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新任教育部長吳茂昆的專利與技轉爭議,使得專利技轉議題罕見受到社會重視。(攝影:葉信菉)
這幾天,新任教育部長吳茂昆的專利與技轉,搞得全國上下沸沸揚揚。筆者在高教的專利技轉中心數年,從來未見專利技轉如此受社會重視,筆者本來滿心盼望,趁著各方關注熱議,正是一個促進台灣產學合作的契機,或甚至可以推動一些早就該做的改革;但眼看著各方政治角力一波又一波,網路上不斷流傳錯誤或片斷的訊息,筆者不禁開始擔心,這幾年台灣致力產學接軌、鼓勵學者將自己的研發成果貢獻於社會,各部會(尤其是科技部)、學研機構和研發人員的努力,將因政治鬥爭而停止,未來推動產學合作,恐怕也將愈來愈困難。
有鑑於此,筆者願意花點時間、澄清一些基本觀念,希望有助未來理性討論。
首先,一個常見的迷思:專利是「智慧財產權」,而這些研發人員在職期間的智慧財產權屬於學校,因此校內研發人員若是自己跑去申請專利,必是貪婪無恥、大逆不道。殊不知,專利和技轉是兩回事,就算成功得到專利,但在簽訂技術轉移(指廣義的研發成果移轉,包括專利授權)合約之前,專利證書不過是一張蓋有智財局印章的狀紙。
只是,這張紙的花費可不小,委託撰寫專利,可能就要幾萬元(視事務所報價而定),官方申請規費零零碎碎動不動就是數千元(見下方圖表:取自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網頁)),申請期間若有來回申辯答復,費用當然另外計算。此外,您以為終於把證書拿回來就沒事了嗎?不,每年維護專利,仍然要付一筆逐年增加的費用(以發明專利為例,見下表1的第17,19,21,22項)
看完上面的表之後,讀者應該可以了解,專利證書是很花錢的,申請國外或PCT專利的費用更是倍數起跳。因此,專利一天無法技轉,對「智財權人」--校方就是一天的成本。可惜的是,研究人員的研發成果,未必都能轉化成產業或社會需求的技術或產品。可以技轉的專利,比例上不高,多數專利都是「沈睡的專利」。
根據2016年智財局的資料,平均只有一成專利能產生技轉的效益。另一方面,由於校方身為「智財權人」,需要補助各項專利申請與維護的經費,這些費用之沈重,連國家教育經費的大戶—頂尖大學都喊吃不消。
不消說,高教的專利補助經費,追本溯源也都來自於你我納稅人的口袋。因此,當您聽到「研發人員自己跑去申請專利、就是竊取學校的智慧財產權」時,除了為學校智財權利義憤填膺之外,或許也可以平心靜氣,因為,多數專利都是沈睡專利,若沒有產生後續的技轉效益,研發人員自己跑去申請專利,至少是幫我們代墊了各項專利費用的支出。
※作者為台北科技大學智財所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