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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院調查全文】新教長曾涉溢領獎金170萬元 吳茂昆喊冤:子虛烏有

上報快訊/王良博 2018年04月16日 19:31:00
新任教育部長吳茂昆2014年時捲入溢領獎金問題,當年他曾發出聲明詳細澄清相關指控,並說是「對我人格最大的侮辱」。(圖片取自東華大學網站)

新任教育部長吳茂昆2014年時捲入溢領獎金問題,當年他曾發出聲明詳細澄清相關指控,並說是「對我人格最大的侮辱」。(圖片取自東華大學網站)

新任教育部長吳茂昆2014年捲入溢領費用問題,在16日政院宣佈新任教長的記者會上成為焦點。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強調,吳茂昆擔任東華大學校長以前就已是該校講座教授,並非當校長後自肥,且吳茂昆頂尖人才25萬的獎勵金,是東華大學學術評審委員會決定給予,並非自己通過的。

 

不過,此事曾被監察院要求吳茂昆需繳回溢領所得,媒體追問是否已經繳回,徐國勇未正面回應,只表示手上沒有相關資料,但「我想應該沒有問題」。

 

行政院也發出2014年風波爆發時,吳茂昆所發出的聲明,內容強調,東華大學在100年12月聘他為講座教授,聘期為101年1月23日到104年1月22日止,每月領取講座教授獎助金5萬元,而他是101年2月1日才正式就任校長,因此受聘講座教授並非他以校長職權為自己加薪。

 

聲明中也說,擔任校長的薪資加給是經過學校學術獎助評審委員會,認定他過去的研究成績,而給予頂尖人才25萬元的獎勵,但考慮到與講座獎助5萬元重複領取,因此實際核定頂尖獎勵為20萬。

 

聲明中強調,吳茂昆雖有講座教授的獎助,但其實是從頂尖獎勵扣下來的,因此根本沒有監院調查所指,溢領170萬的問題,「所謂詐領、溢領,不但子虛烏有,更是對我人格最大的侮辱」。

 

吳茂昆也說,願意主動向學校審查單位申請撤銷「講座教授」的身份,正本清源的解決問題。他也自認擔任校長以來,絕無違法失職,如果多數同仁認為我坐領高薪,甚至造成校務基金的沈重負擔,「我願意立即辭去校長一職。」

 

不過,監察院2014年曾要求吳茂昆需要繳回溢領所得,當年吳茂昆在聲明中沒有對此進行回應,16日記者會上徐國勇也未正面回應,只表示手上沒有相關資料,但「我想應該沒有問題」。

 

對於2014年時吳茂昆也被指控徇私讓某位老師升等,吳茂昆在當年聲名中說,「教師升等是經由教評會三級三審程序,絕非校長一人所能操控」,徐國勇16日亦給出相同說法,並說吳茂昆上任以後,若還有疑問,相信他會做出相關澄清。(新教長是誰?

 

監察院調查報告全文

2014年吳茂昆聲明全文:

 

針對近來,接二連三有關溢領案,以及校長濫權的指控,我個人完全無法接受,希望教育部儘快調查處理。但這些指控不僅對我個人,包括學校都已經造成傷害,身為東華大學校長,我有必要向大家說明。

 

讓我先簡述這些指控的重點,其中,監院調查報告認為我擔任講座教授,但未履行東華大學講座設置辦法所訂立的講座教授授課的義務,又支領學校頂尖人才獎勵金,違反同辦法不得領取相同性質補助的相關規定,應歸還溢領款項。此外,還有人陳情指控我以行政加簽聘任兩位副校長,違法失職,而我本人則坐領高薪,造成校務基金虧損。

 

加上之前幾位教師於全教總指控我,在校內擅行白色恐怖黑箱統治,讓異議者噤聲。不但如此,他們又繼續指控我以校長職權之便,違法搶食原屬教師方得以參與分配的獎勵金,溢領薪給達年薪300萬,校務行政弊端叢生,因此要我應該知所進退。

 

事實上,這些指控已經困擾我跟大家很久了,我現在站出來說明,我希望,這不僅僅是釐清關於我個人名譽及社會觀感的問題,而更有助於制度的討論與建立。

 

首先,針對溢領部分,我必須說明,東華大學是在100年12月聘我為講座教授,聘期為101年1月23日到104年1月22日止,每月領取講座教授獎助金5萬元,而我是101年2月1日才正式就任校長,因此受聘講座教授絕對不是我上任後,所謂以校長職權之便,為自己加薪自肥的舉措。

 

至於我擔任校長之後的薪資加給,主要是經過學校學術獎助評審委員會(以下稱獎審會)的程序,認定我過去在科學界的研究成績,而給予頂尖人才25點,也就是25萬元的獎勵,但為考慮到是否與講座獎助5萬元重複領取,因此已先行扣除5個點數,所以實際核定頂尖獎勵為20點。

 

按理說,獎審會一開始就已扣除了我原本應得的5個點數,也就是說,我雖然有「講座教授」的獎助,其實是從頂尖獎勵扣下來的,因此根本沒有監院調查報告所指,溢領一百七十萬的問題。更何況,這些核定都不是我所決定的,我完全處於被動的角色,所謂詐領、溢領,不但子虛烏有,更是對我人格最大的侮辱。

 

當然,問題的關鍵如果是出在「講座教授」的名義,監院報告認定我因為沒有授課,所以未履行講座教授義務,雖然依教育部規定校長本來無須授課,且無專任教授應負的基本授課時數義務,而我自上任開始,就帶領同仁規劃各類研究計劃,但我也願意主動向學校審查單位申請撤銷「講座教授」的身份,正本清源的解決問題。

 

我認為,有關我濫用職權、溢領獎助金的指控,並非事實,我自認擔任校長以來,絕無違法失職,我的薪資所得也是經過正當程序核定,如果多數同仁認為我坐領高薪,與同仁搶食獎勵金,甚至造成校務基金的沈重負擔,我願意立即辭去校長一職。

 

其次,針對教師升等部分,我必須重申,教師升等是經由教評會三級三審程序,絕非校長一人所能操控,況且其中有任何問題,教師個人都可循相關途徑救濟,甚至透過各種管道發佈訊息、指控學校,何來噤聲之有?

 

我一再強調,涉及到升等制度的整體改善問題,才是作為校長應該著力的重點,事實上,我們已經和教師會及相關單位,一起努力推動多元升等方案的具體實踐。因此,幾位教師不斷指控我黑箱治校,我完全無法接受,也期待教育部針對這些指控儘快調查,還給我們一個公道。

 

以上我的聲明,希望有助釐清相關疑慮,但我知道指控不會到此為止,我僅期待,這些不實的指控不會被無限上綱的誇大與發酵,更不會影響我們對校務的推動,以及東華的整體形象,而讓我們辛苦經營校務的努力,毀於一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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