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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案起訴書揭密】張哲琛、汪海清緊咬馬英九 受馬指示將華夏三中股權售與余建新

楊毅 2018年07月22日 18:34:00
北檢重啟偵辦三中案,根據檢方調查,包括張哲琛、汪海清兩人緊咬馬英九,坦承即黨政軍退出媒體經營時限前,將華夏三中股權出售給余建新。 (畫面合成/葉信菉攝、高雄科大官網、中央研究院 數位文化中心)

北檢重啟偵辦三中案,根據檢方調查,包括張哲琛、汪海清兩人緊咬馬英九,坦承即黨政軍退出媒體經營時限前,將華夏三中股權出售給余建新。 (畫面合成/葉信菉攝、高雄科大官網、中央研究院 數位文化中心)

隨著北檢重啟偵辦三中案(中視、中廣及中影),日前依《證券交易法》重罪起訴前國民黨主席、前總統馬英九等多人後,沉寂多年的華夏三中股權交易案相關內情及疑點,也逐一曝光。據了解,其中日後雙方在法庭上攻防最為關鍵的重點,包括馬在三中案交易過程中,是否為幕後實質決策者、介入程度有多深、有無親自主導並指示將華夏股權出售給特地對象中時集團余建新等,檢方在多達760頁的起訴書中,所揭露的證人證詞、關鍵錄音光碟及錄音檔勘驗譯文等證據,均有相當詳細、清楚地交代。

 

受「馬英九」政策性指示 華夏三中股權出售給余建新 

 

台北地檢署偵辦國民黨三中交易案,去年1129日,首度以被告身份傳喚卸任元首馬英九出庭,並約談前中投公司董事長張哲琛、總經理汪海清等人到案說明。據了解,當天檢方隔離偵訊過程中,包括張哲琛、汪海清兩人均緊咬馬英九,坦承之所以要急著在941226日、即黨政軍退出媒體經營時限前,將華夏三中股權出售給余建新,確實是受到來自於時任黨主席馬英九的政策性指示。

 

(資料來源:台北地檢署提供)

 

根據起訴書內容披露,汪海清在偵查中向檢察官供稱,「948月份在馬英九辦公室,是第一次引薦我跟余建新見面,洽談他有意購買華夏公司股權的事情」、「我個人主觀上認為是馬英九指定余建新承接華夏公司股權,原因就是第一次在馬英九市長辦公室引薦我跟余建新對口」、「我是被張哲琛帶去見余建新、馬英九,之前他們有無見過面我不知道,也不是我們下面的人方便問,印象中948月見完面後,才開始跟余建新談華夏公司股權買賣的事情,主觀上我就是認為那次之後,馬英九就指定余建新跟我談華夏公司買賣事情,我們這個小組就開始去談」。

 

而張哲琛也向檢方供稱,「一開始余建新來找我表達有購買意願,我與余建新有一起到馬英九市政府的辦公室見面,當時誰約的我不記得,當時就是余建新表達有購買的意願,馬英九當然樂觀其成,希望我們去協商,希望交易案能順利完成」、「如果汪海清說金溥聰在的話,應該也有金溥聰,我剛才就在想金溥聰在不在,如果汪海清有去的話,一定是跟我一起去」、「記憶所及,我們跟余建新及馬主席見面,馬主席非常高興,因為有人願意買華夏,所以他指示我們好好跟余建新洽談,之後我們就跟余建新積極洽談」。

 

與張、汪說法「兜不攏」 認定馬說法「顯與事實不符」

 

只不過,面對檢察官詢問張哲琛與汪海清是否曾到台北市長辦公室與余建新過面?馬英九與張、汪兩人說法卻是完全「兜不攏」。馬在出庭應訊時向檢方表示,「應該是在黨部,我印象中沒有在市長辦公室跟余建新、張哲琛、汪海清見過面。」

 

檢察官又追問,「可是為什麼汪海清說有在您台北市市長辦公室與余建新見過面,金溥聰也有在場?」馬英九則回稱:「這我完全沒有印象,金溥聰對黨務及黨產完全沒有介入」。檢方因此從而認定,馬的說法「顯與事實不符」,不足採信,直指馬確實於94716日當選國民黨主席之後,在同年8月間某日,即在台北市長辦公室指示張哲琛、汪海清將華夏公司股權售予特定對象余建新。

 

余建新指示機秘張叔明 透過詹春柏向馬英九買三中

 

不僅如此,三中案出售過程中私下不斷向馬英九提出諫言的「老臣」、時任國民黨秘書長詹春柏,於今年19日到案說明時也證稱,他剛當秘書長時,常陪馬英九下鄉到地方去拜訪,余建新的身邊機要秘書張叔明曾經有打電話透過他要聯絡馬英九,所以他知道中時集團想買三中;他印象中,都是張叔明打電話透過他聯絡馬英九,他沒有接過余建新的電話,因為自己跟張叔明比較熟等。

 

此外,詹春柏並向檢方表示,他也有跟馬英九講張叔明打電話來說余建新他們想談,但事後他們怎麼聯絡,他不清楚,自己只是類似一個「接線生」的角色。檢方從詹春柏上述證詞,認定此足以證明余建新曾指示機要秘書張叔明透過詹春柏向甫當選國民黨主席的馬英九積極表達欲購買三中股權之意。

 

