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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在脆弱與邪惡的政權面前,我們都是李明哲

樂克凜 2017年12月02日 00:00:00
NGO工作者李明哲最終遭中國法院依「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五年徒刑,不是什麼如釋重負的結束,而是另場惡夢的開始。(攝影:曾原信)

NGO工作者李明哲最終遭中國法院依「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五年徒刑,不是什麼如釋重負的結束,而是另場惡夢的開始。(攝影:曾原信)

NGO工作者李明哲最終遭中國法院依「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五年徒刑,並放棄上訴;一場由中共一手自導自演,並持續了兩百多天的焦慮、不安與憤怒的戲碼終究「落幕」;卻不是什麼如釋重負的結束,而像是另一場惡夢的開始──那怕,說「開始」已早就起步;說「惡夢」,亦早已成為現實。

 

(一)「顛覆國家政權罪」的荒謬與現實:對台灣人而言,「顛覆國家政權」像是個快半世紀之前才會出現的極權夢魘,在當今的民主國家中更不可思議。讓吾輩回到古典政治學者們的「浪漫」思想:難道,國家存在的目的,不是為保護人民的生存與福祉嗎?甚至,「國家」不正是基於人民的同意,而去行使其「被授予」的權力嗎?如果一個政權的本質與行為是邪惡的,反抗──不,還只有「批評」而已喔──的人民,卻要面對如此罪刑,真是豈有此理。

 

(二)「脆弱的強權」:如果批評政府、傳播理念、宣揚民主等行為,就足以構成「煽動」與「顛覆」國家政權;那這樣的政權真如美國學者謝淑麗(Susan L. Shirk)的書名所稱,是一「脆弱的強權」。一個從國名到地方政府處處以「人民」高掛的政權,卻如此懼怕於人民覺醒與民主思潮。再喜愛吹捧「中國崛起」甚至「唱衰台灣」的人們,恐都再次無法否認,其邪惡與脆弱的本質,再光鮮亮麗的宣傳背後,亦不過是如中國作家許知遠所稱「偽裝的盛世」,。

 

(三)你可以幸災樂禍,然後沒有原則:當部分媒體與輿論試圖帶風向,塑造「誰要李明哲要去觸犯人家法律?」、「李凈瑜不要那麼高調就好啦!」的同時──也許我們該問個更基於原則與良心的問題:如果李明哲所做的事情,在台灣乃至於全世界絕大多數國家都是無罪的,如果「顛覆國家政權罪」本就凸顯了極權獨裁國家的荒謬與殘酷本質,如果思想與言論的自由本就該受法律保障──那真正該反省,不,該「受審」的,應該是中國這個國家與政權!

 

(四)兩岸民心越來越遠:李明哲一案的宣判,是對自由民主價值的挑戰,更是對台灣人民信仰與情感的傷害;只會讓台灣人民更加看清中共政權的邪惡與脆弱本質,是的,也許我們會有恐懼,也許有些人會開始小心與疑慮──但這也只會讓我們更堅定自己原先的信仰與堅持,也只會讓所謂「兩岸」的民心,越走越遠。

 

如果相信自由與民主是有罪的,那我們都是李明哲;從劉曉波、黃之鋒、江天勇,到彭宇華──當中共屢次以「煽動」或「顛覆」之名,大舉迫害更多的公民之時,這個政權才該是全世界的「敵人」。

 

※臺灣大學國發所碩士生

 

【延伸閱讀】

●北京傳真:李明哲案後-中共的勁敵仍是台灣對民主制度的自信

●王健壯專欄:李明哲案有個主權危機

●【李明哲被判5年】民進黨批中國漠視民主人權:拉開兩岸人民距離

●NGO工作者李明哲顛覆國家政權罪 遭中國判刑5年表明放棄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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