範要強制揭露公費助理資訊供外界檢視,因此亂象不少。常有俗稱的「便當助理」,藉由公費助理名號在外幫立委喬事情、當白手套,或是拓展個人「業外事業」;有的立委則會把家人列為「人頭助理」,但未實際做事,掛名領助理費再挪作他用。

 

立委聘僱三等親須揭露

 

為加強防弊,草案中參照美國、日本等國的規範,要求必須揭露所有公費助理姓名、職稱等資訊。而且立委如果聘僱配偶或三等親內血親、姻親擔任公費助理,也應主動揭露資訊。

 

其他防止亂象的「紅線」還包括,把立委公費助理視為立委「關係人」,準用《利益衝突迴避法》的規定;公費助理所辦事件不得贈受財物;立委公費助理經營、投資股份總額達10%以上事業,不得於任職期間對立法院進行遊說;公費助理離職2年內不得遊說原聘僱單位等。

 

一位立委助理指出,現行立法院沒有留才機制,導致資深、優秀的助理不斷出走,且有的助理離職後,轉任民間企業負責「遊說」國會的窗口,利益關係更錯綜複雜,這等於是「制度創造誘因,讓助理去踩紅線」。如果要改變此生態,必須有適當的留才、防弊機制。

 

潛規則…助理加班費挪來當本俸

 

事實上,在勞動權益上,國會助理1998年即已納入適用《勞基法》,但多年來只有「基本」勞動保障,且立委辦公室未施行打卡制,所以會照實發放加班費的立委,大多被認為「佛心來著」。更不用說一例一休上路後,助理在休息日加班,通常只能認命乖乖上班或頂多補休,根本拿不到加碼計算的加班費。

 

不少立委則是為了聘更多助理,壓低所有助理的薪資,甚至挪用加班費當正常薪資,導致助理每年1.5個月的年終獎金計算「縮水」,等於間接被扣薪。

 

有些立委為了聘更多助理,壓低所有助理的薪資,甚至挪用加班費當正常薪資,對照「幫勞工把關」的形象,相當諷刺。(攝影:李昆翰)

 

現行雖有「台北市國會助理職業工會」,工會近年來也持續倡議要推動「國會助理」法制化,但僅止於辦研討會及喊話階段,工會長期被質疑「聯誼性質大於實質權益爭取」。

 

據了解,這次黃國書拋出由年輕立委助理起草的立法草案後,工會也「動起來」,決定要提出工會版的草案。

 

帶動鯰魚效應 助理工會也要提版本

 

台北市國會助理職業工會理事長王忠智接受《上報》訪問時表示,樂見有立委提出草案,工會本周二(21日)開理監事會議時,已針對黃國書版草案做初步討論,並有共識將推出工會版草案,爭取跨黨派立委支持提案。

 

王忠智指出,工會內有一個法制化委員會,會盡快研討、比對黃國書版本及大法官助理、監察委員秘書等「性質類似」的工作規範,希望下會期開議前,能找多位曾當過助理的跨黨派立委代為提出版本。

 

至於將包含哪些內容?王忠智說,現行公費助理薪資由立委自行議定,無法隨年資「加薪」,且多數助理採一年一聘的定期契約,也不合理。他認為未來應明定只要助理工作中斷不超過3個月,即使轉換立委辦公室,也應視為「不定期契約」,年資持續累計,且有調整薪水空間,讓資深、專業助理更有保障。

 

怕被說自肥 爭取立委連署難度高

 

據了解,黃國書提案的版本雖是建立在「國會改革」立意上,但因過去立委的形象普遍不佳,外界也多把助理薪資視為立委可動支的「大水庫」,因此這次黃國書辦公室爭取其他立委連署支持時困難重重,不少立委擔心被質疑「自肥」。

 

不過經過說明後,有不少民進黨立委聯名支持,目前參與連署者包括段宜康、蘇巧慧、吳思瑤、吳秉叡、鄭運鵬、林靜儀等人,已跨過連署門檻,若無意外最快今天(24日)就會交付委員會。不過後續能否順利排案審查,以及立法院及其他立委是否提出對案,仍有待觀察。

 

為避免對現制造成太大衝擊、衍生不必要爭議,草案亦明定「日出條款」,相關規範立法後,2020年2月1日起才施行,亦即下屆立委開始適用

 

【延伸閱讀】

立委助理薪資落差大 有人稱平均給6萬有人僅3萬

●立委928要上班 小助理怨有假放不得

●「年輕助理」背後操盤 藍委這次不當「萌萌」反同

 

 




【上報徵稿】

 

上報歡迎各界投書,來稿請寄至editor@upmedia.mg,並請附上真實姓名、聯絡方式與職業身分簡介。

上報現在有其它社群囉,一起加入新聞不漏接!社群連結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