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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仲丘案】前旅長沈威志雖無罪定讞 但公懲會認有違失處以申誡

上報快訊/陳亭蓉 2018年07月17日 18:50:00
公懲會17日公布行政懲戒,何江忠遭判二級改敘,沈威志、楊方漢則處以申誡。圖為542旅前旅長沈威志。(圖片取自TVBS新聞台YouTube影片)

公懲會17日公布行政懲戒,何江忠遭判二級改敘,沈威志、楊方漢則處以申誡。圖為542旅前旅長沈威志。(圖片取自TVBS新聞台YouTube影片)

陸軍義務役下士洪仲丘遭不當操練致死事件滿5周年,當時任職洪的所屬542旅少將旅長沈威志因此丟官,雖然今年1月獲判無罪確定,仍被監察院通過彈劾送懲戒,但監察院仍移交彈劾懲戒,對此,公懲會審理後,認定時任542旅少將旅長沈威志,未漠視洪男誤傳給他的求救簡訊有疏失,判沈威志申誡定讞。

 

此外,同案被彈劾並移送議處的542旅時任上校副旅長何江忠、代管軍團禁閉室的陸軍269旅時任旅長楊方漢,公懲會一併認定2人處理洪仲丘被處以禁閉悔過處分、並送進軍團禁閉室執行過程各有違失,何江忠因本案遭判刑一年6月,緩刑2年確定,同時有違公務員服務法規定,有懲戒必要,今判何江忠降2級改敘、楊方漢申誡。

 

2013年6月間陸軍542旅下士洪仲丘,收假後到542旅駐地新竹湖口第3營區,但在大門前遭查獲攜帶照相功能手機、MP3撥放器,因此被送往269旅禁閉室,最後因身體不敵操練身亡。由於此案洪死亡家屬懷疑疑似遭欺凌、虐待,引發關注。經調查後,查出洪在6月底退伍前,因攜帶具備拍照功能之行動電話進入軍營,被指控違反軍隊資訊安全保密規定。

 

當時陸軍542旅經士評會決議後,將洪函送桃園市楊梅區機步269旅高山頂營區,實施禁閉室「悔過」處分。而洪則於7月3日室外溫度達紅旗警戒時,因軍方執意進行操練,使其中暑、熱衰竭,引發彌散性血管內凝血而死;案發後桃園地檢署介入調查,並對前陸軍542旅旅長沈威志等18名官士兵提起公訴,經一審、二審、更審三度審理後,被告均陸續遭判刑確定。

 

其中沈威志部分,一審被以刑法「公務員假借職上權力私行拘禁罪」起訴,遭判刑6月,至於二審及更審則均改判無罪。

 

針對沈威志更審無罪,洪家人曾公開表示不能理解,促請檢方提出上訴。而上訴至第三審後,最高法院認為原判決對檢方起訴沈威志之各項證據詳盡調查後,只能說明沈威志有疏失,應屬於「過失犯」,與檢方起訴法條之「故意犯」不同,再加上本罪並無處罰過失犯,所以判決無罪,駁回檢方上訴。

 

在懲戒判決文理由提到,何江忠未盡其協助旅長之責,且身為該旅資訊安全長,竟同意士官違反資安規定,對洪仲丘處以悔過懲罰,何江忠還催促部屬加速辦理,所為不僅觸犯刑罰,更違反公務員應謹慎、不得利用職務機會加害於人原則,導致公眾喪失對軍事單位執行職務信賴。

 

至於沈威志,懲戒判決文理由指出,前旅長沈威志批閱洪仲丘被簽請禁閉悔過處分的公文時,未謹慎且未切實查閱相關法令,另也沒察覺洪仲丘所屬連隊未實際召開人評會審議、其懲罰評議程序未能完備,故認定沈威志違失,也因而導致公眾喪失對軍事單位執行職務的信賴。

 

另外,269旅前少將旅長楊方漢也未盡督導職責,該旅楊梅高山頂營區的近閉室設置不當、管理人員資格不符、教育訓練紀律鬆弛,因此導致下士洪仲丘死亡一案,引發社會震盪,重創國軍聲譽。

 

公懲會審酌沈威志和楊方漢擔任旅長,肩負部隊戰訓任務及災害防救訓練等重要工作,對一般行政事務及審核文稿,是依照分層負責原則,因此僅判決申誡處分。(小燈泡父母感謝二審合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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