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本身生活遇到困境,長期累積的壓力導致情緒不穩,最後體罰學生、甚至體罰過度變成虐待學生的狀況很常見。(資料照)
近期不斷爆發幼兒園體罰事件,從呼巴掌、打頭、關在門外,甚至還有媒體披露了各式各樣驗不到傷的虐待手法,看了實在令人髮指。而這樣體罰、甚至虐待孩子的情況,除了幼兒園之外,部分的國小、國中或高中也偶有所聞。但臺灣其實早在2006年就已經修正《教育基本法》,保障「使學生不受任何體罰」,為什麼至今各級學校、幼兒園體罰、虐童事件仍然頻傳?不禁讓人思考,政府除了修法禁止體罰並增加罰則之外,還可以做些什麼?
只有法規、政策禁止,或是單純的宣導零體罰,效果相當有限。在課堂上,終究是1個老師同時面對30個學生,只要1個學生出問題,老師就必須停下來處理,如果狀況沒有改善,加上有著課堂進度的壓力,部分老師就會選擇用「最快速、立即見效」的方式──體罰來處理;又或者是老師本身生活遇到困境,長期累積的壓力導致情緒不穩,最後體罰學生、甚至體罰過度變成虐待學生。
為了因應層出不窮的學生問題,臺灣在2014年通過了《學生輔導法》,規定國小、國中與高中都要有專職的輔導人員,協助處理學生的各式問題,不過輔導教師人數足不足夠、跟授課老師的配合度如何、能夠發揮多少功效,還需要時間來檢驗。
但另一個需要面對的課題是,老師體罰學生,就代表這個老師不會教嗎?似乎並非完全如此,許多發生體罰問題的老師,是有著十餘年教學經驗的資深教師,很多時候在體罰的選項之外,還有其他更合適的處理方式,但老師情急之下沒有想到,便會釀成憾事發生。教育部該如何給老師更多的支持,當老師不知道該怎麼教、起心動念想要體罰學生的時候,可以有支持的系統給予協助,是教育部必須要認真面對的課題。
以國外為例,美國有所謂的「教學輔導教師」制度,最早的用意是協助實習教師教學,後來進一步提供新手教師在教學諮詢與協助,並且給予情緒及精神上的支持,讓新手教師可以更快速、更良好的適應學校環境,現今擴及所有教師,只要有教學上的困難,都能向「教學輔導教師」尋求協助。這樣的制度,有效增進了教師的教學品質。
那臺灣呢?在1999年時,臺北市仿效國外,率先針對部分學校推行教學導師制度,教育部在前幾年,也開始鼓勵各縣市實施此一制度,但除了臺北市之外,參與的大多是初任教師,而且整體來看,推行的成效不甚理想,這或許跟長久以來的學校文化有關,一般老師在遇到教學瓶頸時,還不習慣向其他人助,又或者是礙於繁瑣的行政作業,導致成效不彰。
現今教師不只傳道授業,也要處理學生的大小事務,是相當耗費心神的工作。參考其他行業,同樣是處理人的問題,社會工作已在臺灣行之有年,社工領域就有著「督導制度」,透過資深的督導人員與社工進行會談,給予建議和支持,或者由同儕之間組成團體,互相討論並給予回饋,藉此提升專業能力,並讓壓力得以釋放。以此為借鏡,教育部應該思考結合「教學輔導教師」的精神及「社工督導」的制度,嘗試推動教師間組織成長團體,由合適的教師定期與其他教師共同討論、分享近期課堂上遇到的難題,又或者是鼓勵由同儕教師之間自行組成支持團體,發揮三個臭皮匠勝過一個諸葛亮的精神,透過同儕間給予回饋及反思,共同提升教學能量,並舒緩教學上的壓力。
很少人能夠一生順遂,多多少少都會遇到一些困難,在這個時候,如果我們能給予足夠的支持與輔導,協助度過難關,相信有這樣經歷的老師,日後也更能同理孩子。
臺灣在去年底接受《兒童權利公約》的國際審查時,審查委員會就明確建議政府「採取一切適當措施,確保公私立學校及機構所有的工作人員不使用體罰」,目的就是希望確保孩子們能平平安安、快快樂樂的長大。期待教育部能從善如流,用更完整的教育政策配套來改善教學環境,希望能透過專業輔導人力幫老師減壓,再透過教學導師社群幫老師抒壓,建構一個完善的學校環境。
※作者為立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