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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監委戰舊監院】要陳師孟迴避調查沒道理 高涌誠劍指院長張博雅

蔡慧貞 2018年07月03日 12:24:00
監委陳師孟自動申請調查諷扁行動劇,卻遭紀律委員會判定應迴避調查,引發爭議。(攝影:林家賢)

監委陳師孟自動申請調查諷扁行動劇,卻遭紀律委員會判定應迴避調查,引發爭議。(攝影:林家賢)

監察院新舊監委再度攻防!監委陳師孟自動申請調查諷扁行動劇,結果監察院紀律委員會決定陳師孟應迴避調查,監院院長張博雅已核定,但此監院要求特定監委迴避案引發外界高度爭議,不僅來自法界的監委高涌誠領銜在今(3日)下午的談話會提案,認為紀律委員會針對「諷扁行動劇」調查案所做迴避決議極具爭議,有明顯瑕疵,再加上張博雅為此指派另一位監委江綺雯調查,明顯引用法條不當,將要求監院另為處理。

 

事實上,監院紀律委員會委員們因決議陳師孟應迴避調查諷扁行動劇案後也備受討論,為了自清,強調委員會在處理陳師孟應否迴避調查諷扁行動劇案並無私心,更為避免後續再審查其他迴避案件時引發爭議,也將在今天下午的監院談話會中自提一案,修改紀律委員會的設置辦法,比照大法官自律委員會相關設置辦法,將原本由監委們互選7位監委組成的紀律委員會,擴大為除了監察院長外,其餘28位監委均為紀律委員會成員,未來紀律委員會由院長主持,全體監委除自行申請迴避外均可與會,未來討論案件若有爭議需進行表決時,需有人數3分之2的監委出席,在場過2分之1的監委同意始通過迴避案。

 

監委高涌誠認為院長張博雅和紀律委員會認定陳師孟應迴避調查「諷扁行動劇」案,引用案例及法條不當,在今天下午談話會提案,要求監院另為處理。(合成畫面/資料照片)

 

監委陳師孟就任監委後申請自動調查的第一案就是調查「檢察師的諷扁行動劇」案,前北檢主任檢察官慶啟人認為監委陳師孟查該案立場不中立,向監察院申請迴避,監察院紀律委員會於6月5日開會討論決議,認定陳師孟應迴避,並報請監察院長張博雅核定。張博雅更依《監察法》施行細則第23條規定,「如有因迴避而辭查者,依論序改派其他委員擔任」,因此該案改由另一監委江綺雯調查。

 

紀律委員會:與扁有密切職務關係,應迴避

 

監察院於6月13日發出新聞稿表示,監院紀律委員會認為,陳師孟在1994年12月25日至1997年7月31日擔任台北市政副市長,是由當時的台北市長陳水扁所聘,及陳師孟在2002年2月1日至2003年2月5日擔任總統府秘書,也是由當時的總統陳水扁聘任,兩人在工作屬性上曾有密切的職務關係,「足讓一般人認為,由陳師孟調查該調查案,理應迴避」;此外,監院紀律委員會更以前院長王建煊與其自動調查案所涉之一方陳豐義秘書長,具有首長與幕僚長的密切職務關係,而由監察院紀律委員會決議王建煊應迴避案為例,表示與會委員一致同意「諷扁行動劇」一案的調查委員陳師應迴避調查。

 

陳師孟就任監委後,申請自動調查的首案就是2009年司法節慶祝大會演出的「諷扁行動劇」。(合成圖片/取自東森新聞)

 

監委高涌誠認為,紀律委員會委員援引前監察院長王建煊和前秘書長陳豐義,因職務從屬關係而被紀律委員會要求迴避案為例,和陳師孟調查諷扁行動劇案的情況不同,援引案例不當;再者,監察院長張博雅將陳師孟的自動申請調查案,改派另一位監委作法,不僅對申請自動調查的監委不尊重,且引用的《監察法》施行細則相關規定並不符合實際情況。

