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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陳水扁應以靜制動  以免憂患

王瀚興 2018年04月08日 07:00:00
陳水扁為陳致中佔台,引發爭議。(資料照片/李昆翰攝)

陳水扁為陳致中佔台,引發爭議。(資料照片/李昆翰攝)

日前陳前總統公子陳致中先生於選舉造勢大會中,陳前總統水扁出面站台,法務臺中監獄表示:陳總統此舉抵觸保外就醫的附帶條款。筆者以為可以提供相關法律與歷史解讀,供我們律師界前輩陳前總統參考。

 

首查,《最高法院刑事判決86台上7655號》:「刑事被告如何量定其刑及是否宣告緩刑,為求個案裁判之妥當性,法律固賦與法官裁量權,但此項裁量權之行使,並非得以任意或自由為之,仍應受一般法律原則之拘束,即必須符合所適用法律授權之目的,並受法律秩序之理念、法律感情及慣例等所規範,若故意失出,尤其是違反比例原則、平等原則時,得認係濫用裁量權而為違法。」等語,著有明文。承前,有關刑罰裁量仍需要以比例原則與平等原則規範,否則屬於裁量權濫用。

 

承前,舉輕以明重,若法院「裁判機關」如此,單純屬於刑罰「執行機關」的法務部當局,更不能透過其他方式,架空陳前總統的相關判決。然而,目前接連延長陳前總統保外就醫,是否有符合「比例原則」?對其他受刑人符合「平等原則」?是否陳前總統病情時好時壞,啟人疑竇?均難謂合乎前開最高法院裁判之意旨,而有裁量權濫用的疑義。

 

次查,史記中故事:呂不韋因與秦王贏政有所齟齬,進而遭罷相,然其他六國來訪呂不韋的使節團絡繹不絕,或有以為此乃實至名歸,冠蓋雲集;然真正的情況,使秦王對呂不韋,更起戒心,從尚留幾分情面,轉而遂起殺心。於是,秦王遷呂不韋於蜀地,呂不韋懼,遂自裁。

 

承前,自陳前總統官司纏身起,雖以往追隨者眾,或因政黨輪替,或因怕惹禍上身,致使門可羅雀,僅少數人相隨。然自其保外就醫後,常見陳前總統發言批評時政,復有不少獨派人士,同聲相隨;凡此種種,陳前總統或感「相濡以沫」。然而,對照上開呂不韋故事,難道如此呼朋引伴行為,誤將「催命符」,當作「強心針」,不會同遭當局忌憚,進而緊縮陳前總統處境?豈能不三思後行?

 

又查,史記故事:漢景帝有回測試平定七國之亂的周亞夫,設宴款待他,卻給一塊肉,不給餐具,要周亞夫體會箇中滋味。然周亞夫不解,要求給與餐具。真正的意涵是:「周亞夫,莫以為有大功,就可以跋扈,我不給你機會,你什麼都不是,就像肉到你眼前,沒了餐具,只能乾瞪眼 。」漢景帝大怒,說了很重的話:「此臣子太跋扈,少主難以駕馭。」於是周亞夫因案遭迫害,死於獄中。

 

承前,近來陳前總統動作越加頻繁,亦有以往「衝突、妥協、進步」的軌跡可循。然蔡總統畢竟非君王,無需考核陳總統是否可為後繼者所用,怎會有所忌憚?且目前蔡政府與陳前總統,無陳致中公子「骨肉之親」,又無馬永成與羅文嘉二位先生「提攜之義」,且連國民黨,百年老店都需除之後快,管中閔無直接利害關係,台大校長都須「跨部會小組」伺候;遑論陳道長常說逆耳之言,蔡政府臥榻之側,豈容他人酣睡?綜上所述,筆者身為律師後進,實在為陳道長的前途擔心。

 

末查,當年陳前總統競選臺北市長,拜訪聯合報系,幾句閒聊,家父曾語及在下因作文評分不高,而影響公立高中名次;是時,陳前總統稱:致中公子,亦因作文評分失常,無緣第一志願。此事若真:則在下與致中公子同懷才不遇;反之若偽:則陳前總統之語,善意謊言,足令家父與在下寬慰。古語云:「受人點滴,湧泉以報」,雖在下統獨立場與陳總統迥異,本於陳前總統促進政黨輪替的歷史貢獻,但望陳前總統勿信讒言,畢竟無論:特赦、服刑、保外就醫,均非在野的陳前總統與其友人,蚍蜉撼樹,豈能左右?望陳大律師,以靜制動,莫隨人起舞,以免憂患。

 

※作者為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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