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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致豪專欄:測謊 想像與迷思(一)

黃致豪 2018年01月25日 07:00:00
使用「科學」儀器測謊的結果來定被告的生死,總該萬無一失吧。(湯森路透)

使用「科學」儀器測謊的結果來定被告的生死,總該萬無一失吧。(湯森路透)

長久以來,人類總在想方設法希望找出足以辨識他人口中吐出的究竟是實話抑或謊言的法則;類似的盼望,無論是對一般人、探索心智活動的科學家,或者其他專業工作者(例如司法領域)來說,更是猶如鍊金術一般的存在。為了達成這項幾乎不可能的任務,人類創造了不少傳說與方法,想要試圖說服自己:系統性、通盤性的區別一個人是否說謊,是有方法可以做得到的。

 

例如,在中國東漢時代(西元100年左右)許慎所編纂的《說文解字》一書中,就有關於「廌」(也就是「獬豸」)這種長得有點像獨角合成牛(也有說長得像羊)的專責測謊神話生物描述:「廌,解廌,獸也,似牛,一角,古者訴訟,令觸不直者。」所謂「令觸不直」,指的就是這隻獨角合成牛會用角去頂爭執雙方中說謊或者沒道理的那方;以至於後來這種神話怪獸還演變成了公正無私以及可以明辨是非的法律象徵。

 

初不論這其中真正的問題乃是:究竟該如何定義誰「說謊」或者誰「不直」?對於向來迷信正義的絕對存在而言的人類,當然多半也就是打馬虎眼混過去,不去討論這個哲學問題。畢竟,可以黑白分明,不用想太多的世界,多好。

 

至於測謊的方法上,東方文明大約在西元1000年左右就已經有「嚼米測謊法」(Ford, 2006 更多Ford E. B. (2006). Lie detection: Historical, neuropsychiatric and legal dimensions.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Law and Psychiatry, 29, 159–177. 10.1016/j.ijlp.2005.07.001),大意是:讓幾個嫌犯在被質問的狀況下各口嚼一把乾米,過一段時間之後吐出來比較,其中誰吐出來的米比較乾,誰就是說謊者或者罪犯(Kleinmuntz & Szucko, 1984 更多Kleinmuntz, B., & Szucko, J. J. (1984). Lie detection in ancient and modern times: A call for contemporary scientific study. American Psychologist, 39(7), 766.)。

 

聽到這個古老的測謊法,你的下意識反應或許會是覺得很扯(當然這不是最扯的,至少沒有「神判法」讓你把手伸進油鍋中來的扯):靠這種落伍的方法判定人有罪,這也太隨便了吧?憑什麼口乾就代表說謊?那如果那個人特別容易緊張、抗壓性比較低呢?如果問話的人態度特別兇惡,問題特別尖銳呢?如果被問那個人天生就唾液分泌不佳呢?如果那個人一天都沒喝水呢?

 

具備「科學」色彩就能讓人安心嗎

 

你想的其實沒錯,這些確實都是嚼米測謊法的問題。但真正的問題在此:在「欠缺確定真實」的前提下,如果你覺得使用嚼米測謊法來審判人太落伍隨便,那麼讓我引進一點「科學」色彩,看你會不會覺得安心一點吧。

 

假設讓我砸錢把你覺得很low的乾米,換成多圖譜測謊儀(polygraph),或音頻壓力分析儀(voice-stress analyzer),或腦電圖儀(EEG;electroencephalograms),或者功能性磁震造影(fMRI;functional magnetic resonance imaging),再找幾個穿白袍自稱受過嚴格科學訓練的人來寫報告,證明被告說謊,這樣夠不夠「科學」?那麼,使用這樣「科學」測謊的結果來定被告的生死,總該萬無一失了吧?

 

是嗎?或許如果你了解嚼米測謊法與上述科學儀器或科技測謊法所依據的生理原理基本上是同一套,那麼結論就未必可以那麼篤定了:不管你使用的是乾米還是多圖譜測謊儀來「偵測謊言」,基本上都奠基在兩個最基本的假設上第一、說謊者因為害怕被揭穿而出現壓力(stress),而壓力會導出一系列的生理徵象,例如口乾舌燥(Ford, 2006),這些生理徵象具有恆定性(每次都會出現)、通案性(大家都差不多)等性質;第二、有關何者為真實的前提事實已經建立,因此與真實的前提事實不一致的表述可以被證立為「謊言」。

 

換句話說:如果人人面對說謊壓力所出現的生理徵象當中,都必然會是口乾舌燥,且每個人每次面對說謊壓力必定出現口乾舌燥的狀態,再加上我們作為裁判者或質問者已經先行確認了「真相」的面貌,沒有合理疑問,那麼使用嚼米法測謊作為審判的依據可不可行?

 

當然可行。不僅可行,這麼經濟又速效的方法,實在應該推而廣之才是。(待續)

 

※作者為執業律師/行為科學研究者/美國國家訴訟技術學院師資/訴訟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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