 

前監委:王建煊案跟陳師孟案 兩迴避「不能相提並論」

 

監察院內部人員指出,2013年監委李復甸和馬以工調查監院前秘書長陳豐義違反《檔案法》,擅自燒燬達161.5公尺高的監院檔案,並提案彈劾,彈劾案通過後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懲戒。後陳豐義向紀律委員會檢舉調查監委李復甸和馬以工曾私會法務部次長陳明堂,進行司法關說,當時的監察院長王建煊親自調查該案並約談李復甸和馬以工,質疑兩人為陳豐義案關說施壓法務部,但紀律委員會認為王建煊和該案檢舉人陳豐義有首長和幕僚長的職務關係密切,決議王建煊應迴避調查該案。

 

當時參與紀律委員會的前監委指出,當年紀律委員會要求王建煊迴避,主要是兩位監委李復甸和馬以工調查秘書長陳豐義燒燬監院檔案,其中案情更涉及院長王建煊有指示之嫌,因此由王建煊來調查陳豐義對兩位調查監委的指控,明顯有違利益迴避,亦且王建煊和陳豐義更有直接的職務從屬關係,因此紀律委員會才會做出迴避決議。

 

紀律委員會委員援引前監察院長王建煊(圖)和前秘書長陳豐義案件為例,決議王建煊應迴避調查該案,連前監委都認為引用不當。(圖片取自維基百科)

 

但該名前監委更進一步指出,本屆監察院紀律委員會援引王建煊被要求迴避調查陳豐義的案例,來要求曾在1994年台北市政府時代任陳水扁的副市長,及後來在2002年至2003年曾任扁的府秘書長的監委陳師孟,要迴避調查2009年發生的諷扁行動劇,不僅陳師孟任監委前早已和陳水扁並無職務上的從屬關係,甚至連諷扁行動劇發生時,兩人也無職務上關係,因此本屆監院紀律委員會援引王建煊案做為陳師孟應迴避調查諷扁行動劇案的案例,並不適當。

 

該名前監委更進一步嘲諷地說,陳師孟應該不應該迴避調查諷扁行動劇案,「可以討論」,但本屆監院紀律委員會堅持以陳師孟和陳水扁的職務關係來做為應迴避調查理由,紀律委員會就好像堅持以「七世夫妻」的「前世姻緣」來論斷陳師孟和陳水扁的關係,但事實上,就事論事,應不應該迴避調查的考量當然是以「現世關係」來論,以王建煊迴避陳豐義檢舉的調查案來看,兩人在職務上是直接從屬關係,其至王在陳被彈劾案件中亦有涉及,因此當然應該迴避,這兩案根本不應相提並論。

 

高涌誠:自動調查案迴避應停案,不是換人

 

亦且,監委高涌誠指出,監察院長張博雅依據《監察法施行細則》第23條規定,「如有因迴避而辭查者,依輪序改派其他委員擔任」,因此改派另一監委江綺雯調查,但實際上,《監察法施行細則》第23條講的是「監察委員調查人民書狀所訴事項,及依院會或各委員會之決議」時,「監察委員調查案件,依籤定席次輪流擔任」,亦即是人民陳情案或委員會、院會提出案件論查時發生迴避問題的改派;但陳師孟查諷扁行動劇是「自動調查」案件,是依據《監察法施行細則》第24條申請自動調查的案件 ,該條相關規定並無「迴避」調查後應如何處理的問題。

 

高涌誠進一步表示,陳師孟查諷扁行動劇因為不是人民陳情後的派查案,而是他認為有問題,所以自動申請調查的案件,一旦監院認定應迴避,理應處理方式,就是停止該自動調查案,而不是由察院長逕行改派輪序委員調查,院長這樣的作法「沒有道理」。

 

【新舊監委大鬥法】

●記名表決孫大川沒支持 監委彈劾維持無記名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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