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基法》修正草案今(10日)上午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勞動部長林美珠下午3點召開記者會。林美珠強調,條文3月1日正式上路沒空窗期,其中涉及公共安全的醫療服務、交通運輸等行業,優先實施專案檢查。(攝影:葉信菉)
《勞基法》修正草案今(10日)上午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勞動部長林美珠下午3時偕同次長施克和、謝倩倩、蘇麗瓊等共同召開說明會。林美珠強調,條文即將於3月1日正式上路後,沒有任何空窗期,輪班間隔仍然是11小時為原則,其中涉及公共安全的醫療服務、交通運輸等行業,優先實施一個專案檢查,並呼籲業者不得擅自縮短勞工休息間距。
《勞基法》修正草案第34條修訂,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商請中央主管機關公告者,得變更休息時間不少於連續八小時。勞動部表示,將會在3月1日之前,盤點所有可能符合例外情形的相關業者與單位,並非是全面開放。
勞動部也將積極進行勞動條件監督檢查,特別針對國公營事業及涉及公共安全的交通運輸、醫療院所等採輪班制者,優先實施專案勞檢。
林美珠表示,目前已經跟經濟部、衛福部、文化部、交通部等單位聯絡,並盤點特殊適用情形,現階段還沒辦法太具體回答。不過林美珠回應,衛福部就很明確的表示,醫療服務人員絕對不適用8小時輪班間隔;交通部則提出,有需要配合年節、重大民俗活動、政府機關如世大運等特殊情形需要適用,等禮拜一資料送入部會討論後再做定奪。
有關7休1的排班,勞動部仍堅持以不得逾越6日為原則,絕非全面開放所有事業單位均得調整例假,僅允許「時間特殊」、「地點特殊」、「性質特殊」、「狀況特殊」等4類特定情況,並經中央事業主管機關同意、勞動部指定的行業得以方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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