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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收入》作者專訪:賦予全民「不爽不要作」的自由

傅莞淇 2017年12月29日 07:02:00
《基本收入》共同作者范.帕雷斯接受專訪。(攝影:葉信菉)

《基本收入》共同作者范.帕雷斯接受專訪。(攝影:葉信菉)

「基本收入全球網絡」(BIEN)共同創辦人及國際顧問委員會主席范.帕雷斯(Philippe Van Parijs)12月獲雷震民主人權基金邀請來台,在系列演說中解釋基本收入(basic income)的概念、挑戰與落實的可能。

 

接受《上報》專訪中,范.帕雷斯強調基本收入的核心價值在於公正分配社會資源,賦予社會成員真正的自由(real freedom),「對我來說,這樣的目標支持了基本收入的合理性。」

 

《基本收入》共同作者范.帕雷斯於新書分享會上。(攝影:曾原信)

 

66歲的范.帕雷斯任教於比利時天主教法語魯汶大學,為第一任胡佛經濟與社會倫理講座教授。擁有魯汶大學社會學與牛津大學哲學博士學位的他,以作為「基本收入」數十年來主要理論建構者及倡議者而知名。

 

范.帕雷斯及布魯塞爾聖路易大學與法語天主教魯汶大學政治學教授范德波特(Yannick Vanderborght)2017年合著的《基本收入:建設自由社會和健全經濟的基進方案》(Basic Income:A Radical Proposal for a Free Society and a Sane Economy)廣泛地討論了基本概念、歷史脈絡、全球化影響,並回應基本收入在道德、經濟、政治等層面的挑戰。在此議題近年漸進入公共辯論領域之時,提供了各方面的基礎論證。

 

正義的內涵應包括自由

 

擁有哲學、法學、政治學、社會學及語言學教育背景的范.帕雷斯解釋,他最初的研究關注始於社會正義(social justice),「關於它的意義,以及什麼樣的社會是正義的。」

 

在英國牛津大學進修英美傳統的政治哲學間,范.帕雷斯發現美國哲學家、《正義論》(A Theory of Justice, 1971)作者羅爾斯(John Rawls)的觀點很值得參考,他也進一步開始思考如何在社會中建立一個有效率又公正的資源分配機制。

 

「我開始形成一個『真正自由』的概念。就是正義不只關乎平等,也必須包括自由。」范.帕雷斯說。此概念擴大消極自由(negative freedom, 不受外來干預的自由)的意義。擁有真正自由者,不僅不受非意願的限制,也擁有實現欲望的資源或能力。

 

范.帕雷斯於是認為,一個正義的社會應分配真正的自由與機會給其成員,並盡可能賦予自由權利最小者最多的自由。此處也可看見羅爾斯「差異原則」(difference principle)的影響。

 

《基本收入》共同作者范.帕雷斯接受專訪。(攝影:葉信菉)

 

基本收入的基礎主張

 

基本收入可以成為這樣一個所有社會成員的「無條件立足基礎」。范.帕雷斯所提出的基本收入方案有3項關鍵要素,分別為「現金支付」、「人人有分」及「義務全免」。

 

以現金而非實物或食物券等形式支付基本收入,確保受益人擁有自由運用這筆金錢的權利。以個人而非家庭為單位,將基本收入支付給每一個人,一方面可節約行政查核資源,亦可影響家庭內的權力分配。

 

不將這筆補助與勞動或甚至是勞動的意願綁定,除了也能節省行政資源外,至少另外具有3項優點。與現行福利體制的常見要求相較,無條件的基本收入更能保障受益者的尊嚴,達成更高的請領率,並避免領取福利者落入因害怕失去補助而繼續規避工作的「失業陷阱」。

 

 

道德合理性的挑戰

 

范.帕雷斯認為,支持自由、平等等概念的人會受到基本收入的可能性吸引,但有些人也立刻提出質疑。主要挑戰聚焦在道德合理性與經濟永續性方面,「前者較為同一,後者則因各國制度與背景而各有不同。」

 

《基本收入》一書中檢視了勞動所得稅、資本所得稅與消費稅等可能的財源,也試圖對「搭便車者」的道德質疑提出回應。也就是某些人在獲得基本收入後,可能選擇不工作,而這樣倚靠他人勞動成果的生活是不公平的。

 

成天在海邊衝浪的人,也能合理靠其他勞動者貢獻的基本收入過活嗎?(湯森路透)

 

自16世紀以來的濟貧措施,多與強制勞動或社會服務掛勾,而許多支持某種基本收入的倡議者也強調工作的義務。范.帕雷斯認為,一種鼓勵工作的社會價值觀對基本收入的永續性有所助益,而理想的遠景中,人們工作的動機將更關乎社交互動、個人喜好與滿足感,而不只是為了存活。

 

真正的「搭便車者」少之又少

 

書中更提出數項在搭便車可能性中,仍有理由支持基本收入的積極原因。首先,準確區辨「不想工作」與「無法工作」有施行上的難度。例如精神障礙者的相關資料可能難以取得或不夠可靠,由官方執行判斷可能涉及昂貴成本或其他傷害。

 

其次,搭便車的情況早已存在社會中。在傳統家庭結構中,男性已因女性的無償勞動而佔了便宜。社會許多高薪者的較優越的薪資與工作條件,也受惠於低薪工作者的勞動貢獻。引入基本收入,有助於增強家務勞動及弱勢勞動者的權益與談判能力。

 

一名在伊斯坦堡家中烹飪的女性。(湯森路透)

 

范.帕雷斯表示,社會中真正的搭便車者是少之又少的。「許多在某段時間不工作的人並不是成天在看電視,而是在撫養孩子、修理房子、照顧親戚或鄰居。」他說,「這不叫作搭便車,而是沒有酬勞的貢獻。」

 

而讓每個人都有暫時停止工作,以重回學校、接受新的職業訓練、照顧家人、或只是得以讓身心休息的機會與自由,正是基本收入希望保障的一項全民性權利。范.帕雷斯認為,這也可視為對社會人力資本的投資,與自動化前景中勞動力過剩的發展相輔相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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