根據檢方掌握關鍵錄音光碟,及時任國民黨秘書長詹春柏向檢方表示,檢方認定,余建新曾指示機要秘書張叔明,透過詹春柏向甫當選國民黨主席的馬英九積極表達欲購買三中股權之意。(資料來源:台北地檢署)

 

更關鍵的是,檢方在查扣的三中案錄音光碟中還發現,汪海清於9523日與律師李永然開會時,曾就華夏股權交易案過程,清楚地向李表示:「但是,大律師,當初他(指余建新)不是這樣講喔,他當初是,他一開始他是苦求我們,我這樣講說,今天我很簡單講,我就是活該,我幫他忙喔,我們要執行主席的政策,主席的政策,那他(指馬英九) 要求我說,把東西賣給他(指余建新),我的先決條件就是,欵!我要嫁人的時候,我要把我女兒嫁出去的時候,要我女兒的人一堆耶!那我要設計好說,把我現在答應,把我女兒嫁給中國時報,那我還必須做什麼動作?還必須把其他人幹嘛,通通都幹嘛,請走,擋到外面,才能把她,把女兒嫁給他,這個擋的動作是我們在做,所以我們為什麼不講說這個40億的政治性,這40億是我們當初用來把這些人通通,通通擋在外面耶。」

 

檢方查扣三中案錄音光碟中發現,汪海清在9523日與律師李永然開會時,就華夏股權交易案過程,汪向李告知,「我們要執行主席(馬英九)政策,且他(馬英九)要求我,把東西賣給余建新」。(資料來源:台北地檢署)

 

汪海清接著說:「就說你要單獨給我買中視,不肯,你要單獨買中廣,不肯,你要只要買中視中廣,也不可以,他一定要3個加起來,3個加起來就有中影阿,中影人家就吃不下啊,吃不下的這些人,通通就靠邊站,所以他才拿到這個發球權,喔,我們活該,我們活該的立場,是因為主席政策性,願意什麼,交給他,因為他跟主席什麼,輸誠,這樣講,您瞭解吧,他說我絕對是藍色的,我一定變成深藍,我12月號就把總編輯換掉」、「這個就是他跟我們主席什麼,輸誠啊,我們主席就說好,給你,那我們奉指示,去完成這個所謂的political的‧‧‧」

 

巧合的是,檢方找出《商業周刊》943期於941215日出刊的報導內容中提及,「一場關鍵性的董事會,決定中時報系董事長余建新未來在國內傳媒界的歷史地位。1212日《中國時報》董事會通過最新人事任命:《中國時報》總編輯黃清龍另有任用,總編輯自明年11日起由《新新聞》社長王健壯接任。會中,同時提及向國民黨收購中視股權的進度。」進一步認定上述汪海清在錄音光碟中的說法與此報導內容相符。

 

錄音檔成關鍵 余建新非華夏或三中股權唯一買家

 

另外,根據檢方錄音檔勘驗譯文顯示,張哲琛、汪海清和李永然等人於9524日上午前往中時集團總部與余建新、章晶等人開會時,汪海清曾向余建新表示:「我們當初奉指示來安排這案子的時候,坦白說我想這個我們大家都知道,我們公司、我們黨都有異議、異聲,因為有不同的buyer,有不同的買主,你不是唯一買主當初設計要考量說如何能夠把案子交到你手上,然後杜眾人悠悠之口(張哲琛:杜悠悠之口),怎麼技巧把人家擋掉,(張哲琛:封殺掉)封殺掉才能夠來,所以我公司部門同仁,我不否認有人是有異聲,有人是有意見,我做總經理職務,我怎麼樣的承上啟下能夠把他們搞定」。

 

當天與余建新的會議結束後,汪海清回到國民黨部則明確地向李永然、前立委蔡正元等人稱:「他(指余建新)從頭到尾就沒有打算要給我們嘛!(指華夏公司股權交易案之4億元簽約金)但是我們當初的讓步當然是,其實坦白說也是被架著幹的,因這邊主席時效到了,1225號、26號時效到了」。接著,汪海清又向李永然表示:「所以,他(指余建新)不是沒有competitive,當初我們是這樣子給他,排除萬難給他,主席(指馬英九)說要給他」。

 

汪海清當時向李永然、前立委蔡正元等人:指稱余建新從頭到尾就沒有打算要給華夏公司股權交易案之4億元簽約金,會讓步,坦白說也是被架著幹的。(圖片取自高雄科大官網)

 

無獨有偶,張哲琛於95310日與余建新等人進行議約談判時,也曾向余建新表示:「其實啊,從開始接觸,我們倆就接觸了,實際上在整個接觸過程中,你也可以看得出來,我當時就說整個華夏,當時我鎖定對象就是你們,我從來沒再找其他人,當然有其他人跟我談,這(聲音模糊)知道,大家實際上跟英九見過2次面,我都在場,我都了解,所以我們的想法是說,你說我們不願意這個案子做成,這完全沒有這回事」。

 

檢方因而認定,由上述錄音檔勘驗譯文內容,足認余建新並非華夏公司或三中股權之唯一買家,張哲琛、汪海清為達成馬英九指定與余建新進行交易之指示,始於《廣電法》第5條所定941226日退出媒體經營之時限前「排除萬難」,將華夏公司股權售予余建新。

 

三中案起訴書揭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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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三中案 馬英九 華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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