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尼亞拒同性伴侶居留權 歐盟最高法院判決:不可拒絕

陳心慈 2018年06月06日 18:06:00
羅馬尼亞籍的科曼(右)與美國籍丈夫漢彌爾頓遭羅馬尼亞當局拒絕居留權。(美聯社)

羅馬尼亞籍的科曼(右)與美國籍丈夫漢彌爾頓遭羅馬尼亞當局拒絕居留權。(美聯社)

近日,羅馬尼亞籍的科曼(Adrian Coman)希望與美國籍丈夫漢彌爾頓(Claibourn Hamilton)一同於羅馬尼亞(Romania)生活,向當局提出漢彌爾頓的居留申請時遭到拒絕,原因是羅馬尼亞不接受同性婚姻「配偶」申請居留。

 

對此,歐盟最高法院「歐洲法院」(Court of Justice of the European Union, ECJ)裁定,即使在同性婚姻未合法的歐盟國家,都必須尊重非歐盟國家的同性配偶於該國的居住權益。

 

英國《衛報》(The Guardian)報導,這對2010年於比利時布魯塞爾完婚的同性伴侶,因不滿羅馬尼亞當局的回絕理由,向該國憲法法院提出上訴,而該法院則將此案交付位於盧森堡(Luxembourg)的歐洲法院。

 

 

不干涉各國政府,但保障基本人權

 

歐洲法院5日裁定:「歐盟會員國擁有同性婚姻接受與否的自由,但不得拒絕給予歐盟公民的非歐盟公民同性配偶相關權益,不得以此限制歐盟公民的居住自由。」

 

 

 

 

在歐盟會員國中,僅有波蘭(Poland)、斯洛伐克(Slovakia)、保加利亞(Bulgaria)、立陶宛(Lithuania)、拉脫維亞(Latvia)與羅馬尼亞六國的同性婚姻未合法。而法院認為,此次的裁定並未削弱羅馬尼亞當局的權威,僅僅是禁止因性別取向來限制遷徙自由。

 

同性戀權益又邁進一步

 

對於此一裁決,科曼表示:「我們現在可以在正大光明的現身於羅馬尼亞境內,並自信的遷徙於歐盟各國,因為我們的婚姻具有同等的價值與意義。我們感謝歐洲法院與各個支持我們的人和機構,也藉由我們的案例幫助其他具有相同處境的同性伴侶,這是人類贏得尊嚴的一天!」

 

漢彌爾頓則於紐約透過視訊回應:「距離我們被認可為『家庭』不遠了,我真的很興奮!」

 

 

 

 

科曼的父親表示,他對於裁決感到滿意,認為這將使這對同信伴侶生活得更輕鬆,「他們在一起很開心、相處的也很好。」

 

羅馬尼亞同性戀權益組織「Accept」的副主席尤魯妲且(Romanița Iordache)表示:「從此刻開始,羅馬尼亞當局有義務尊重歐洲法院的裁決,並確保對所有同性伴侶的居住權,並在遇到相似狀況時,對同性家庭持最低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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