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梁文傑:管中閔案 與其訴訟不如重新遴選

梁文傑 2018年07月19日 00:00:00
管中閔案至今半年多過去無解。(攝影:李昆翰)

管中閔案至今半年多過去無解。(攝影:李昆翰)

在教育部和台大各自堅持之下,管中閔案至今半年多過去無解。在台大教授出身的葉俊榮當教育部長之後也許會有轉機,但關鍵還是在台大的態度。

 

教育部駁回管中閔當校長的理由,是針對遴選委員富邦蔡明興未揭露與管中閔的利益關係,未做到利益迴避。這個標準是應該堅持不打折的。因為在台大專兼職教師當中,光是在上市、上櫃、興櫃擔任獨董的人數多達近140人。假如某些大財團刻意以職務籠絡,而遴選程序又不做好利益迴避,那麼財團要控制校長人選並不困難。而財團愛用的教授又以理工、財金科系為主,那人文社會科系的教授豈非永無領導學校之可能?

 

以《政府採購法》來比喻,公共工程標案的評選委員和競標廠商之間若有利益關係必須主動揭露與迴避。假如在某廠商得標後才發現某些評選委員應迴避而未迴避,比方說某評審委員竟然在得標廠商擔任董事職務,那麼主管機關就要依據採購法第50條以「影響採購公正」為由不予決標給該廠商,或撤銷決標、終止或解除契約。公共工程標案沒做到利益迴避就要廢標重來,公立大學校長遴選沒有做到利益迴避當然也應該廢標重來。更何況台大校長在社會上的重要意義遠勝於一般政府採購案。

 

廢標重來也就是重新遴選。「台大校長遴選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要點」第18點也規定,「校長當選人因故無法就職時,由原校長職務代理人代行校長職權,並由原遴選委員會重新辦理遴選事宜」。假如管中閔能在蔡明興迴避的前提下再度當選,那任何人就不該再對他刻意杯葛。只要程序公正,社會也不該去檢驗大學校長的統獨立場或政黨色彩。

 

現在的問題是,台大校務會議不但堅持不肯重新遴選,還向行政院提出訴願。教授們可能是為了面子,「選了就選了,絕不能改」,也可能是因為怕管中閔案一旦破了口,大家以後可能很難到企業兼爽差。但評選過程既然有瑕疵就該重來,哪有「選了就選了,絕不能改」之理?而兼差不兼差從來就不是重點,重點只在兼差一事有沒有在遴選過程中主動揭露和做到利益迴避,教授們根本不必擔心影響未來生計。行政救濟官司一打下去非三、五年無法定案,難道台大要一直由代理校長代理下去? 而長期讓一個沒有經過遴選的代理校長當校長,又何來正當性可言?

 

重新遴選是最簡單的解方。社會已為這個議題擾嚷了半年多,真的應該停止了。

 

※作者為台北市議員




 

 

【上報徵稿】

 

上報歡迎各界投書,來稿請寄至editor@upmedia.mg,並請附上真實姓名、聯絡方式與職業身分簡介。

上報現在有其它社群囉,一起加入新聞不漏接!社群連結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