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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價格不菲】單辦一場全國公投要7.6億 綁大選至少5千萬

李昭安 2017年12月28日 16:00:00
《公投法》修正後,有6項公投議題蓄勢待發,其中1項為「以台灣為名,申請參加2020年東京奧運」。圖為台灣團結聯盟先前表態,希望以台灣之名,參加東京奧運。(圖片取自台灣團結聯盟臉書)

《公投法》修正後,有6項公投議題蓄勢待發,其中1項為「以台灣為名,申請參加2020年東京奧運」。圖為台灣團結聯盟先前表態,希望以台灣之名,參加東京奧運。(圖片取自台灣團結聯盟臉書)

《公民投票法》大翻修,門檻大幅降低,公投提案預計將變多,選務經費支出也相當可觀。中選會估算,未來若單獨辦一場全國性公投,選務成本預計得花7.6億元;若和總統、立委或縣市長等全國性選舉合併舉辦,每一件公投案增加的經費約在5千萬元內。

 

明年若辦公投 以第二預備金支應

 

目前已浮上檯面的公投案至少6案,其中希望明年底綁縣市長大選合併舉辦的公投案,包括時代力量所提「最低工資法」立法公投、反同團體下一代幸福聯盟所提婚姻是否限定「一男一女」公投、前副總統呂秀蓮的「和平中立」公投等。

 

但明年度中選會預算已編列並送立法院審查,如果明年要辦公投,錢從哪裡來?中選會官員接受《上報》訪問時說,有可能動用第二預備金支應,此外,追加預算也是選項,「不過由中央政府追加預算,實務上比較少見」。

 

中選會官員表示,每辦一次全國性總統、立委選舉,選務成本約20億元,九合一地方選舉花費則大約20億至22億元。公投與大選合併舉辦,每一案增加經費可控制在5千萬元內,的確比較節省人力及經費。

 

日前舉行的立委黃國昌罷免案,中選會動用第二預備金1341萬元支應。(攝影:陳育陞)

 

至於未來公投預算如何編列?官員指出,以罷免案為例,因為是「非常態性」案子,就不會編列固定預算;剛結束的立委黃國昌罷免案花費1341萬元,是以第二預備金支應。不過,未來公投若變多、有常態化趨勢,也可考慮由中選會逐年編列固定預算。

 

公投綁大選將成常態 開票時間更長

 

由於「公投綁大選」投票率較高,公投成案機率增加,多數公投提案人都傾向選擇此方案。新修正的《公投法》規定,中選會應在公投案公告成立後1個月至6個月內舉行公投,「期間有全國性選舉時,應同日舉行」。原條文「『得』與全國性之選舉同日舉行」,被修改為「『應』同日舉行」,未來「公投綁大選」有可能變成常態。

 

不過相對之下,如果成案的公投提案多,原本的大選開票作業也會「更漫長」。據了解,中選會曾蒐集國外資料發現,瑞士每年約有2項到4項公投案,平均每半年舉辦一次,美國則以加州最頻繁,光是2016年就有17項公投案跟大選合併舉辦,選舉公報「非常長」。

 

中選會官員說,加州過去每年都舉辦公投,但後來覺得太頻繁,改為偶數年才辦公投,未來台灣公投頻率還很難料,屆時可再進行檢討。至於如果在非選舉年,同一時期內有多件公投案同時等待舉辦,中選會基於法定期限、選務成本等考量,有可能合併舉辦公投。(反同醞釀2公投明年綁大選

 

【全國公投】

●【內幕】反同醞釀2公投明年綁大選

時力推勞動訴訟法和最低工資法 主張公投綁明年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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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評:修公投法不能犯「民粹的幼稚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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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投法大事記】歷時14年 「雙二一門檻」終告打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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