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臨時會院會10日上午9時,勞基法修正案三讀過關。(攝影:李昆翰)
立法院臨時會院會10日清晨4時40分二讀《勞基法》第36條修正草案,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的行業,雇主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例假日可在14天周期內調整,不受只能連上6天班限制。上午9時,勞基法修正案三讀過關,勞團揚言要遍地開花抗爭到底。
這是此次修法最大的爭點之一。政院版規定,勞工的例假,在經主管機關同意、勞動部審定、勞資協議或工會同意下,可於每7日的周期內調整。意即「7休1」能改為「14休2」。
立法院臨時會院會約凌晨2時30分,進入《勞基法》第36條修正草案逐條討論,朝野立委輪番發言2小時後,凌晨4時40分進行表決,出席99人中,61人贊成、34人反對,通過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再修正動議;其中民進黨立委林淑芬、江永昌、劉建國、鍾孔炤等4人投下棄權票。(加班時數改核實計算二讀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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