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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勞基法止血】政院挺綠委提案 輪班間隔「特殊狀況」才放寬

李昭安 2018年01月04日 12:55:00
行政院4日表態支持綠委管碧玲提出的《勞基法》第34條修正動議,主張未來勞工之輪班間隔要從11小時調降至8小時,必須符合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商請勞動部公告的「特殊狀況」。(攝影:葉信菉)

行政院4日表態支持綠委管碧玲提出的《勞基法》第34條修正動議,主張未來勞工之輪班間隔要從11小時調降至8小時,必須符合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商請勞動部公告的「特殊狀況」。(攝影:葉信菉)

行政院4日表態,支持民進黨立委管碧玲所提《勞基法》修正草案第34條修正動議,未來採輪班制勞工,必須符合「工作特殊或特殊原因,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商請中央主管機關公告者」,其更換班次間的休息時間,才能從「至少連續11小時」變更為「不少於連續8小時」。

 

立法院臨時會5日起登場,民進黨團預計最晚10日前會強勢表決通過《勞基法》修正草案,除國民黨團磨刀霍霍準備祭出「案海戰術」外,反勞基法修惡團體也發起「撤回惡法、夜宿立院」行動,號召民眾8日上午起至12日深夜,一起到立法院旁關注修法狀況。

 

行政院在臨時會前夕,選在行政院會後記者會表態支持管碧玲版修正動議,止血意味濃厚。

 

原行政院版《勞基法》修正草案第34條規定,採輪班制勞工只要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更換班次時的休息時間,可從「至少連續11小時」變更為「不少於連續8小時」。雇主僱用勞工人數在30人以下者,應報當地主管機關備查。

 

管碧玲版修正動議則是新增「特殊情況」條款,限定必須是工作特殊、特殊原因,且是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商請勞動部公告的「特殊狀況」,才能調動輪班休息間隔的時間。

 

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表示,對於管碧玲所提修正動議,「我們認為可行、可以接受」。由於原行政院版《勞基法》修正草案第36條鬆綁7休1的相關規範,也必須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且經勞動部指定之行業才適用,因此未來此案若在立法院三讀通過,勞動部會一次公布,適用第34條、第36條,性質特殊的行業是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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