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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度出庭 馬:周玉蔻汙衊130次賺百萬通告費

上報快訊 2016年08月30日 14:22:00
馬英九對於周玉蔻不實汙衊進行提告,表達不滿,更要捍衛清白。(翻攝自華視youtube)

馬英九對於周玉蔻不實汙衊進行提告,表達不滿,更要捍衛清白。(翻攝自華視youtube)

前總統馬英九不滿遭影射收頂新政治獻金,自訴控告媒體人周玉蔻加重誹謗,二審台灣高等法院30日上午11時開庭,馬英九再次出庭,合議庭傳喚前立委謝國樑、美麗島電子報董事長吳子嘉作證。

 

周玉蔻在2014年指馬英九團隊收頂新集團新台幣2億元政治獻金,撰文指出拿了頂新集團秘密獻金,正是馬英九總統。馬英九自訴控告周玉蔻,並求償千萬元,以及要求登報道歉,當時一審認定周玉蔻有相當理由確信指摘內容為真實,判決周玉蔻無罪,而馬英九從未出庭。案件上訴後,二審高院30日上午開庭,馬英九首度以自訴人身分現身,在隨扈引導下步入法庭。

 

馬英九向法官表示,特偵組簽結此案後,周玉蔻仍口無遮攔、咨意誣衊,從不查證且毫無責任,保障人權只是一句空話。如果這不是惡意,那什麼是惡意?周玉蔻連續污衊他130次,只為賺取100多萬通告費。

 

周玉蔻向法官說明,她有消息來源,並非惡意誹謗馬英九,她是政治評論者,政治獻金本來就是台灣政治可以討論的議題。馬英九身為權高勢大的總統,一審敗訴居然上訴,顯然過於低估總統應負被監督的公眾角色。

 

周玉蔻堅持握有消息來源,更提出政治獻金議題是可以公開被討論的。(翻攝自華視youtube)

 

美麗島電子報董事長吳子嘉作證說,2014年10月28日他寫下〈吃頂新黑錢,馬英九準備坐牢〉一文,提到頂新給馬團隊政治獻金。他的依據是,2008年選舉後,中研院前院長李遠哲及政壇都說馬拿高科技的政治獻金,引發媒體高度關注,但因馬英九的總統身分而難查證。2012年馬英九的選舉經費居然比總統蔡英文還低,他才開始懷疑馬英九是會說謊的人。

 

審判長請吳子嘉具體說出依據為何,吳子嘉反問審判長,妳是問消息來源嗎?吳子嘉回應,他在所有法院及地檢署從來不提供消息來源,媒體一定有證據才報導。

 

審判長再問吳子嘉「文章寫的10億元是否是消息來源透露?」,吳子嘉仍堅持不透露消息來源。

 

前立委謝國樑日前赴特偵組作證,他曾證實「總統府處理黑心油案感受不少壓力」,審判長問他「如何形成此看法?」,謝國樑回答,這是他的主觀看法,他感受到總統府有說不出口的壓力,因為對於滅頂計畫,社會氛圍是希望政府有更積極的作為。

 

審判長問「為何是總統府有壓力,而不是其他行政機關?」,謝國樑解釋,總統府是我國最高機構,所有行政機關政策源自總統府,重要政策都有總統府參與。

 

二度赴高院的馬英九,發出四點聲明。

 

第一,被告周玉寇卻從2014年12月22日起,在各種媒體上污衊他收受頂新集團非法政治獻金2億元,圖利頂新集團。特偵組2015年6月18日簽結本案後的半年內,仍持續污衊他,以公開污衊他人130次來賺錢獲取百萬酬勞,這不算惡意,那什麼才叫惡意呢?對於以摧毀他的名譽來追求個人名利的惡劣作風實在忍無可忍,因此決定控告被告加重誹謗罪,以遏止歪風。

 

第二,他任公職30多年,清廉是他一生的信念。被告長期且多次污衊他,對他的名譽傷害遠遠超過一般人。2014年12月被告向特偵組告發他,6個月內密集傳訊證人、調查銀行帳戶紀錄、調閱卷宗,特偵組已在2015年6月18日將本案簽結,確認他未收受頂新2億政治獻金,也未圖利頂新集團,證明被告的污衊不是事實。

 

第三,被告強大的媒體傳播力,發言權超越當時身為總統的他,他只有透過司法爭取公道。但地方法院2015年底判決被告無罪,他無法接受判決結果,決定提出上訴。

 

第四,無論是國家元首或平民百姓的名譽和人權,都應受到法律同等的保障,對於未經合理查證,長期多次公然污衊他人名譽的人,不應免除應有的法律責任。2015年6月特偵組簽結的報告,以及2015年12月台北地方法院的判決,可證實他的清白,也確認被告的污衊不實。(黃纕/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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