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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補休假爭議慣老闆出招 醫勞盟決定納入公投條文

上報快訊/莊承憲 2018年01月13日 17:00:00
醫勞盟今決定把《勞基法》第32條之1也納入公投複決。圖為勞工團體抗議於立法院外抗議《勞基法》三讀通過。(攝影:李昆翰)

醫勞盟今決定把《勞基法》第32條之1也納入公投複決。圖為勞工團體抗議於立法院外抗議《勞基法》三讀通過。(攝影:李昆翰)

立法院臨時會10日三讀通過《勞基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幾天後就有PTT網友率先表示,自己已經收到公司發放的「彈性工時同意書」。醫勞盟13日上午貼文痛批,「《勞基法》果然是一把刀,刀刀砍向弱勢的勞工」,決定將《勞基法》第32條之1也納入公投複決。

 

《勞基法》修法三讀後上路,有PTT網友率先貼出公司新發放的「彈性工時同意書」,文中載明:「本人同意依據勞基法有關延長工作時間規定,配合單位工作需要延長工作時間,並同意延長時間,以補假休息代替工資。補假休息與延長工作時間之計算,係以一比一方式計算。」

 

醫勞盟13日上午貼文痛批新版彈性工時制,執政黨修《勞基法》32條之1是「用加班換補休的功德」,象徵「無加班費的大加班時代」來臨。醫勞盟痛批,《勞基法》果然是一把刀,刀刀砍向弱勢的勞工。

 

醫勞盟表示對勞工的同意權、選擇權以及勞資協商表達強烈疑慮,並向全台護理人員呼籲,「若有護理長或醫院,叫你簽類似同意書請跟醫勞盟檢舉!」

 

 

醫勞盟原本是將針對《勞基法》第34條第二項但書以及第三項文字要發起公民投票複決,但看到慣老闆針對補休假規定的第32條之1出招,13日決定將32條之1也納入公投複決條文內。

 

針對公投《勞基法》第32條之1,醫勞盟表示,法律規定公投主文不得超過100字,要在100字內把事情講清楚並不容易,撰寫法條並非醫勞盟成員專業所及,全體理監事經過幾天努力討論,仍然沒有把握能將這條主文說明清楚;希望能有專業人士或團隊認領,把主文休得更好後推出。(華視人事動盪,網紅主播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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