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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蔡英文四個不變 就是四個騙

陳信佑 2017年12月17日 00:00:00
蔡英文總統提出《勞基法》修正案的四個不變,根本就是四個騙。(攝影:張文玠)

蔡英文總統提出《勞基法》修正案的四個不變,根本就是四個騙。(攝影:張文玠)

近期的《勞基法》修正案,因為休息日加班費核實計算、特休假可遞延一年、輪班間隔可縮短為8小時、放寬七休一、提高加班上限,大減勞工的福利、增加勞工的過勞風險,而引起廣大勞工的抗議反彈,總統蔡英文在12月6日民進黨中常會前臨時召開緊急記者會回應,提出《勞基法》修正案的四個不變:加班費計算費率不變、加班總工時不變、周休二日原則不變、正常工時不變,緊急滅火,但實際上,四個不變,根本就是四個騙!

 

首先,加班費計算費率不變。但沒說的是,休息日的加班費改為核實計算。原本是從優的做1到4小時,加班費以4小時計;做4到8小時,以8小時計。因此以前休息日做1小時,可以領4小時的錢,現在,做1小時就是領1小時;費率是不變,但實際上可能可以領的加班費卻變少了。

 

其次,加班總工時不變。但沒說的是,加班總工時是以3個月為一個單位來計算,單個月的加班工時限制則從每月46小時提高到每月54小時,增加8小時,等於增加1個工作天。也就是在3個月為一單位的週期銜接,可以連續兩個月都加班54小時。以三個月為單位來看,加班總工時是不變,但可能單個月、連續兩個月高強度的加班,大大增加了勞工過勞的風險。

 

再者,週休二日原則不變。即使是現在,也沒有所謂的週休二日原則,頂多稱為「七休一」,因為休息日是可以加班的,且在未來休息日加班費核實計算下,「以價制量」的效果已經消失,資方更可能要求勞工在休息日加班。修法過後,不但休息日一樣可以加班,例假還可以挪移,可能造成連續工作12日的慘況,連七休一都無法保障,何來週休二日的原則?

 

最後,也是最可笑的,正常工時不變。根據勞動部統計去年(2016年)我國勞工全年工時為2034小時,與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 OECD)所統計的四十幾個主要國家比較,台灣勞工年總工時高居世界第六,過勞之島當之無愧!政府不思考如何降低台灣勞工過高的工時,還敢以「工時不變」沾沾自喜,實在可笑。

 

除了以上所提及的,還有如輪班間隔可以縮短為8小時(8小時要通勤、吃飯等,剩下的時間足夠休息?)、特休假可遞延等《勞基法》改惡措施。政府所謂把關機制則是中央主管機關、勞動部、工會、勞資協商等,帶頭修惡法的政府,還期待他們怎麼嚴格把關?台灣工會組織率極低,有什麼力量可以與資方談判?勞資協商在多少企業中多只具形式、由企業把持,勞工朋友可以自己想想過去真的有自己選舉出勞工代表、參與勞資協商的經驗嗎?所謂的嚴格把關機制,又是一大騙。

 

《勞基法》修惡,砍你/妳加班費、縮短休息時間、延長上班時間、遞延放假;把關機制卻可能徒具形式。過勞之島上的台灣勞工啊!你/妳們能不生氣嗎?

 

※作者為國立清華大學社會學研究所碩士生

關鍵字: 勞基法 蔡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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